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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3-06-2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湘统〔2013〕36号)精神,省统计局决定开展“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以“纪念宣传《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纪念宣传《统计法》颁布30周年,记叙统计法制建设的历史轨迹,反映统计法治在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望统计法制工作的未来发展。征文要求紧扣主题,密切联系实际,力求朴实生动,避免空洞泛谈。字数在2000字以内。作品文体不限。

  征文投稿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25日。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我与《统计法》征文”字样,并在文章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省统计局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本次征文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组织奖4名,届时,对征文获奖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文活动。

  联系人:曾东清,电话:0731-82212340,投稿电子邮箱:tj2013zw@163.com,zdq@hn.stats.cn。

  湖南省统计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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