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S00/2024-002156
- 文号:湘统〔2008〕8号
-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 主题分类:基本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 有效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08-10-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建立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湘统〔2008〕8号)
湘统〔2008〕8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进一步搞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交通部《关于建立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7〕183号)精神,特制定《湖南省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
《湖南省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交通局负责向同级统计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营业性运输车辆和水路运输企业名录等有关数据。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数据处理并向同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供调查数据信息。
开展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难度大,数据质量要求高,时间非常紧迫,各市州统计局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与协调力度,共同搞好交通行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交通厅
二 〇 〇 八 年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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