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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11-1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为搞准统计数据,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使统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和权威,有必要对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各种原因进行认真深入分析,找到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的办法,以利于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使统计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统计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个综合数据的产生,一个准确信息的传递,是需要经过很多环节,通过广大统计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得出来的结果。所以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出现差错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结果产生误差。

    本课题站在基层政府统计部门的角度,总结多年来的实际经验,试图从多个方面寻找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其中重点探索工业、农业、能源等专业统计的数据质量控制问题,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肤浅见解。

第一部分:基层政府统计部门综合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研究

    我国目前纵向的政府统计体系大体分为五个层次,即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统计部门。其中市、县、乡三级需要直接从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索取原始数据,然后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是形成数据的重要中间环节。基层统计部门既要对源头数据进行把关,又要保证汇总结果的准确,所以研究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数据质量控制问题,最关键的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如何控制源头数据的质量,另一方面是怎样使汇总的结果更加准确,尤其是报送到上级统计部门的数据不出现偏差。

    一、对源头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的研究

    源头数据的获取对象从所有制形式上进行划分,主要可分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个大类。计划经济时期公有制占有绝大比重,某些地方某些行业几乎全部为公有制形式,但是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公有制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这种所有制形式的变更使统计工作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不仅统计的方法制度有变化,而且在数据的质量上也有了差异。事实上,如今的基层数据已经非常难以统计,简单的层层汇总再也得不出准确的综合数据。

    ㈠、对非公经济数据质量问题的几点基本认识

    非公经济发展迅猛,但统计基础却相对薄弱。从2005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过程和结果看,非公经济的统计难度最大。在非公经济中尤其以私营、个体经营户的数据情况最难把握。究其原因,一是私营业主和个体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瞒报、拒报统计数据是违法行为。这与统计部门平时宣传贯彻《统计法》的力度不够有关系,同时也与我国没有真正成为一个法治社会的现实状况有关系。二是业主顾虑多。作为私营、个体经营户普遍不愿意暴露自己的家底,怕露富,怕多征税,怕惹麻烦,顾虑很多,瞒报甚至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十分严重。三是客观条件的制约,绝大多数个体经营户规模小,人数少,属于夫妻店,家庭作坊的居多,在财务上没有正式的帐目体系和专职负责人,资金在不断周转,业主对总收入,总支出等指标确实难说清楚。

    要解决非公经济统计数据的质量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除大力宣传贯彻《统计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如实申报统计数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一法律常识以外,还必须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统计方法制度。如在非公经济中部分地推行统计代理制就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统计代理制就是政府统计部门委托具有统计代理从业资格的人员或中介机构对统计对象的统计工作进行全面代理的制度。这项工作在我国部分地方已经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此外,对抽样调查的样本要进行长期深入监测,全面了解与分析其业务经营情况,及时修正样本数据,真正让抽样调查的科学性得到发挥。

    ㈡、对公有制经济数据质量问题的再度审视

    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部门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相对扎实,也曾经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但近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公有制经济的概念已经有了新内容,纯粹意义的“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已经很少,大多实行了国有控股或其他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参与的混合型经济,在这些企事业单位中真正因为业务不熟或其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数据不实是次要的,危害最大的是为达到某一目的而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如出于少纳税金,融资需要,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考虑,夸大或缩小单位的业绩,虚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三产业单位最为严重,即使是在上市公司中也常有“一年盈利、两年持平、三年ST”的典型事例。此外,公有制企业在改制或改革过程中,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都首当其冲地被削弱、精简。如株洲市过去的大中型企业普遍设有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少则数人,多则几十人,而如今已被严重弱化,统计机构并入了其他部门,统计人员的职责也只局限于应付日常报表,数据质量很难有保障。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原来的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确实在下降。

    要恢复或提高公有制或公有制占有一定成份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数据质量,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在我国已经颁布二十多年,但一直被认为是一部“豆腐法”,处罚的力度不大,有许多单位虽然被检查过,但真正受到处罚的却不多,尤其是被罚款的则更少,与审计、会计等部门的处罚力度相比差距很大。根本原因一是《统计法》所规定的罚款额度不大,最高只有五万元;二是许多统计指标,如“利润”,“成本”等都是由会计指标演生过来的,统计执法者很难去对其真实性进行计算和判断,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处罚“利润”违法案件的原因;三是在统计数据上违法一般不直接与现金挂钩,基本上不能归属于“腐败”和“经济犯罪”案,即使被检查出来也认为问题并不严重,找有关部门或领导“了难”的比较多,给统计执法增添了不少难度。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多个方面下功夫,如改变对统计违法性质的认定,有意的统计违法应归类于“经济犯罪”;加大罚款额度;与会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等。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全体公民的守法意识,真正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对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数据质量控制问题的研究

    市、县、乡三级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数据质量的好坏对全省乃至全国的最终数据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在计划经济时期,上级统计部门直接汇总下级部门报送的数据就能得出本级的综合数据,但现在这种统计模式已经发生了改变,许多统计数据在上下级部门之间不能再作简单的叠加,而需要进行“评估”、“认定”,对于GDP等重要指标则需要“下算一级”或“下管一级”。即使如此,也往往会出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总量与全国各地汇总的GDP总量数据相距甚远的现象。毫无疑问,目前不少基层政府统计部门数据质量不高的事实是存在的。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源不外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从内因上分析,市、县、乡三级政府统计部门已经累积了许多不利于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不利于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的一系列问题。

    ㈠、乡级统计部门的主要问题

    ⒈乡镇统计站职能偏弱。九十年代初期,乡镇统计站建设比较完善,绝大部分乡镇都设有统计站。从目前的状况看,统计站虽有牌子、有章子,但多数乡镇经费少或无经费,统计站的职能得不到正常发挥,专职统计员为数不多。由于乡镇工作杂而具体,一些乡镇的统计人员在统计站内部和镇政府中都是身兼数职,乡镇基层统计站人员常常是兼顾内外而顾此失彼,统计主业只能当作副业来做,其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⒉统计工作难度加大。乡镇基层统计是统计的基础和数据的源头,在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和省市县统计局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中,乡镇统计首当其冲,往往一个人要应对上级统计部门10多个科室和专业布置的任务。尤其是近十几年来,随着大型普查的制度化和常规化,各类普查任务既频繁又繁重,加上不少乡(镇)经济不景气,乡级政府统计形势十分严峻。上面不断强调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强调统计报表准确、及时,但到了乡(镇),仅靠一个统计人员,加之受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与工作安排的制约,的确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形势发展的要求,乡镇基层统计越来越重要,工作难度却越来越大。

    ⒊统计人员地位低,待遇差。从理论上看,乡镇统计是统计的基层单位,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关系到统计数据的真实与否,地位非常重要。但在现实中,很多人认为,统计只是“三分统计七分估计”,搞几个数字报给上级,对地方政府和企业没有多大作用,而且向地方政府索取多,贡献少,做什么事情都伸手要钱,又不直接创造财富,导致统计人员待遇差。由于经费紧张,业务开支大,统计人员的收入水平低,有的乡镇不能足额按时发放统计人员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⒋乡镇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乡镇统计是我们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础,乡镇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乡镇统计人员承担着巨大的工作责任与任务,但他们工作的岗位与其他岗位相比往往是任务重、要求高,而待遇却最低,统计在乡镇真正成了最边沿岗位。导致乡镇统计人员在工作中往往热情不高,从事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差,很少有人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钻研调研技能。乡镇统计人员大多一年一换,有的甚至一年几换,造成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⒌统计数据有失真现象。因乡镇统计由乡镇政府管人管钱,县统计局负责业务指导,这种体制造成了管事的管不了人,管人的可以不管事。管事的只强调工作的重要性,片面追求统计的准确与及时,工作的全面与系统,层层增加任务砝码,造成基层统计不堪重负。管人的只强调人员的安置数量,不问其素质水平与工作能力,影响了整个统计队伍的业务水平。而管钱的过分强调财政的困难,而忽略了管事的安排工作的初衷。由于“三权”分离加上统计工作本身的限制,造成统计报表不实,统计信息失真,降低了统计工作的客观性。

    ㈡、县级统计部门的主要问题

    ⒈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少、工作负荷重。截至2008年6月全市9个县(市)、区目前在职干部职工137人,其中:科局级领导43人,实际从事统计业务的工作人员94人。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员要承担至少2个以上的专业统计任务,有的甚至承担4个以上的专业统计工作。他们既要搞好定期的各种月报、季报、年报,又要完成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调查、普查等调查任务,还要撰写一定数量的统计调研分析,各种任务应接不暇。加上政府对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实用性要求越来越高,各专业除了应对上级统计局(队)的报表,还要根据所在地区党政领导的要求,增加统计指标,扩大工作范围,及时提供服务。县级统计部门工作普遍处于超负荷运转,统计人员工作压力很大。

    ⒉人才流失严重。条件艰苦、工作辛苦、待遇清苦可以说是县乡统计部门的真实写照,统计局被誉为“人才的摇篮”,但往往是人才摇出去,却很难摇进来。县级统计部门缺乏吸引人才、留往人才的环境,素质好的业务骨干留不住,外单位好的又调不进来,长此以往,势必影响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⒊部分县统计经费捉襟见肘。统计经费是目前制约统计部门自身建设和影响统计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是由历史的原因和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所造成的。一是基本的业务工作与必要的经费保障反差大;二是上下脱节,上级有工作任务下达而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或经费很少。三是统计工作的周期性与财政预算的年度性矛盾。周期性普查间隔年限长,抽样调查和其他临时性调查带有随机性,其所需经费不可能纳入常年财政预算,每次开展前都要设法向县党政领导争取,落实的多少与县财政状况及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程度息息相关。

    ⒋依法治统举步维艰。一是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业务线长面广,人力不足,执法是鞭长莫及;二是地方行政干预多、查处违法案件阻力大,压力大。三是统计执法执行难。县级统计部门,对统计违法案件处理、执行难以到位。四是《统计法》对行政机关的制约较弱。目前,统计部门在本级政府中与其他部门工作上是平行关系,而实际地位可能还要低一些,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本无力度可言。

    ㈢、市级统计部门的主要问题

    ⒈统计工作环境的变化增大了统计工作的难度。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收入分配方式、消费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结构和经济联系日益复杂化,增大了统计调查的难度;统计调查对象数量激增,而且变动频繁,调查对象出于避税、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目的,对统计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下降;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健全,一些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完整。所有这些,都使统计调查和获得准确统计数据的难度越来越大,并有可能使统计调查的结果出现偏差。

    ⒉统计工作的压力在增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活动日趋复杂,企业组织形式多元化,基层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下降,统计基础工作严重削弱,而领导对统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统计工作不再是单纯的为各级政府提供统计数字,而要更进一步通过统计分析对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及时为宏观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真正起到参谋助手作用,导致统计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

    ⒊统计工作任务成倍增加。在新旧统计方法制度交替时期,大型普查年年有,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大量增加,定期统计报表仍在双轨运行,而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园区统计、实事考核、新型工业化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等新增任务不断增加,统计工作几乎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口头上年年喊“减负”,而工作量却越减越重,基层统计部门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⒋统计方法制度亟待完善。一是统计调查体系难以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第三产业、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统计不健全,反映质量、效益、结构等方面的数据明显不足。二是统计数据之间不够协调,突出表现在:专业统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匹配程度有待提高;部分专业统计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不一致。三是统计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基层的管理还不到位,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一些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手段作保障,对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不强,统计调查重复、矛盾现象比较突出。四是统计基础还比较薄弱。统计法制、统计分类标准以及名录库不够健全,统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基层统计队伍等方面的建设还不能满足需要。

    从外因上分析,主要是存在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由于政绩考核的需要,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攀比的现象比较严重,某些权力拥有者“以权定数”、“以权扰数”。正如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曾经指出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和经济效益,有的要求下级按计划上报统计数据,有的凭空编造统计数据,有的授意,指使下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有的甚至直接篡改基层上报的统计数据,有的还规定上报统计数据必须由党政领导研究决定”。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是基层统计部门的无奈,也是一个靠统计部门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大问题。

    基层政府统计部门的数据质量控制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除必须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以外,还必须改革现有的统计方法制度,从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入手,坚决摒弃陈旧的全面调查体制,真正实现以抽样调整方法为主体,以普查为基础,辅之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的方式。同时一定要在解决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上下猛药,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数字腐败”问题,还统计部门一个独立行使职权的空间。

第二部分: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研究

    工业经济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占GDP的比重接近50%,其数据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方法,并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制约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如法治意识淡薄、人员频繁变动、基础工作薄弱等,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深入思考。

    一、影响规模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

    一是法治意识淡薄影响数据质量。部分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不重视,法治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绝大多数企业重会计、轻统计。他们认为会计是为自己服务的,而统计是为别人服务的,现在的企业大都是会计兼统计,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得不到应有的认识;二是有些企业甚至不知道统计法的存在,不知道按时如实报送统计报表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对统计漠不关心、不闻不问,随随便便,应付了事,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填报不规范,随意性较大。有些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掺有水分的统计数据不敢纠正,有的甚至去迎合上级意图。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和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不积极配合、甚至干扰统计部门的执法工作,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统计人员素质不高影响数据质量。由于工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非公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清,未建立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历史资料混乱,使工业统计数据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工业企业的统计人员,不仅工业统计专业知识不熟悉,对统计的方法制度,指标体系的构成、内涵、基本概念、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不理解;有的甚至连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都搞不清,出现时点指标累加等逻辑性错误;有的对数据收集渠道和逻辑关系不清楚,对上报的统计数据随意填报,不进行认真审查,没有把严重和明显失真的统计数据消灭在基层,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上级单位审核的难度和强度,影响和延误了统计报表的上报,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质量问题。

    三是统计人员频繁变动影响数据质量。随着国企改制不断深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其管理不规范、用工散乱,统计人员更是变动频繁,一般在统计岗位工作不会超过两年,有的甚至几个月,使其统计业务水平很难提高。新接任的统计人员往往是临时上阵,没有参加过任何统计业务培训,工作毫无头绪,对统计指标不理解或者根本不懂,往往凭经验或想当然地运用不正确、不恰当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加工,造成统计数据的差错、失误。有的企业统计人员年龄偏大,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差,无法正常使用计算机进行网上直报。另外无证上岗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统计检查中,部分企业尤其是新开工的小型企业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比比皆是,这些人员由于统计专业知识欠缺,对统计指标不能完全理解,导致数据失真。

    四是任务与人员的矛盾影响数据质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对基层统计部门工作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工业化考核,各种绩效考核,大型普查,日常报表等,使得基层统计部门基本处于一种工作盲从、不堪重负、疲于应付的状态。统计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了工作任务的“金字塔”和人员力量“倒金字塔”的突出矛盾。一般来说,县级统计部门负责工业统计的专业人员基本上是1个人,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规模工业企业个数不断增多,如醴陵市规模企业将近400家,攸县200多家,石峰区超过100家,要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收集、录入、审核、上报辖区的企业报表,工作量可想而知,普遍处于超负荷运转,工业统计人员工作压力相当大,能够集中精力保证报表按时报出就已经不错了,用于抓数据质量的时间和精力难以得到保证,对企业报表审核只能以微机的逻辑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主要集中在趋势方面,往往造成某些细小环节数据把关不严,影响数据质量。

    五是原始资料欠缺影响数据质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是统计工作的最原始凭证。一些企业统计基础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统计数据缺乏有力依据,没有相应的原始凭证,填报统计指标的随意性加大,虚报、瞒报、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统计数据质量下降。有的虽建立了统计台账,但进料、生产、销售、成本核算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帐表不符造成上报数据误差。还有一些小企业因为缴纳定额税,税务部门对其账务没有强制性要求,没有建帐或账目不全,有的企业财务报表所记录和反映的只是企业出具发票的部分生产经营活动,而现金交易部分没有统计在内,不能从账册上得到真实财务数据,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很多时候都是由业主根据需要报数据,一个企业向不同部门报几套数据的现象司空见惯,难以达到如实申报的要求。

    六是统计对象复杂、配合程度低影响数据质量。随着经济体制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租赁、承包、转包、来料加工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出现,使调查对象的构成日趋复杂,保守私人秘密、商业秘密的要求不断提高,被调查者的合作程度降低,调查数据失真的危险性上升。近几年来,民营经济迅猛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收支没有健全的帐目,除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等指标基本能如实填报外,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金、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等敏感指标往往是瞒报、漏报。在财务报表方面,除了少数企业领导为了显示其优秀的管理能力,利润指标偏大外,大多数企业为了偷税漏税,追求利益最大化,成本费用无限虚报,利润指标普遍偏小,甚至亏损,绝大部分企业都把利润作为负数处理。出现了一种财务报表年年亏损,技术改造热火朝天,生产规模年年扩大的“怪”现象,直接造成统计数据失真。有的国有企业经改制后变成民营企业,而新成立和新办的民营企业基本上没有设立统计机构,也很少配备统计人员,甚至有少数法人代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指使统计人员想方设法隐瞒收入,使得相当一部分规模以上企业人为地变成规模以下,从而达到减轻企业负担,躲避常规统计报表“监管”的目的。由于月报名录库中的单位基本上在年初确定,当时正值政府统计部门的“繁忙”季节,各种年报、月报交织在一起,加之统计部门人员紧张,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应付日常的统计工作已力不从心,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核实这些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假,企业报多少就统计多少,致使一些规模企业成了漏网之鱼,没有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长此以往,使工业统计始终处于报表布置难、报表搜集难、报表质量低劣的困境,影响源头数据的质量。

    七是人为干扰影响数据质量。工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脉,随着工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尤其是现行的新型工业化考核、园区考核、非公有制考核、政绩考核等等,工业主导地位非常突出。工业统计数据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以至各地方的经济利益。有的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在统计上做起了文章,使统计工作者承受着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影响。由于我国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决定了统计工作抗干扰能力差,统计工作从业务管理到统计设计、统计标准、统计方法等方面自上而下都具有较强的统一性,而任务的实施、责任的落实、人员调配、经费的负担又呈明显的分级性。统计部门的干部任用和统计工作的保障条件都依赖当地政府,而地方干部考核内容和办法的某些不足,导致个别地方领导为了突出政绩,谋求升迁,在数字上盲目攀比,造成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情况。一些经济主体为了骗取经济利益,在财务报表上大做文章。如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为了偷税漏税或少缴各种社会保险,而少报利润和主营收入;而一些亏损企业则少报亏损或搞帐面盈利,以骗取银行贷款和树立企业形象;有些企业长期搞几本帐,报给财税部门的是“苦帐”,报给银行争取贷款的是“喜帐”,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是应付帐,留给自己的才是真实帐。一旦这些“粉饰”的财务报表成为统计报表财务指标的直接来源,统计数据质量必将大受影响。

    八是时间不衔接影响数据质量。按照工业统计制度规定,基层的县级统计部门要在1日和12日前将规模企业工业产销总值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分别上报到市级统计部门。这就意味着基层企业要在每月月底及月后10日前分别上报这两种报表,且节假日不顺延。相对于规模较大、业务量多的企业来说,这个期限企业财务报表往往出不来,而对主要依赖财务报表的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来说,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此,企业统计人员怨声载道,不报报表或应付了事编造虚假统计报表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基层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也破坏了统计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二、提高工业数据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务必从抓人员、抓源头、抓法制入手,加强工业统计队伍建设、坚持依法统计、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统计改革、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搞好工业统计宣传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业统计队伍建设。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归根到底要从工业统计人员这个至关重要的源头抓起。一要加强工业部门领导对工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设置统计机构或指定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并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对工业统计工作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和帮助。二要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只有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才能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才能提高数据质量,才有利于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工作也不断推陈出新,不强化学习,势必跟不上时代潮流。作为政府统计机构,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所辖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另一方面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统计新知识、新方法,特别是现代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技能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管理和财务知识,做到培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建立通畅的统计信息收集渠道,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三是工业企业的领导要全力支持统计人员的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统计职称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给统计机构配强统计人员和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拿出必要的经费解决统计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工资福利待遇问题,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避免因人员变动频繁而影响工业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完善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要健全统计台账,资料保管完整,各企业要做到综合台账、专业台账规格统一、指标齐全,登记准确;要完整保管好统计报表、统计台账、调查表、文字说明及计算机等磁介质储存的统计数据信息等统计资料;企业内部自制的原始记录必须明确填写要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格式规范,完整配套。为了加强对基层统计台账和报表质量的经常监督,建议实行台账送审制度,以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夯实统计信息的根基。实行统计台账送审制度不仅可以加强统计部门与基层统计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台账和报表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有效地避免台账和报表出现大的漏洞和时间上的断档。通过这一方法,抓住最基础的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漏报、虚报、瞒报等违法现象,对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质量,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可以起到现场示范、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是深化改革,建立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全面的工业统计过程质量控制和科学的工业统计方法,是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工业统计制度存在调查方法单一、对全面报表依赖过多、指标体系不尽合理、任务繁重、人为干扰等问题,首先必须加快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建立一套更为完善且相对稳定的工业经济核算体系及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统计指标体系。并对指标的含义、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作出明确说明和界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数据在时间上的可比性;另一方面,有利于使用者根据指标的说明和各自需要对数据进行调整和分析,从而增强数据的适用性。其次,还应从实际出发建立科学适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适当减少全面统计报表,推广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注重效益、节省成本,提高时效,减少人为干扰和被调查者的负担。再次,要建立月度数据抽查和监控制度,不定期对企业采取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对重点企业、增长速度快、增幅大起大落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对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税金、利润等核心指标进行重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审核相关数据和工作考核、评比的依据。

    四是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工业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虽然法律赋予了政府统计部门在某一行政区域内行使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管理职能,但长期以来统计部门只重业务、轻管理;讲服务多,讲管理少。政府统计部门应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尽快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中调整出来,集中精力抓好数据质量监督和管理,建立专门的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机构,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统计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实行监控,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别是对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劳动者报酬、税金等主要指标实行数据质量定期评估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可靠。

    五是改革统计隶属关系,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为了巩固和发展统计改革成果,必须改变政府统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实行中央、省、市、县、乡政府统计机构垂直管理的体制。各级统计机构对下一级统计机构的人、财、物实行垂直领导。同时,服务于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使整个统计系统自成体系,使统计数据尽量少受行政干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可以切实解决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改变统计机构的隶属关系,维护统计部门的独立性,才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同时,大力推行统计联网直报制度,一方面加强企业统计人员的电脑和网络知识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并熟练运用电脑和网络知识;另一方面,采用便于操作的联网直报软件,做到安全可靠,简单实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联网直报的范围由大中型工业企业扩大到全部规模工业企业,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六是完善考核和诚信通报制度。建立并完善考核制度是提高工业统计报表数据质量和规范县区工业统计工作的有效途径。目前工业统计工作已经纳入市局对县市区年度工作考评,各地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数据差错逐步减少,数据质量有所提高,上报说明也在逐步规范。考核制度对推动工业统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在考核中所占比重。另外建立企业统计诚信通报制度。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信息共享和互通,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建立企业统计诚信档案。对诚信企业予以表彰、支持,对数据质量差的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与有关部门联合在信贷支持、政策扶持、项目支持、企业评优等方面给予制裁和限制,让失信者无立足之地。

    七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和政绩评价机制。对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升迁、任免要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业绩评估制度,对各种考核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客观评估,并赋予群众监督那些用于考核干部政绩的统计指标的权力,使虚假数字消灭于基层。此外不单从"数字"上看政绩,而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一旦发现在政绩指标上有弄虚作假行为,不仅取消其任命,还要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只有这样,"数字出官"效应才能被消除,各级领导的注意力才会从统计数据上转移到发展社会经济的实际工作中去,才能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八是实行统计代理制。民间统计在我国还是一条“短腿”,我们可以对规模工业企业中没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的企业实行统计代理制度。充分利用民间统计队伍精干、灵活机动、快速高效的优势,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收取一定的统计代理费,民间统计机构定期派人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企业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这样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而且能够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政府统计部门和企业的“双赢”。

    九是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依法统计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工业统计必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一是建立普法教育长效机制。以开展统计巡查工作为契机,加强《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政府和企业的领导干部统计法宣传力度,使基层报表单位的领导及统计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统实情、报实数、说实话、办实事,从源头上遏制虚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搞好工业统计宣传。工业统计工作者和统计从业人员要重视工业统计宣传工作,宣传工业统计战线上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工业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宣传工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内涵和核算方法。只有宣传工作到位了,做实了,工业统计工作的内外环境才能有所改善,工业统计工作才能更好地开展。三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统计执法是振兴统计的必由之路,是统计工作的突破口,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执法机制,提高统计违法的成本或代价,增强《统计法》的刚性和威慑力。统计机构和人员在加强《统计法》宣传,大力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环境和氛围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解决民营企业在思想上对统计的认识和配合梗阻问题,让广大企业理解统计、配合统计、支持统计。对那些不按时上报,屡次迟报、拒报的单位或个人,对那些在统计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单位或个人,要拿起法律武器,充分运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利,进一步加大工业统计执法力度和曝光工业统计违法案件,做到敢于执法、勇于曝光,并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与加强工业统计全面建设结合起来,把工业统计执法检查与普法教育宣传结合起来,把工业统计执法检查与搞好调查对象的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把严肃查处和曝光工业统计违法案件与加强教育、规范统计行为结合起来,树立统计权威,坚决制止统计违法案件的发生。

第三部分: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随着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建立了单位GDP能耗制度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能源统计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确保十一五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目前能源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能源统计的“双基”工作薄弱。基础和基层是能源统计数据的源头,当前基础和基层特别是企业的能源统计工作比较薄弱,对能源消费缺乏基本的计量器具、台账和原始记录,能源统计基础资料欠缺,能源统计工作开展不理想。除少数重点耗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有比较完整的会计记录和相关的能源资料外,部分小企业仅能提供一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绝大多数小企业处于无基础资料、无统计报表、无统计台账、无统计人员的“四无”状态。其他行业的能源统计基础工作更为薄弱,几乎没有能源统计资料。如:煤炭经销部门经过改革、改组、转制后,规范完整的统计机构已被削减,能源消耗统计几近瘫痪。在一些能源消费相对较少的企业,管理渠道多头,如电力消费由企业财务部门管理,油料消耗由运输部门管理,原煤等其他能源品种具体由相关的使用部门或物资供应部门管理,整个企业没有完整的能源消耗数据,统计人员只在填报报表时搜集指标数据。加之有的企业为减员增效没有设置能源统计岗位,能源统计工作无人负责,有的虽然明确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但因兼职过多,往往顾此失彼。由于领导对能源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缺少专门的能源统计核算机构,能源消耗资料采集困难,统计数据填写随意性大,有的甚至胡编乱造,瞎估乱报,不能及时反映能源消耗的真实情况。由于基层统计人员的能源专业统计知识还比较缺乏,专业人员少,现在在岗的基层单位的能源统计人员不固定、不专业,有的根本不懂能源指标含义及填表方法,就接任工作,对能源统计知识不熟悉,对能源统计指标不理解,造成能源统计的基础松动,源头数据质量难以保证。目前能源统计任务十分繁重,新修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增加了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内容,规模工业的能源统计报表由季报改为月报,随着重视程度的提高,工作量还将逐步增加,人员与任务的矛盾将更显突出,对“双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部分企业对能源统计工作配合程度低。《统计法》明文规定:企业对政府统计部门实施的统计调查具有法定的回答义务。但有的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应付了事,拒报、瞒报、乱报统计数字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企业和单位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有的为争取投资、申请贷款、评优争先、提升形象,虚报能源消费统计数据;有的为逃避税赋,逃避节能检查,瞒报能源消费统计数据;也有部分企业轻视能源统计,胡编乱造统计数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能源统计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非常强,难度较大的业务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较高。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专业的统计知识,也要有能源消耗与计量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目前,除地市级统计部门的能源统计人员具备一定的能源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外,县市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整体不高。从基层企业看,专职能源统计员极少,多数为工业统计兼职从事能源统计工作。按常理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耗能环节;应明了本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置及计量的各个节点和步骤;应熟练掌握能源统计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但极少有企业的能源统计人员能达到要求。基层能源统计人员匮乏、业务素质不高、人员变动频繁已成为影响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一大“瓶颈”。由于能源统计工作在近几年才逐步强化,统计部门中从事能源统计的人员与所承担的任务比较,统计力量相当薄弱。特别是县区政府统计部门几乎无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大部分由工业统计人员兼职从事能源统计工作,随着能源报表频率和工作任务的增加,力量与任务的矛盾非常突出,直接影响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能源统计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首先,能源消耗统计范围不全面。能耗涉及全社会各个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能耗占全社会的比重逐步提升,节能空间较大。现行的能源消耗统计较为重视生产领域的能源消耗和利用效率,除规模以上工业有较完善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外,其它行业如农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城乡居民、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基本上没有能耗数据来源,也没有建立能源统计调查估算制度,能源消费量等指标只能通过经济普查或其他方面的资料进行推算,难以全面真实反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水平、结构、变化及趋势,数据可靠性大打折扣。其次,能源消耗统计体系不完善。能源统计不仅要包括消费,还要包括供应,目前除了供电部门能够反映主要行业电力消费情况外,煤、油等行业统计体系还不健全,不能提供主要能源的调入、调出、消费以及分布情况。

    五是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不统一影响数据质量。在能源统计核算中需要借助大量的业务核算、会计核算资料,特别是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直接影响到统计核算质量。如大中型企业或能耗较多的企业对煤炭、油料等品种的核算,会计核算往往把这些能源一次性记入当期能源消费中,但在使用中有可能不是一次性消费,而是分批次消费,作为统计核算必须按照“谁消费、谁统计”、“何时消费、何时统计”的原则进行,会计与统计两种核算方法的不统一,给统计核算带来麻烦;同样在消费部门向业务核算部门(仓库)领取煤炭、油料的时候,也不可能按实际消耗领取,也存在多领或少领的现象,造成与统计核算不统一,影响数据质量的可靠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力、天然气、汽油等能源品种采用智能卡交易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在此情况下,利用智能卡购买的能源可在较长时期内使用,为了遵循能源统计原则,统计人员必须对总的购买量在各个报告期的实际消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在缺乏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和严格管理的单位很难实现准确填报。

    二、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能源统计队伍建设。随着能源问题关注程度的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做好能源统计工作首先必须强化队伍建设。当前我们面临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为统计部门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能源统计,切实做好能耗指标公报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到“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人力、财力及工作协调等方面为做好能源统计工作提供大力支持,充分保障能源统计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各级统计部门要设立必要机构,配备专门的能源统计人员”。能源统计涉及社会经济各个层面,能源统计任务重,环节多,资料搜集困难,迫切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节约能源的宣传力度,积极组建专业化的能源统计机构和网络;健全部门能源统计制度,疏通能源统计渠道,发改、经委、电力、交通、建设、石油、统计等部门要同心同德,密切配合,配备业务精湛的专职统计工作人员,各尽其职切实做好能源生产、消费、流转、销售等多环节的统计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开展能源统计业务培训是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能源统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能源统计工作的人员,既要有专业的统计知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也要有能源消耗与计量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市场经济条件下能源的生产、销售、消费、流转等环节非常复杂,要及时、详尽地反映能源利用状况,必须加强对能源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只有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适应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今后随着各级能源统计力量的加强,新人会越来越多;单位产品能耗统计内容的增加,使各级能源统计人员面临一个全新的知识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的全面展开,迫切需要各级能源统计人员具有更为全面的综合素质。针对现有能源统计队伍知识薄弱的现状,适时举办形式多样的能源统计知识培训班,加强统计系统内部能源统计人员、基层单位尤其是重点耗能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能源调研分析写作知识的培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节能降耗起参谋助手作用。

    三要健全能源原始记录。真实有据,准确可靠是对原始记录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想取得真实完整的能源原始记录,要根据企业的不同生产性质、规模、工艺过程以及能源经济管理和填报统计报表的需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能源统计原始记录,使之规范化和系统化。制定原始记录要遵循以下原则:从实际出发,符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水平;同时满足统计、会计、业务核算等方面的需要,避免重复、矛盾;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通俗和简便易行。

    四要规范能耗报表的上报。目前基层企业对能耗报表的上报存在较大的可变性,指标漏填现象普遍,能源月报之间的数据衔接不够规范。在加强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培训的同时,必须规范能源报表的报送要求,建立能源数据责任制,加大能源数据审核评估力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质量责任,严明纪律,强化约束,形成人人关心能源数据质量、个个维护能源数据质量评估,提高能源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力求做到企业能耗数据、质量、责任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五要改革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完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针对不同调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手段,搜集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核算分行业综合能耗数据。一是完善能源供应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各煤炭供应企业等在内的能源销售去向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二是建立能源效率水平监测体系,尽快建立主要耗能产品单耗监测指标,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行业的跟踪监测工作。三是建立能源统计监测机制,与国际能源统计接轨,完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统一计算方法,统计口径、计量单位,结合《节约能源法》建立能源监测统计,制定能源统计监测发展纲要,实时对耗能在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监测并逐步对全社会用能进行监测。

    六要构建全方位能源监测体系,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控和数据审核。要把能源统计工作做实、做细、做出特色,重要的是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此,应狠抓“两项建设”,着力加强对基层能源消耗的跟踪监测,为能源统计工作提供措施保障。一是抓数据质量,严格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数据审核。抓好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重点指标的跟踪监测,对企业能源统计数据特别是能源消耗占全市综合能源消费量80%以上的企业纳入重点能耗监测体系,实施重点监控和监测。定期到企业开展调研和指导,做好能源统计预警和监测;建立完善重点用能企业统计台账,建立能源分品种消耗台账、能源进出库台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台账等,确保企业能源生产、消费、流转数出有据;建立能源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在报表审核过程中,除根据能源程序力争消除逻辑性差错外,还应对数据进行严密的人工审核,要根据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宏观评估;既与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审核,也开展经济发展速度与能源消耗的相关分析,确保数据符合逻辑、准确无误,如实反映能源消耗状况,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能源统计数据联动制度,加强与发改、经贸、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进行能源统计数据交流和共享,实现能源统计数据联动,确保能源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要扩大联网直报范围。目前国家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的千家能耗大户纳入了国家联网直报范围,湖南省确定了百家能耗大户作为直报对象。随着各项条件的日逐完善,可逐步扩大联网直报的范围,将能耗大、影响面广的大中型企业纳入到国家、省直接控制和掌握的范畴之内,使国家、省从宏观的角度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能源消耗情况,这样不仅对推动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有利于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地区间的横向对比。

    八要强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属违法行为,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行为同其他违法行为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很少有人就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举报或提起诉讼,同时也很少因统计违法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统计法》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进行统计法制宣传,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统计的意识,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使能源统计工作真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要加大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也是统计工作者捍卫统计数据质量最强大、最有力的武器,执法检查是进一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途径。执法检查主要应针对能源统计人员落实情况、报表报送时效性、统计方法的正确性、能源台账资料建立情况、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等方面开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在能源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使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进行处罚,增强统计法的震慑力;要将审核或评估上报数据中存在较大疑问、质量较差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必要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切实把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统计报表数出有据,手续完备,真实可信。

第四部分:农业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结与解

    农业统计是各专业统计中最基础、最常规的统计之一,其指标体系的设置和指标数值的具体计算方法都是相对稳定的,如产品生产情况统计,畜牧业生产情况统计等,不仅产品品种的变化不大,而且统计方法也基本保持不变。按理说农业统计的数据质量应该是很高的,几十年一成不变做同一件事情没有搞不好的道理。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尤其是近年来,农业统计数据质量反而有下降趋势,某些数据已经到了严重不实的地步。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统计调查方法和报表制度严重不适应现在的农村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完全改革了原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农户成了分散的自由经营者,乡、村对农户的约束力、号召力都有了本质上的改变。统计数据的采集渠道和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也同样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如今的农村统计调查体制却基本沿用着计划经济时期的老一套,即层层布置报表,层层填报数字,层层叠加汇总,仍然把“村”作为起报数据的基层单位。现在直接由政府统计部门布置到村的农村统计报表有十余种,具体为: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畜牧业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分别报:1、秋冬播种面积,2、春夏播种面积,3、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作物预计、实际产量(分别报:1、春夏收农作物和油菜籽实际产量,2、早稻、春玉米、中稻预计产量,3、全年农产量预计),畜牧水产生产情况(分季度报送),非农户畜牧业生产情况,非农户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分别报:早稻报表和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报表)。在这些报表中指标体系的设置都十分繁杂,如主要农产品生产情况表就设置了192个指标,其中“其它农作物播种面积”这一指标大项下面又分设了:席草播种面积,总产量,青饲料播种面积,绿肥播种面积,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其他农作物产量,包括苇子、莲子、菱角、荸荠等。几乎所有的报表都有这样复杂的指标群。在这众多的农业统计报表和指标中,某些指标数据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如粮食产量,牲猪存、出栏情况等,这些数据是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必须要掌握的,不仅要统计,而且要求准确。但是更多的农业统计指标的设置却难以让人理解,如前面所列举的“菱角”、“荸荠”等农产品产量其统计的必要性就实在不大,统计这些东西从宏观上说没有必要,从微观上说也没有用途。

    二、利益驱动是造成农业统计数据失真的重要原因。

    如前所述,在农业统计中有些指标数据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如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牲猪存、出栏数等。这些指标的总量及增减变化情况不仅是评估一个地方“政绩”好坏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直接与国家的相关补贴挂钩。对一个地区来说,“牲猪大县”有补贴,数字越大,补贴的金额就越多;对一个农户来说,粮食播种面积的多少也关系到补贴金额的高低。凡是这类指标,通常都有虚报的倾向。以“出栏牲猪”数为例,每个地方几乎年年都在上升,“牲猪大县”越来越多,有的县绝对总量已经超过了百万头,农村人均出栏牲猪达到了3-4头。但猪肉的销售价格却在不断上涨,一两年时间内猪肉价格差不多翻了一番,引发了物价指数的持续走高,广大老百姓颇有微词,国家领导人对此高度重视。2008年初由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牵头,联合地方统计部门和畜牧管理部门专门就牲猪情况进行了一次快速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果然与年报数据出入很大,某些省份缩减了近四成。客观地说,抽查结果是相对准确的。年报数据之所以有如此大的水分,就是在利益的驱动下长期虚报所产生的后果。农业生产受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非常强,粮食产量在年度间的增减变化是很正常的,没有只增不减的道理。而牲猪的饲养既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同时也受饲养户普及程度的影响,就目前广大农村的情况看,青壮年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留守家中的老弱病残人员饲养能力有限,养殖散户越来越少,除非是大规模发展养殖大户,否则牲猪数量也不可能只增不减。那些多年来牲猪产量呈直线上升,并且年增幅基本保持一个常数的地方,其数据质量是不可靠的。

    三、村级统计力量薄弱是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的桎梏。

    目前,农业统计仍然实行的是全面调查报表制度,基础数据要求村起报、乡汇总,然后县、市、省层层累加。要确保这种统计体制的正常运行,并得出准确的数据结果,其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保证村级有足够的统计力量和完备的原始数据。现在的情况是村民委员会对农户的管理呈松散型,面对千家万户的各种生产经营情况,任何人也没有办法去作全面准确的了解。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村一级不仅没有专门的有关生产经营情况方面的帐目,而且没有专职统计人员,很多地方就连村会计也取消了,报表的填报只能由村秘书代劳,或直接由村主任应付。从另一个角度讲,村级统计工作没有专项经费,从国家统计局开始从来就是只布置报表任务而不配套调查经费,而现在的农民已经融入了时代潮流,市场经济意识日益增强,凡没有经济效益的事谁也不愿意干,同时谁也没有权力去强迫他们干。面对众多复杂的统计报表,没有人会乐意不计报酬去承担这项工作,更谈不上认真完成了。

    要提高农业统计数据的质量,使其能够客观地反映“三农”的真实情况,必须解决三个最基本的问题。

    首先是改革农业统计的调查方法和报表制度,坚决摒弃以村起报的全面调查方法,全面实行抽样调查。农村统计专业实行抽样调查不仅是客观现实的要求,也是提高其数据质量的最好办法,如2008年初调查牲猪存出栏情况时所采取的办法就比较可行,即对养殖大户进行全面调查,对散户则实行抽样调查。事实证明其结果反而比全面调查更接近实际情况。采用抽样调查时要注意两个要点,其一是调查的频率不宜过高,一般的调查一年一两次就行了,这既是节约调查成本的要求,也是防止产生厌烦情绪的需要,对于某些一定要作全面了解的指标则可以用农业普查数据作基础,再根据抽样结果进行推断,评估。其二是调查表式的设计一定要精简,要便于填报。报表指标过于繁杂,反而会降低数据的填报质量,凡是可有可无的指标坚决要去掉,一次专项调查重点掌握几个指标或几十个指标就足够了,没有必要什么调查都要求大而全,小而全。

    其次是要解决地区之间相互攀比,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单纯依靠统计部门就能解决得了的。但是如果统计部门通过科学调查得出的数据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地方领导也不会固执己见,如2008年初国家调查队所作的牲猪情况抽查调查的结果,地方领导在听取情况说明以后也基本能够接受。

    第三是必须建立健全村级统计队伍。建立健全村级统计队伍是搞好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建立村级统计队伍就是要确定相对固定的村级统计员。不单是农业统计需要有相对固定的村级统计员,其他各项统计,尤其是大型普查工作,都需要有相对固定的村级统计员。平时的小型统计调查任务可由村统计员直接完成,大型普查则由统计员担当骨干。村级统计人员的具体人选可由县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发给统计员证书或聘书,除要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在经济上给予补贴(由于部分县、乡财政困难,补贴经费应由国家、省、市、县、乡五级共同负担)。建立健全村级统计队伍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可缺少的基础。

[撰稿:丁润高 谢海秋 张利华]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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