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进展
党的十五大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价格流通、宏观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
(一)完善市场价格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5年来,国家又放开了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了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推进了以“两改一同价”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改革了粮食、棉花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供水、运输、石化产品等方面的价格改革,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供求决定。2000年,市场调节价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95.8%、92.5%和87.4%。大力推进政府定价方式的改革,同时,进一步缩小了政府定价范围。由中央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1992年的141种减少到目前的13种。在电信资费、铁路和公路运输、药品和医疗服务等价格的制定过程中,引入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增强了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商品市场日趋成熟,要素市场初具规模。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到2000年底,全国交易额超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达3000多个。连锁超市、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业态发展势头强劲。外资零售商业企业遍布大中城市,形成了中外商业企业相互竞争的格局。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迅速发展。股票市场已具较大规模,目前,沪深两市的证券市价总值超过4.5万亿元,相当于GDP的50%左右。企业债券市场开始起步,2000年以来,已有16家国有大型企业发行债券334亿元。国家建立了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放开了同业拆借率,票据贴现市场有了进一步发展。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技术市场、土地市场的交易量不断增加。
(三)市烯经济秩序得到整顿和规范,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不断改善。从2001年开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标本兼治,重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通过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健全市场法规,完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市场秩序的形成。
二、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
(一)国有企业机制转换迈出新的步伐,实现了改革、脱困3年目标。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实行债转股、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劣势企业破产关闭等方面的措施,使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出现了新的局面。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已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实现了国有企业3年改革和脱困的目标。目前,8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造。不断涌现出市场竞争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2002年,我国已有11家大公司进入世界500强。通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出售、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全国国有小型工业企业的改制面已达81.4%。
(二)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国家通过采取国有企业重组上市、中外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增强了国有经济控制力。1998年以来,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筹资达2700多亿元。5年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数量虽有所减少,拥有的资产总量却逐年增加。到2001年底,国有资产总量达10.9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91.4%。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国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三)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支撑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实现了新的突破,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修正案)》又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5年来,通过不断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领域,改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一,成为活跃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全国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从1996年的7400多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1.17亿人,5年增加4300多万人。现在,大多数新增就业岗位都是由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
三、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
(一)计划、投资、财税、金融的改革取得新成效。5年来,在巩固以往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的目标体系,改进年度宏观经济总量、重大结构的平衡和协调方法;减少中长期计划指标,规范计划编制程序,提高社会参与度,探索计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突出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改革方向,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国家进一步调整了税收政策,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多次下调关税税率,关税总水平从1992年的49.2%下降到2001年的15.3%,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开始进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加快了清理金融不良资产的步伐,截至2002年6月底,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2100多亿元,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以间接调控为主的金融调控体系逐步形成。
(二)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为了打破行业垄断,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焕发出垄断行业企业的活力,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相继提出了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目前,这些改革方案正在加快实施,电信、民航的企业重组基本完成。
(三)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1998年以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了专业经济部门,撤销了9个专业局,加强了执法监督部门,促进了政企分开和政府职能转变。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5项原则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认真清理现有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提出了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待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不断健全。1997年,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由计划、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金融形势,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协调金融杠杆的运用。在投资调控上,主要运用贴息、参股、注入资本金、补助性资金等多种方式引导全社会的资金投向。在安排国债投资时,成立了跨部门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资金的投向和投资计划。目前,国家主要运用税收、利率、价格和投资政策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采取间接调控的方式,调节经济运行。
四、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两个确保”工作不断加强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各地各行业进行了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1年,全国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近1.4亿人,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达3121万人,基本做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失业保险制度进步完善。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通过试点和总结经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从1999年起全面推行,到今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已达到1亿多人。2001年开始,逐步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一些地区实行了大病医疗费用的社会统筹。从1999年开始,全面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个人帐户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同时配套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试点。到2001年底,全国97%的地级市已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从1998年的1500万人增加到5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从300多万人增加到1800万人。
(四)城市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为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各地注意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截止今年6月底,全国有89%的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城市居民有1900多万人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来源于 国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