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效明显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全省认真贯彻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统揽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特点
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统计测算结果显示:各市州和县(市、区)全面小康水平整体提升,各项工作成效明显,8个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在90%以上。
(一)四大区域小康水平持续提升
据测算,2016年长株潭地区、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全面小康总实现程度分别为97.7%、93.6%、91.8%和87.9%,分别比上年提高1.8个、4个、3.4个和5.2个百分点(见表1)。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区域特点来看,由于各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注重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方面提升幅度较大。长株潭地区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分别比上年提高3.8个和2.3个百分点,洞庭湖地区文化建设和经济方面分别比上年提高10.4个和5.1个百分点,湘南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方面分别比上年提高5.8个和4.8个百分点,大湘西地区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分别比上年提高12.4个和5.4个百分点。分项来看,湘南地区经济发展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洞庭湖地区民主法制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大湘西地区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方面提升最快,分别比上年提高12.4个、2.3个和4.5个百分点。
表1:四大区域全面小康测算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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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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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株潭地区 |
洞庭湖地区 |
湘南地区 |
大湘西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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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
总实现程度 |
97.7 |
1.8 |
93.6 |
4.0 |
91.8 |
3.4 |
87.9 |
5.2 |
经济发展 |
97.3 |
2.3 |
89.6 |
5.1 |
85.9 |
5.8 |
80.1 |
5.4 |
民主法制 |
96.0 |
1.0 |
91.3 |
4.1 |
92.3 |
3.9 |
90.1 |
3.8 |
文化建设 |
100.0 |
3.8 |
97.6 |
10.4 |
94.7 |
4.8 |
92.8 |
12.4 |
人民生活 |
98.4 |
1.7 |
97.8 |
1.6 |
96.9 |
1.3 |
96.9 |
2.3 |
资源环境 |
96.9 |
0.5 |
91.3 |
2.1 |
89.0 |
2.6 |
79.6 |
4.5 |
(二)各市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
测算结果显示:2016年各市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8个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在90%以上。从实现程度来看,各市州比上年均有所提升,其中提升最快的怀化市,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见图1)。分项来看,湘西州经济发展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湘潭市民主法制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提高13.6个百分点;怀化市文化建设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湘西州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方面提升最快,比上年分别提高4.1个和5.1个百分点。
图1:各市州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对比图
(三)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
测算结果显示:2016年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又有11个县(市、区)达标。具体来看,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和生态文明五个方面均扎实推进。一类县平均总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二类县平均总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三类县平均总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见表2)。
表2: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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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实现程度(%) |
一类县 |
二类县 |
三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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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2016年 |
比上年提高 |
|
总实现程度 |
92.0 |
2.8 |
89.3 |
3.0 |
86.3 |
1.9 |
经济发展 |
88.4 |
4.1 |
81.5 |
4.3 |
75.8 |
2.2 |
人民生活 |
90.0 |
3.1 |
91.6 |
4.6 |
90.0 |
4.8 |
社会发展 |
99.3 |
0.2 |
98.2 |
0.7 |
98.4 |
0.7 |
民主法治 |
93.2 |
2.0 |
96.9 |
1.0 |
97.3 |
1.5 |
生态文明 |
98.2 |
1.0 |
97.8 |
1.7 |
96.9 |
2.2 |
二、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薄弱环节
从2016年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个方面的监测结果来看,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均低于总体实现程度。这说明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方面仍是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一)人均经济指标偏低
全省人均GDP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全省人均GDP为4593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049元,低于湖北9107元。尤其是县域经济不强。部分县(市、区)人均经济指标实现程度较低,主要是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总收入较低。其中,2016年人均GDP实现程度低于50%的县(市、区)有11个,最低的双清区实现程度为36.9%;人均财政总收入实现程度低于50%的县(市、区)有23个,最低的安乡县实现程度为28.7%。122个县(市、区)经济发展平均实现程度为80.8%,低于70%的有21个,占17.2%。
(二)地区发展差异较大
从四大区域情况看,2016年全面小康总体实现程度最高的长株潭地区达到97.7%,大湘西地区仅为87.9%,两者相差9.8个百分点,其中经济发展实现程度相差17.2个百分点。从各市州情况看,2016年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超过96%,而湘西州实现程度还在85%以下。实现程度最高的长沙市(97.2%)与最低的湘西州(83.2%)相差14个百分点。从三类县(市、区)的情况看,2016年一类县中总体实现程度最高的雨花区(97.6%)与最低的鹤城区(81.4%)相差16.2个百分点;二类县中总体实现程度最高的君山区(96.6%)与最低的东安县(81.5%)相差15.1个百分点;三类县中总体实现程度最高的吉首市(96%)与最低的永顺县(78.2%)相差17.8个百分点。
(三)脱贫攻坚压力较大
目前全省有33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在30万以上的市州有邵阳市、怀化市、湘西州、永州市4个地区;贫困发生率超过8%的有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和娄底市5个地区,贫困县(市、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数的70%,全省减贫任务重,压力大。特别是这些贫困地区的发展基础薄弱,2016年贫困县的GDP和财政总收入分别仅占全省总量的17.6%和9.4%;人均GDP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9.2%。如果2020年不能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精准脱贫,就不可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城乡居民收入较低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还比较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284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3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30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3元。从市州来看,湘西州城乡居民收入最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813元和7413元,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471元和4517元。从县市区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低于60%的县市区有7个,最低的双清区实现程度为4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低于60%的县市区有5个,最低的鹤城区实现程度为47.3%。
(五)创新投入仍然不足
从2016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状况看(见图2),湖南有效发明专利比湖北少3704件,还不及广东的六分之一。这与科学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投入相关性很大。2016年全省R&D经费占GDP比重约为1.58%,离创新型湖南设定达到2%的目标有较大差距。分市州情况看,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和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大部分市州完成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各市州发展不平衡,高新技术产业和科研院所大都聚集在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长株潭地区,导致长株潭以外地区以上两个指标实现程度偏低。其中2016年长株潭地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5.1件,是目标值3.2件的4.7倍,而该指标长株潭以外地区为1.2件,实现程度为34%,最低的邵阳市实现程度为10.8%;长株潭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2%,而该指标长株潭以外地区为1.1%,实现程度为46.4%,最低的张家界市实现程度为9.4%。
图2:2016年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状况
注:此图来自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效发明专利表
(六)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由于湖南经济结构整体上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较粗放,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仍占较大比重。2016年全省14个市州中6个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低于70%,其中最低的娄底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为45.6%。空气质量令人担忧,全省14个市州中有8个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低于80%,其中最低的长沙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3%。
三、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对策建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在借鉴其他省份先进经验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提升人均经济指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归根到底靠发展。目前发展不快、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仍然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人均经济指标偏低是湖南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的最大短板,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大经济总量,提升人均经济指标。要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引导消费扩张,推动经济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依靠创新驱动,构建多点支撑的现代化产业新体系。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创新开放模式,拓宽开放领域,打造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二)培育壮大支柱产业,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各区域板块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和各自发展特点,加强对区域的分类指导,把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一起来。因地制宜确定各区域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强化区域分工合作,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发展新格局。统筹区域发展整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发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武陵山片区和湘江新区等五大区域发展国家战略的政策效应,形成多个经济增长极。特别是抓住县域经济这个重点难点,加大扶持力度,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三)创新精准扶贫方式,引领群众早日脱贫
在脱贫攻坚中结合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创新精准扶贫方式,因地制宜地实施资金投入、片区扶贫、产业激励、电商扶贫、金融扶贫、技能培训、社会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模式,为精准脱贫注入活力,不断扩大精准扶贫效应,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特别是要更多地实施产业扶贫,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充分发挥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引领群众精准脱贫。加强规划衔接配套,推进绿色产业、生态产业发展,力促产业扶贫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另外,每个贫困村都派驻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同时选优配强村第一支部书记,真正把基层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着力提高居民收入,进一步改善民生
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低是制约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之一,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进程,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农民就近到园区就业,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工工资性收入。进一步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制度、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失业预警预报制度。加强对灵活就业、就业新业态的扶持,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化解结构性失业矛盾;针对去产能分流职工,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贫困地区城乡居民全覆盖。同时,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抓好水、路、电、气、房和环境整治等重点实事,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培养创新科技人才
科技研发投入经费少、占GDP比重低是制约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预计到2020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仍低于全国目标值。推进全面小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必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强创新引领。要紧扣湖南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同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研经费增长,引导企业参与自主创新,投入科技力量和科研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另外,着力培育壮大科研队伍力量,提高科技人员科研创新能力。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
(六)坚持守住生态底线,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湖南重工业比重较大、能耗较高,结构调整压力大,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容忽视。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新指标中,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均较低。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在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切实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同时结合湖南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理念,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环境。
承办:科研所
执笔:赵海军
核稿: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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