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湖南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29.8
据对全省3000名城乡居民随机抽样调查,湖南省第二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 为129.8,环比(与第一季度比,下同)下降2.2点,仍处于“比较乐观”状态。其中,体现消费者对当前形势看法的满意指数为124.3,环比下降2.2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形势看法的预期指数为133.4,环比下降2.2点。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31.3和127.2,其中,城市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5.4和135.3,农村消费者满意指数和预期指数分别为122.4和130.3。(见图1)
一、关于就业、收入信心和消费意愿
从消费者信心指数的三项构成指数来看,就业信心指数相对较高,为136.8,环比下降1.1点,收入信心指数和消费意愿指数分别为123.9和118.3,环比分别下降2.9和3.0点。(见图2)
1.就业信心指数稍有下降。2019年第二季度,就业信心指数为136.8,环比下降1.1点,其中,就业满意指数和就业预期指数分别为134.2和139.4,环比分别下降1.2和1.0点。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就业信心指数分别为137.5和135.6,环比分别下降0.8和1.6点。
2. 收入信心指数小幅下降。2019年第二季度,收入信心指数为123.9,环比下降2.9点,其中,收入满意指数和收入预期指数分别为120.4和127.5,环比分别下降2.4和3.3点。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分别为126.1和120.4,环比分别下降2.5和3.4点。
3. 居民消费意愿有所降低。2019年第二季度,消费意愿指数为118.3,环比下降3.0点。分城乡看,城市和农村消费意愿指数分别为119.5和116.2,环比分别下降2.8和3.5点。
关于未来六个月家庭余钱的主要用途,与一季度相比,消费者做出的选择没有变化:比重最高的是购买商品和服务(包括教育),为55.63%;其次是储蓄,为39.63%;再次是投资房地产和投资理财产品,分别为13.27%和11.63%;另外有18.40%的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分城乡看,城乡消费者做出的选择稍有不同:城乡消费者选择比重最高的均为购买商品和服务(包括教育),分别为59.41%和49.29%;其次是储蓄,分别为42.02%和35.63%;城镇消费者选择投资理财产品和房地产的比例为14.89%和13.99%,农村消费者选择的比例为6.16%和12.05%;另有15.00%的城镇消费者和24.11%的农村消费者表示没有余钱。
二、关于物价预期
对于当前总体物价水平,65.63%的消费者认为“较高”,31.43%认为“合适”,2.57%认为“较低”。其中,城镇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农村8.6个百分点。(见图3)
对于当前本地区商品房价格,72.30%的消费者认为“较高”,21.83%认为“合适”,1.70%认为“较低”。其中,城镇消费者认为“较高”的比例高出农村4.2个百分点。(见图5)
调查显示,82.37%的消费者对经济长期发展有信心,表示信心不足的比例仅为13.90%。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有信心”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对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有信心的比例为82.87%,农村居民为81.52%。(见图7)
执笔:袁 野
核稿:徐 林
责编:刘 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