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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长沙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实现快速增长

  2014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它涵盖广告服务、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四大行业。2014年长沙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简称规模以上文创企业,下同)整体规模不断扩大、骨干企业及民营企业基础日益巩固,但产业整体营利能力存在 “拖后腿”现象,特别是广告产业较为突出。

  一、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发展现状

  (一)整体规模迅速扩大,企业效益稳步提升。从规模看,2014年末长沙市共拥有规模以上文创企业128家,较上年增加11家;拥有资产158.5亿元,同比增长24.0%,户均规模1.2亿元,较上年增加1570.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7.6亿元,同比增长25.7%,户均营业收入8403.9万元,较上年增加1385.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0亿元,同比增长122.1%;提供就业岗位16333个,比上年增加1633个。

  从效益看,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共负债9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7.6%,较上年下降3.0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12.5亿元,营业利润率为11.6%,较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共投入营业成本76.2亿元,成本利润率为18.4%,较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亏损企业21家,亏损面为16.4%,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二)骨干企业占比提高,产业支撑作用增强。从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分单位规模情况看,营业收入过亿的文创企业(简称骨干文创企业,下同)17家,占全部企业数的13.3%,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骨干文创企业共拥有资产98.8亿元,占全部资产的62.3%,较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户均规模5.8亿元,是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的4.7倍;实现营业收入80.0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74.2%,较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户均营业收入4.7亿元,是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的5.6倍;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占全部利润总额的78.6%,较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拥有年末从业人员955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8.5%,较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

  (三)民营企业优势巩固,私营企业增幅较高。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中民营企业116家,占全部单位的90.6%,较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共拥有资产128.7亿元,占全部资产的81.2%,较上年提高16.4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1.3%,较上年提高27.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2.2亿元,占全部利润总额的87.2%,较上年提高20.1个百分点;拥有年末从业人员1.2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72.5%,较上年提高8.0个百分点。而从私营企业发展情况看,61家规模以上私营文创企业共拥有资产30.0亿元,同比增长48.1%,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资产增幅24.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增长77.0%,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营业收入增幅51.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6.7亿元,同比增长395.3%,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利润总额增幅273.2个百分点。

  (四)建筑设计占比过半,文化软件营利最强。从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分行业发展情况看,以中冶长天、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等为主的建筑设计服务企业占比相对较高,而以中清龙图、拓维信息等为主的文化软件服务企业经营效益则相对较好。从占比看,47家建筑设计服务企业共拥有资产89.1亿元,占全部资产的56.2%;实现营业收入67.4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2.6%;拥有年末从业人员1万余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62.5%。从效益看,四大行业中文化软件服务业资产负债率为34.0%,明显低于广告服务(87.5%)、建筑设计服务(57.0%)和专业设计服务(51.5%),且低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23.6个百分点;营业利润率为24.6%,明显高于广告服务(7.3%)、建筑设计服务(7.7%)和专业设计服务(8.6%),且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成本利润率为63.1%,明显高于广告服务(7.1%)、建筑设计服务(10.4%)和专业设计服务(14.9%),且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44.7个百分点。

  二、发展壮大规模以上文创企业面临的挑战

  (一)营利能力不及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整体效益虽较上年有所提高,但与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整体运行情况存在一定差距,相关效益指标 “拖后腿”。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看,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7.6%,高于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成本利润率为18.4%,低于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从户均水平看,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户均资产1.2亿元/户,比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低4.2亿元;户均营业收入8403.9万元/户,比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低844.4万元/户;户均利润总额1095.3万元/户,比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平均水平低181.3万元/户。

  (二)广告企业横向相比效益最低。从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分行业发展情况看,广告企业效益远远不及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三大行业。全年全市39家规模以上广告企业共负债25.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7.5%,高于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29.9个百分点,分别高于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53.5、30.5和36.0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10.0亿元,实现营业利润7336.1万元,营业利润率为7.3%,低于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17.3、0.4和1.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5263.1万元,共投入营业成本7.4亿元,成本利润率为7.1%,低于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平均水平11.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56.0、3.3和7.8个百分点。

  三、进一步促进规模以上文创企业健康发展的三点建议

  (一)抓好现行政策落实力度。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和《长沙市天心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现有系列政策,依靠政策优势,加快广告、设计等高附加值行业企业引进力度,主动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借助方正证券、长沙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企业现金流状况;依托湖大、师大等高校资源丰富优势,构建专业设计人员共享平台。同时鼓励将湘绣、菊花石雕刻和铜官陶瓷制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积极制定高标准、高要求的产业发展规划。作为一种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的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杭州、成都和北京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进地区均制定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或行动计划。因此,在“文化湘军”优势日益减弱的背景下,创造相关政策优势显得更为重要。

  (三)有效发挥园区优势,打造产业发展高地。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长沙广告产业园成为全国首批9个国家级广告园区之一,2014年其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首批“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从而成为中南五省(湘鄂皖黔赣)唯一同类园区。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广告企业经营效益,应积极发挥“国字号”广告园区品牌优势,大力引进具有发展潜力的广告企业,并加大培育龙头广告企业力度。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邓细锋]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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