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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水瑶族乡看郴州市农村社会分化状况和变迁趋势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研究和探讨新时期农村社会分化状况和变迁趋势,对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以郴州市桂阳县白水瑶族乡为对象,研究农村社会分化状况和变迁趋势,仅供参考。

  一、社会分化的概念及内涵

  社会分化是指社会中的个人或群体之间产生的,被社会认可了的区别。从社会系统结构来看,即是系统结构中原来承担多种功能的结构要素,发展成为承担较少或单一的功能要素的过程。

  农村社会分化改变了社会成员的有机组成,推动了农村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提高了农民的承受能力,有助于共同富裕,有利于推动土地的规模经营,为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农村社会分化的结果是出现农村社会分层现象,农村社会分层是将农村社会成员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区别。

  研究农村社会分化变迁和趋势,有利于新时代人口问题、发展问题及社会养老问题等政策的科学制定,以达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有利于预见未来城镇化进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规划合理的城市和农村建设方案;有利于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并有效的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农村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白水瑶族乡情况简介

  郴州市毗邻广东,是湖南的南大门,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进城务工,至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截止到2017年6月,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达1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44.3%。白水瑶族乡地处桂阳县西北边陲,距桂阳县政府所在地83公里,是典型的山区乡,也是典型的劳务输出乡。白水瑶族乡行政区域面积135.35平方公里,下辖16个行政村,196个村民小组,其中省级贫困村8个,乡村总户数7001户,总人口数2.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700余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62户,贫困人口3406人。耕地面积2.16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44万亩,林地16.36万亩。2016完成GDP2.35亿元,同比增长8.8%;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7207.88万元,同比增长15.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亿元,同比增长18.18%;农民人均纯收入8370元,同比增长8.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95万元,同比增长16.2%。白水瑶族乡境内有大型企业一家,即天塘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期、二期总投资10.27亿元,三期、四期预计投入10亿元;小水电站20座,装机总容量达6000余千瓦;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17家,规模农业经营户13户。白水瑶族乡坐拥桂阳县三大名山之二—天塘山、扶苍山(另一座名山为泗洲山),有珍贵植物“红豆杉”,一年一度举办天塘山杜鹃花节和扶苍山祭祀活动。

  三、白水瑶族乡社会分化状况和变迁趋势

  (一)白水瑶族乡农村就业分化情况

  1、白水瑶族乡农村社会成员阶层分化情况: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白水瑶族乡农村社会成员已分化成七大阶层。一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其特征是全部或大部分时间依靠农业作为生活来源,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人均生产资料规模小,分散经营为主,是农村其他阶层的母体。该阶层内部按收入又可分为农业专业户或承包大户、比较富裕的农业劳动者、温饱型农业劳动者、贫困户。二是农民工阶层,其特征是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但户口仍是农业户口,掌握现代技能与工业知识,同土地、乡村、农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充满希望的社会阶层。三是雇工阶层,其特征是受雇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服务业,工人阶级色彩比较明显的阶层,有自主经营的土地,有择业自主权,可以自由流动。四是农民知识分子阶层,其特征是在农村从事教育、医务、文化、艺术等智力型职业。五是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其特征是在农村拥有某项抓门技术或经营能力,自有生产资料和资金,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经营小型工商、服务行业。六是私营企业主,其特征是拥有生产资料,自主经营,经济收入较高,商品意识强,有冒险创业精神,有向政治方向发展的倾向,属于备受关注和引发诸多争议的阶层。七是农村社会管理者,即乡村两级的基层干部,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党政方针的具体执行者,既代表国家利益,又代表农民局部利益,是农村社会的中坚力量,在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2、白水瑶族乡不同年龄组人口及劳动者职业分布情况:白水瑶族乡为偏远山区乡,乡域经济以一产业为主。整体职业分化情况呈现青壮农民从事非农行业(如进城务工、经商、创业等)递增,从事职业多样化(如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老弱农民在家务农的局面。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就业人口选择就业种类的重要因素。(以“三农普”调查结果为例)

桂阳县白水瑶族乡不同年龄组人口及劳动者职业分布情况表

年龄

人口

就业人口

农业

雇主

自营

务工

公职

其他

70岁以上

729

716

525

5

12

31

3

140

61-70

1475

1746

1242

35

47

130

12

280

51-60

2542

3500

2174

33

72

668

23

530

41-50

2884

4015

2219

8

115

1162

18

493

31-40

2843

3339

1469

8

113

1367

19

363

21-30

2387

2293

667

7

66

1280

12

261

11-20

3153

815

145

2

11

366

1

290

1-10

2290

0

0

0

0

0

0

0

总计

18303

16424

8441

98

436

5004

88

2357

注:本表数据根据白水瑶族乡“三农普”调查数据整理统计。

  从职业分布表分析发现:

  ①全乡总登记人口数18303人,其中就业人口16424人,占总人口的89.73%;从事农业人口8441人,占总人口的46.12%,占就业人口的51.39%;从事非农行业人口7983人,占总人口的43.62%,占就业人口的48.61%,其中,从事非农职业的以务工人员居多,占非农行业人口的62.68%。

  ②从事农业行业人口分布中,以31-70岁年龄段居多,共计7104人,占从事农业行业总人口的84.16%,这说明30岁以下青年从事农业越来越少。

  ③从事非农职业的以务工人员居多,占非农行业人口的62.68%。其中,以21-50岁年龄段人数居多,共计3809人,占该行业人口的76.12%。这说明越来越多的青壮年选择外出务工,而不愿意留家务农。

  ④总体来讲,此次农普登记对象中,从事农业和非农业人数相差不大,但考虑其余非登记对象情况(大约还有5000多人)和“半工半耕”人口(经统计约4700多人),整体反映出非农业人口将会远大于农业人口。

  ⑤上表总体反映出:从事农业职业人口,以31-70岁的人数居多,年龄偏老龄化;从事非农业职业人口,以21-50岁人数居多,年龄偏年轻化。因此,年龄是影响就业人口选择就业种类的重要因素。

  (二)白水瑶族乡农村居民贫富分化情况

  表一:白水瑶族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变化情况表

指标名称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总人口数

22351

22405

22892

23161

23346

人平纯收入

5184

6197

7127

7683

8370

折算后人平

4956.5

5969.5

6975

7683

8370

增长率

-

20.44%

16.84%

10.12%

8.94%

注:本表数据来源《桂阳县统计年鉴》。由于2015年白水乡与杨柳瑶族乡合并为白水瑶族乡,因此,2012-2014年度下两个数字分别为白水乡与杨柳瑶族乡对应指标统计数。

  上表反映,白水瑶族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且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呈下降趋势。白水瑶族乡虽人平纯收入年年递增,但总体不高,仍处于全县最低水平。

  表二:2016年白水瑶族乡不同家庭收入组的人均消费情况(单位:元)

项目

低收入组

3000以下)

中低收入组

3000-7000

中等收入组

7000-11000

中高收入组

11000-14000

高等收入组

14000以上)

人均总消费

2550

3953.03

6358.81

6478.79

16871.43

食品消费

1454.55

1615.38

2166.67

3212.12

4800

衣着消费

57.58

443.59

337.04

515.15

1257.14

居住消费

37.88

441.03

296.3

863.64

2657.14

家庭设备消费

45.45

225.64

439.39

1914.81

3542.86

文教娱乐

336.36

412.51

640.3

666.67

1314.29

医疗保健

493.94

551.28

633.33

621.21

1371.43

其他商品

124.24

263.59

370.37

160.61

1928.57

注:本表数据来源于对白水瑶族乡中白社区居委会和四境村委会共42户调查对象入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所得。

  上表反映:(1)整体上来看,无论收入高低的户,食品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仍然较高;(2)在衣着消费和居住消费方面,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高而递增;(3)高等收入组不论是哪方面的消费情况都远远高于其它收入组。

  (三)白水瑶族乡村庄社区的分化情况

  白水瑶族乡境内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业以种植水稻、蔬菜为主,林业资源丰富,工业企业少,小型个体户水电站20余家,虽有规上工业1家(湘水天塘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但未给全乡带来就业机会。全镇劳动力以外出务工为主,全镇各村、社区没有明显的分化,均为典型的外出务工村。靠近乡政府驻地中白社区等地,居民相对固定和集中,但外出务工人员比例也有40%;个别较偏远山村外出务工人员比例则高达80%以上,留守村里的居民基本都是老弱病残和妇孺,成为典型的空壳村。

  (四)白水瑶族乡社会分化方面变迁规律总结及趋势判断

  1、农民的城市化倾向明显增强。为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村流向城市,在城市务工、经商、创业或是居住,他们与城市融合在一起,甚至部分农民常年不回,农民的城市化倾向越发明显。特别在外务工出生的“农民工二代”,已适应城市化生活,不再愿意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2、农民返乡创业意愿不高。在对白水瑶族乡入户调查的42户对象中,只有6户家庭具有返乡创业倾向,且创业意向受当地创业条件和扶贫帮扶政策的影响,集中在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和扶贫产业等方面,总体热度不高。

  3、农村居民就业分化情况明显。白水瑶族乡农村居民就业形势明显分化,呈在家从事农业及外出就业两极分化,且以外出务工和在家务农为主,其他职业分布少,由于没有烤烟等固定高收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半工半耕情况不明显,但外出务工人员以18-59岁人口居多。由于白水瑶族乡产业化不发达,农业相对落后,无法留住年轻劳动力,预计今后外出就业人员将会更多。

  4、规模化农业生产日益提高。经统计,近年来,白水瑶族乡新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业生产公司17家,大型规模农业经营户13家,且随着扶贫政策(产业扶贫)的落实,有更多家庭有意愿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实现土地集中开发利用,农业生产活动模式从单一分散型农业向集中规模化的新型农业发展。

  5、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社会成员就业已经从以农业为主转变为以非农为主,分化为职业、收入明显不同的若干群体,农村社会的基础结构正在发生阶段性质的变化。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等个体特征对劳动者的职业和收入起着重要作用,劳动者个体的风险偏好对就业取向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决定着劳动者之间收入差异的发展走势。从白水瑶族乡调查中分析,产生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有:

  (1)自身层面:①与家庭成员劳动力的数量、身体状况、劳动能力、负担轻重等有关,数量多、身体状况好、劳动能力强,相应能获取的收入居高;②家庭如果在年初有计划、响应国家政策,收入会增加;③家庭成员头脑灵活、思想开放、文化素质高、勤劳吃苦相对头脑简单、懒惰的家庭收入要高;④人脉广、消息灵通、创业本钱足与否制约创业收入高低;⑤相对务农家庭来说,家庭拥有土地资源受否充分利用影响收入高低。

  (2)外部环境层面:①家乡交通不便利,地方偏远,消息闭塞,导致农业产业开发不起来,即使开发起来也存在成本大,推广难、销路难等问题;②农业家庭来说,人多地少,导致家庭劳动能力与资源的不匹配;③收入来源及就业的原因影响收入差距的大小,创业经商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在家务农收入。而创业经商不仅需要本钱、人脉,还得需要头脑,外出务工又会受到家庭情况、个人是否有离乡背井的闯劲和文化素质、劳动能力高低的制约,在家务农,若不能形成规模化或特色的农业经营模式,相对来说,收入不会太可观;④本地区务工就业机会不多。正是上述多种原因的存在,虽然有扶贫、低保、五保等补贴政策对低收入人群进行了一定地补助,但仍不可避免导致农村居民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甚至有许多老人家庭除了政策性补贴收入外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来源。

  6、消费仍以食品消费为主。消费的高低以收入为基石,收入高才会有更多的余钱进行消费,收入低会限制消费。“民以食为天”,花在食品上面为正常特征,但食品消费相对比较固定,上下浮动不会太大,且只有当身有余钱的时候才会追求食品方面的高消费,才会有选择性地在其他方面有更多地消费,才会更加享受生活。因此,随着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精神生活的要求日益变高,将更会享受生活,消费的重心必然会有迁移,消费的总额会增加,食品消费的比重将会逐渐降低,其他方面的消费比重将逐渐上升。

  (五)农村社会分化对白水瑶族乡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

  白水瑶族乡为典型的人口流出乡,职业分化整体呈现青壮年外出务工为主,村庄(社区)均为外出务工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对农村和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1、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素质提高。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农用机械的使用、以及受人多地少的制约,使得农村农业劳动力过剩。因此,农村人口的流出造成了大量劳动力的输出,这是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而农民工离开土地,实现再就业,就必然需要学习新的技术,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观念,学习现代化生产方式,这不仅增加自身的技能水平,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还能带动整个乡域农村人口水平,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先进的生产力。

  2、农民收入增加,促进新农村建设。农民外出务工,会使得自己收入得到大幅提高,在自身钱包鼓鼓、银行存款高涨的同时,人们将会把学来的社会经验和拥有的资金支持家乡的新农村建设,他们会更加愿意、更加主动、更加积极为家乡的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用金钱或人力支持、服务家乡的建设。例如,正是靠这种方式,白水瑶族乡萍湖、紫河、洋泉等村成功完成了通村公路建设。

  3、土地资源集中,带动规模化发展。外出人员流出太多,势必造成家乡土地无人打理等严重问题,这也为土地合作社的创立提供了契机。一些有开阔眼界、能力强的农业人员,会把外出人员留下的土地资源集中利用起来,投在规模化生产和专门化的养殖方面,不仅优化了乡村的农业结构调整,还为当地农业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新模式。经统计,白水瑶族乡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22家,涉及农业蔬菜、油茶种植、畜禽养殖、林业开发等各种方面。其中,四境村的村支书经过近10年的研究和探索,成功育苗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红豆杉1万多株,成立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垦了15亩红豆杉和30亩中草药种植基地,带动村民共同致富。

  4、社会观念改变,促进价值观多元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物质利益的驱动,传统的主流价值观,如自给自足、安土重迁、重义轻利、追求平等传统观念已经动摇,进取意识、市场观念、致富观念、时间观念、信息观念、知识和科学观念等现代观念在农村居民中特别是青年农民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经济发展越快、职业等方面分化水平越高的地方,人们社会观念的分化程度也越高。而且,在社会观念上越是现代的人们,在分化过程中越容易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地地位。社会观念和评价机制的改变,反过来也影响着农村居民社会流动的流动和社会分化。

  四、政策建议

  (一)切实加快特色镇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民俗文化传承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

  (二)积极带动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推动返乡创业集聚发展。

  (三)深入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改革,改变农村土地抛荒的严重问题,鼓励兴办本地农业企业,促进土地集中大规模利用,鼓励农户承包经营土地,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现代特色农业这篇文章做好”的指示,出台适合当地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上规模上水平,以“新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四)进一步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关心、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并建立一系列有效保障措施,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基本权益,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正,这也是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    胡志勇    何艳艳    周建华]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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