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金融业发展量质齐升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2017年,长沙市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呈现运行整体平稳、总量不断增加、结构继续优化的良好局面,金融业有力支撑了实体经济向好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运行情况
(一)金融业发展整体加速。在国家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的推动下,金融业发展步入保量提质时期,全市金融业发展呈现增速加快、占比提升、贡献增大的良好态势。2017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86.06亿元,比上年增长8.5%,增幅加快2.9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比上年提升2.4个百分点,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总体来看,金融业正成长为全市的重要支柱产业,有效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优化,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与此同时,金融业效益稳健,发展质量稳步提高。2017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盈利345.85亿元,占全省的49.0%,比上年增长4.2%;全市金融业实现税收148.88亿元,比上年增长6.3%,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为8.1%。
(二)金融存款较快增长。2017年末,全市共有各类银行机构41家,全市银行机构体系进一步丰富。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7141.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全年新增1653.06亿元,同比多增229.95亿元。长沙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金融集聚效果不断提升,长沙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占全省的比重达36.7%。从存款构成看,政府存款和非银行存款明显增多,占比显著提升。2017年,全市政府存款和非银行存款分别新增416.23亿元和336.04亿元,比上年分别多增225.61亿元和509.66亿元,两个部门的存款增量占全部新增存款的比重由上年末的1.19%提升至45.51%,成为拉动各项存款的重要力量。住户存款增速下滑,非金融企业存款低位徘徊增长。2017年,全市住户存款增速下滑,增势放缓,截至12月末住户存款余额5203.64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为近两年新低,增速比上年末回落5.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331.43亿元,同比少增188.66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长总体乏力,全年增速低位徘徊,12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7198.39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全年新增565.56亿元,同比少增334.11亿元。
(三)贷款结构更趋合理。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6027.07亿元,突破1.6万亿,比上年增长15.6%;全年新增2160.10亿元,同比多增617.01亿元,信贷增量创历史新高;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全省的比重为50.3%,远高于全市经济总量在全省的占比。从贷款构成看,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和增速双提升。2017年,全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的能力更为凸显,企业信贷融资规模明显扩大。2017年末,全市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1473.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7%,全年新增1381.57亿元,同比多增474.47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8974.10亿元,占企业贷款的比重为78.2%,比上年末提升4.9%;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21.2%,增速比上年末提升11.1个百分点,全年新增1565.38亿元,为2016年的2.31倍。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涉农贷款增速提升。2017年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01.01亿元,比上年增长29.1%,增速比上年末高8.05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15.7和11.0个百分点;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356.55亿元,比上年增长19.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1个百分点,比上年末提升7.1个百分点。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2017年,基础设施领域新增贷款801.22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7.09%,比重比上年末提升17.17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贷增长亮眼,全年新增562.95亿元,为2016年增量的3.21倍;信贷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全年新增制造业贷款58.03亿元。个人购房贷款增速明显回落。2017年末,全市个人购房贷款余额3178.86亿元,比上年增长20.0%,增速比上年末回落15.3个百分点;全年新增529.51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为24.5%,比上年末回落20.2个百分点,房地产调控成效明显。
(四)资本市场发展加速。长沙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险业保持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31.65亿元,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29.6%,分别高于全省、全国4.4和11.5个百分点,其中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分别增长17.4%和37.2%。风险保障进一步扩大,2017年全市保险公司累计赔付94.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6%,高于全省3.8个百分点。证券业总体平稳。2017年,全市新增8家证券分公司,累计达到30家,新增证券营业部6家,累计达到126家,占全省的33.2%;2017年末,全市126家证券营业部客户资产合计5871.03亿元,占全省的76.8%,比上年增长14.3%;全年股票成交额比上年增长4.3%。直接融资再创新高。2017年,全市新增直接融资1004.97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36.2%,创历年新高。上市挂牌亮点纷呈。2017年,全市上市公司累计达到66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60家,总市值6768.34亿元,企业数量和市值均居中部首位。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发展初显成效。2017年,高新区麓谷基金广场和湘江基金小镇陆续挂牌成立,两个集聚区已吸引100余家基金管理机构及产业基金入驻,已累计吸引聚集各类股权投资类机构600多家,管理资金规模近2000亿元。
二、主要问题
虽然长沙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量不大、占比偏低、实力不强的现状依然明显。
(一)金融业增加值占比偏低。近年来,长沙金融业保持快速增长,但总体实力不强的现状依然没有明显改观,与发达城市相比金融业增加值总量偏小、占GDP比重偏低。从总量上看,2017年经济总量前五位省会城市金融业增加值均超过千亿,长沙与前五位城市差距较大,为广州的34.3%、成都的42.7%、南京的50.6%、武汉的62.5%、杭州的65.0%。从占比看,2017年长沙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5%,前五位城市平均占比达9.8%,成都、南京占比均为11.6%,金融业依然是长沙经济发展中的一块短板。
(二)金融存贷总量偏低。银行业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业发展,但对比看长沙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量偏低,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2017年,经济总量前六位省会城市中,长沙金融存贷的规模明显偏小,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分别为广州、杭州、成都、南京、武汉的33.4%、47.0%、47.9%、55.7%和70.0%,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分别为广州、杭州、成都、南京、武汉的46.9%、54.8%、54.7%、63.7%和66.9%。如何进一步提升金融存贷特别是金融存款规模,加快银行业发展任重道远。
(三)金融业主体相对偏少。一是长沙市银行机构总体偏少。目前,长沙共有各类银行机构41家,其中法人11家,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分别比武汉、成都、杭州少19家、38家和34家,银行法人机构比武汉、成都、杭州分别少3家、3家和5家,银行金融机构数量总体偏少是造成金融业存贷余额总量偏小的重要原因。二是长沙本土法人保险业机构少。长沙目前只有吉祥人寿1家本土法人保险企业,比武汉和成都均少2家,比杭州少4家。三是新兴金融业态发展滞后。从新兴金融机构发展数量来看,长沙包括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内的各类新兴金融机构扩张乏力,以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为例,目前长沙拥有小额贷款公司51家,仅为成都、武汉的一半;长沙拥有融资担保公司69家,不到武汉、杭州的一半。
三、相关建议
金融业发展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需要政府从体制机制上推进金融改革,做好相关顶层设计,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一)集聚金融资源,做大金融总量规模。要继续大力集聚各类型金融要素资源,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工具等。一是加大招商力度。要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规划和培育金融业发展,优化金融市场供给,丰富社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金融机构的引进、新设力度,加快聚集各类金融机构,组建和培育新型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机构布局,不断拓宽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借鉴武汉市“资智回汉计划”,引进一批金融机构在长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相关分支机构,利用湘籍投资家的影响力,优先支持他们回长创业。二是做强金融功能。加快发展要素市场,鼓励全国性金融交易机构参与长沙区域性要素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水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新型要素市场建设,根据产业导向丰富市场主体,形成传统金融、创新金融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通过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城市发展基金等多种形式,加快金融业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全力打造新型金融创新高地、外资金融集聚高地、财富管理高地,加快建设开放性区域金融中心,促使金融业成为推动长沙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是做优人才队伍。完善促进金融人才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人才引进政策,特别是要用好用足长沙人才新政22条的政策优势,大力引进知名创业投资人、知名基金管理人,着力提高金融管理者、金融机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将长沙打造成为金融人才高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能力。要继续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拓宽债券融资渠道,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一是提高直接融资占比。要推进优质企业上市力度,构筑可持续的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力争新增企业数量保持全国前列;要提高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民间个人信用等直接融资比重,增加金融体系的弹性。二是推动上市企业、挂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促进上市企业、挂牌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企业国际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组织培训、政府引导等方式激发并购重组活跃度,提高上市企业、挂牌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推进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三是用好债券融资工具。鼓励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类债券融资;破解融资瓶颈,争取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争取发行市政债券,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房等民生工程建设。
(三)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创新能力。金融与实体经济相辅相成,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一是推动金融+科技。借鉴杭州经验,鼓励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着力提升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水平;支持面向互联网金融的孵化器建设;制订互联网金融高端人才引进、培养、服务计划;借鉴武汉市国家科技金融中心建设经验,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载体,打造资本特区,探索股权资本化、智力资本化,构建科技金融创新的优良环境和灵活机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产学研结合和协同创新发展,形成科技投融资机构和人才聚集、辐射全国的科技金融中心。二是发展金融+文化。长沙作为文化产业强市,在全球有较大影响力,上市文化企业数量和盈利规模位居全国前列,要加强金融和文化产业携手发展,以产业和政策优势带动文化金融引领发展,提升长沙金融业的影响力。要突出文化金融支持领域,加大对文化科技融合项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文化消费支出的支持力度;要创新文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大文化企业信贷投入、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发展文化互联网金融业务;建设文化金融创新载体,健全文化金融配套服务、完善文化金融扶持政策,大力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双向合作,努力实现深度对接和互促共赢。三是引导金融+产业。要因行业制宜,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对重点领域的支持,特别是对长沙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济,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尤其是在建续建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安排贷款投向,通过对放贷对象、规模、期限、用途的选择和安排,进行资金在不同行业的配置,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化。
(四)完善金融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金融系统是从低级不断向高级演化的,要从三个方面完善金融系统,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支撑。一是提升区位优势。要着力提升长沙对外辐射能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着实提高科技文化水平,支持各种金融功能发展的“硬件”区位环境建设,加快构建长沙“米”字形高铁网络格局,加强航空枢纽建设,促进各大交通枢纽“无缝对接”,推进航空、高铁服务纵深发展,提升辐射力,推动长株潭城市圈金融一体化市场建设,深化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城市金融会商制度。二是加快经济发展。经济基础既是地区金融发展的结果,又是推动金融系统完善的原因,要以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为引领,围绕创新引领发展做强实体经济,围绕“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打造更高层次的品质长沙,围绕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长沙城市竞争力、辐射力和吸引力。三是优化制度环境。要继续完善金融体制机制和政策法律环境,着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和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保险代理、经纪和非上市公司产权登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提升金融监管协调的有效性。
(五)加强载体建设,提高金融开放水平。当前,长沙经济外向度总体偏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金融业外向度不高,同时金融业外向度不高又对经济外向度提升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要借助于国家金融业开放的政策机遇,着力提升长沙金融业开放水平。一是加大金融外资引进。借鉴成都经验,围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构建大开放格局,发挥湘江新区作为内陆开放高地的国家定位,引入优质金融机构进驻长沙,如大力集聚全球著名的高能级金融机构,尤其是外资法人机构和功能性金融机构,包括国际级的投资银行中国区总部、外资证券、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突出金融三大建设。要以京广、沪昆、渝夏高铁在长沙交汇、黄花机场成为全球百强机场以及长沙“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一带一部”首位城市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三大战略定位”,进一步推动长沙与外部互动合作,促进长沙更大空间、更广范围内集聚金融资源,形成巨大的金融市场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建设全国性产业基金集聚区、打造全国性融资租赁集聚区、推进建设全国性金融服务后台集聚区,尽快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金融品牌,助力长沙建设开放型特色金融中心。三是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准。借鉴国际先进金融管理理念、经验和准则,完善金融企业治理结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境外资本,开展与境外机构的深度合作;鼓励金融机构稳健拓展国际金融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快构建有利于出口产品升级换代和扶持企业“走出去”的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借助金融国际化助推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邹俊平]
[审核:徐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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