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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论坛:做实做细统计基础工作

    前不久,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株洲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和《株洲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两个规范”),分别对县级政府和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置、职责、任务、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绩效考核等方面,对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人员、经费等作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各县(市)区政府统计机构实际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10人,其中醴陵市和攸县不少于15人;统计机构新增统计人员,应当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热爱统计工作并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配;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统计机构足额的人员经费和开展日常统计工作所必要的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重大普查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参照人平1元的标准列入预算;日常统计工作业务经费按人口数和经济规模执行(如人口在60万人以上和辖区GDP在60亿元以上的不少于20万元),辖区GDP标准超过人口数标准的可提升一个档次执行,并随统计工作任务的增多和经济规模的扩大及物价水平的变动逐年增加。“两个规范”还要求各县(市)区都要拿出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予以进一步规范。
    
    可以说,株洲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对统计部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作出量化规定,是做细做实统计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就统计工作发出的通知、决定很多,但以“规范”的形式,赋予文件以更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长期性的,在市级政府文件中并不多见。此举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统计部门如何全面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构建和谐统计环境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作为统计工作的最前线,县乡是整个统计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做实做细统计基础工作,关键在县乡两级。抓好这两级,既可带动农村、企业、社区、部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上水平,又有利于把牢统计数据“入口”的质量关,做到“不进假数”。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相对市以上统计机构而言,县乡统计工作困难更大。比如:一些地方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统计部门工作条件差、经费难以保障,机构不够稳定,干部队伍素质偏低,受行政干扰影响较大,部门统计弱化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动摇了统计工作基础,不利于整个统计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目前,尽管国家有《统计法》,各省也都相应制定了有关统计管理的法规条例,但这些法律法规要在各个层面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还必须像株洲市一样,层层抓落实,抓工作规范,抓上下整体联动,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规范措施,把各项基础工作做细做实。 
    
    做细做实统计基础工作要通过统计部门自身努力,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为才有位。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指导经济工作、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统计部门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全面提升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统计部门要在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开展统计调查,提供高效高质统计产品等方面有所作为,不断创新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做细做实统计基础工作是贯彻实事求是路线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是党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将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落实到各级政府统计工作之中,必须不断提高将上级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到实处的能力,不断提高指导基层基础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为基层办实事的执行力能力。
    
    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必须长抓不懈。最近,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在与参加全国县级统计局长培训班的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我国统计工作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勇于接受挑战,努力开拓创新,把统计工作做得更精、更细、更实,不辜负党和人民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而做实做细统计基础工作更是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时刻把基层装在心里,对基层统计工作者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在有关政策和措施上为下级统计部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有力支持。(《中国信息报》6月14日“统计周刊评论”)

[作者:张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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