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新热点 长沙市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统计制度
当前,移动互联网产业前景好,发展速度快,是新经济的前沿热点。为了全面了解和反映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和总体规模,及时监测新经济发展的新动向,近日,长沙市统计局建立《移动互联网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设计了完整的统计报表体系,建立了产业分类标准,确定了调查统计方法,着重考虑了以下四原则:
一是企业审核认定原则。通过渗透、改造等方式,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于各行各业之中,更多地体现“移动互联网+”属性。现行统计制度中,没有明确指标可以划分“移动互联网”行业,因此纳入统计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以保证统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根据企业上报的审核认定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移动互联网产业,并确定其业务分类。
二是业务分类标准原则。对移到互联网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标准化分类,从移动互联网产业的业务应用领域和产业带动作用进行标准分类,准确体现移动互联网产业的领域结构和分布状况,侧重体现其产业领域和带动作用,满足服务经济管理的需求。
三是分层调查统计原则。针对移动互联网企业数量多,流动性大的现状,将移动互联网企业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规模以上企业,包括联网直报中的移动互联网“四上”企业,从现行日常统计报表中提取相关数据,以减轻企业的报表任务;第二层是重点监测企业,由湖南移动互联网产业集聚区(长沙市高新区)在“四下”企业中抽取规模较大的企业,布置和收集定期统计报表;第三层是经过审核认定的其他企业,其经济指标根据清查数据进行定期测算。
四是部门联动共享原则。借助部门的力量共同推动调查工作,增强统计科学性和部门专业性,及时交换相关数据,部门共享统计成果。该制度由统计局、经信委共同组织实施,统计局负责实施统计调查、数据汇总、指标测算和定期发布;经信委负责年度清查、企业审核认定、收集审核认定表。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责编: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