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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湖南城镇居民消费新增长点及影响消费的因素分析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2-02-2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据省城调队抽样调查,200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546.22元,比上年增加327.43元,增长6.3%;恩格尔系数由0.37下降到0.35。资料显示,居民消费明显向居住、衣着、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旅游等新的增长点转变,但影响消费的因素仍然存在。

    一、城镇居民消费的新增长点

    1.食品消费中奶制品消费增幅较明显。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943.55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有益于身体健康的奶及奶制品、干豆类及制品、禽类、干鲜瓜果类、坚果及果仁类消费增加,支出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3.7%、1.2%、2%、0.7%和7.5%。粮食、油脂类、肉类消费支出小幅缩减,分别下降2.2%、7.2%和4.5%。居民饮食结构更趋合理。

    2.衣着消费趋向成衣化。日臻成熟的服装市场,为城镇居民的衣着消费提供了充足的货源和适销对路的品种和款式。居民的衣着消费进一步趋向款式的多样化、档次的中高档化和个性化。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551.47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购买服装支出384.99元,增长14%。占衣着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68.2%上升到70%。购买衣着材料、支付衣着加工费则分别减少8.4%和20.9%。

    3.医药费支出大幅增长,保健服务消费成为热点。随着医改不断深化,新医疗制度的执行,使许多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居民医疗支出增加。另外,有一部分居民因种种原因,享受不到医疗保障,也增加了医疗费用的开支。还有一部分人为了健身,花在气功、按摩等保健服务方面的钱也越来越多。2001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28.63元,其中医药费支出252.01元,增长17.4%。保健服务支出59.14元,增长64.3%。

    4.教育消费支出继续大幅增长,成为居民的第二大支出。一方面,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及实现自我目标的需求,很多居民积极投入到各种学习当中,消费增加;另一方面,教育费用的提高、中小学择校费等,使居民不得不增加教育支出。2001年人均教育支出567.47元,增长19.9%,占全部生活费的比重由9.1%上升到10.2%。其中教材及参考书支出26元,增长8.9%;学杂费支出419.96元,增长18.3%;托幼费支出25.21元,增长12.1%;成人教育支出19.67元,增长10.4%。

    5.通信消费成为城镇居民消费的新热点。现代化的通信服务一直以其快捷、灵活深受居民喜爱。随着宽带网的普及、通信工具价格的下调以及电信部门一系列促销活动的开展,居民在通信方面的支出增幅较大。此外,电信部门调整部分收费标准也增加了居民家庭的相应支出。2001年人均通信支出305.74元,增长25.3%。其中通信工具63.32元,增长10.3%;电信费238.53元,增长31.4%。

    6.旅游支出是城镇居民消费的新增长点。旅游集学习、休闲于一体,即能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又是娱乐的好方式,因而被居民所喜爱,越来越多的居民利用节假日旅游,支出快速增长。2001年,人均旅游支出117.41元,增长67.5%,增幅比上年提高37.2个百分点。

    二、当前影响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

    2001年,湖南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整体虽有增长,且有新的增长点,但从居民群体内部来看,发展很不平衡。其中,中低收入户收入增幅下降和居民消费预期增加是影响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

    1.占60%的中低收入户收入消费增幅下降,抑制了居民整体消费的增长。居民消费与收入相关。收入增加,消费扩大;收入减少,消费减少。从客观上看,近几年,我国对公务员增加了工资。但公务员仅仅是广大职工的一小部分,更大的企业职工群体没有增加多少工资,他们的收入水平抑制了城镇居民整体消费的增长。2001年占调查户总数60%的中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4544.48元,比上年增长2.2%,增幅较上年(6.5%)下降4.3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性支出3977.01元,增长3.1%,增幅下降2个百分点。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下降5.6%,消费下降2.5%。10%的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3.5%,消费性支出增长22.6%。以上数据表明:当前消费增长主要是高收入户群体拉动消费增长。

    2.预期支出增加是导致居民谨慎消费的重要原因。教育体制改革,个人承担的教育费用增加;医疗制度改革,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增加;住房制度改革,由于货币化分房与现有房价相比差距较大,居民想购房需要自筹更多的钱。一系列改革使居民支出结构趋向合理,但同时也扩大了居民消费领域,增加了居民消费预期,使居民风险意识增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当前养老、失业、医疗等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滞后,居民防范风险意识加强,通过增加储蓄或购买储蓄性保险等方式将收入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存入储蓄款888.12元,比上年增长28.1%;储蓄性保险支出149.84元,增长31.1%。居民部分收入被分流,即期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

    3.中低收入户收入与部分改革措施不相适应。如教育的产业化,使居民教育支出费用大幅度增长,占居民家庭支出比重不断上升,已成为很多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沉重负担。为了支付子女教育费支出,他们不得不缩减其他消费。

    三、几点建议

    1.增加中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增加中低收入户的收入水平,不仅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而且能带动整体消费增长。据测算,2002年,湖南城镇中低收入户消费如能提高到2001年全省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则可拉动全省城镇居民消费增长4.5个百分点。根据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情况,主要应从二方面着手:第一是增加就业机会。居民就业与收入密切相关。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使下岗、失业人数增多,下岗、失业人员又是构成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主体。入世后,由于我国相当多的产业缺乏国际竞争力,短期内失业率将会继续上升。因此增加就业机会显得尤为重要。第二是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我省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看,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每月180元,最低的不足100元。这一标准要维持正常生活尚有一定难度,而其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就业中的弱势人群,靠自身提高收入有很大困难。因此有必要提高保障标准来增强这一部分居民的消费能力。

    2.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居民预期支出风险。在当前居民实际收入增长的前提下,预期支出的不确定性是居民消费增幅下降的主要原因。要改善居民支出预期,其主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受人数众多、经济不发达等因素的影响,要求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达到“高水平”有一定的难度。应该从扩大覆盖面入手,充分发挥“广覆盖”的特点,将更多居民特别是低收入水平人群纳入到养老、失业、医疗保障制度中来,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各项保障。在预期支出确定或比较确定的情况下,居民不会盲目储蓄,增加消费。

    3.剌激消费的政策着眼点应放在高层次消费上。据调查显示,2001年城镇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消费性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97.1%,而10%的最高收入户为73.2%。可见,高收入户还有一定的消费空间。而当前社会上的“高消费”,只有高收入群体才能实现。因此,当前的举措是:鼓励旅游、汽车、高档住宅消费,调动高收入阶层扩大消费的积极性,以带动整体消费的增长,同时又不会影响到中低收入层的消费。在继续出台鼓励住房、汽车消费政策的同时,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发展,减少汽车消费收费项目,使住房消费、汽车消费真正热起来。


执笔:梁 可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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