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劳务经济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03年第06期)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湖南是一个中部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农业生产力低下,一直是影响湖南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深入研究农村劳务经济的现状、特征、发展原因以及对农民增收和对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积极发展劳务经济的对策与建议,就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劳务经济的基本特征
农村劳务经济是指农村劳动力利用自身体力和智力以及有限资金在家庭以外就业或从事非农产业的经济活动。这些人是与农业仍然有着密切关系的农村人口。目前,我国农村劳务经济大体上有四种形式:一是由劳务开发公司直接组织的。二是通过劳务市场获得信息,持当地乡、村证明外出的。三是靠亲友、老乡联系外出的。四是纯粹自发转移的。从总体上看,有组织外出打工的比重还不大,具有劳务输出产业化经营特征的比重就更小。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劳动力流动的市场化、产业化是一种必然趋势。
劳务经济产生必然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因素。首先,各产业的报酬存在差异,劳动力从农业转入到其他产业所获得的实际报酬总是要大于农业所得到的报酬,当第二、三产业进行扩张时,这种差异还会扩大。由于非农产业与农业存在收入差异,从而产生了农村劳务经济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其次,非农产业的扩张,必然会产生对劳动力需求的扩大,这就是劳务经济发展壮大的外部因素。如何引导内因、如何趋利避害、因势利导来加快劳务经济的蓬勃发展正是我们目前急需探讨的课题。
劳务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经济活动,它带有明显的区域性、阶段性,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是劳务输出地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大量劳动力临时“离土离乡”到外地打工或经商等,外出劳务的人数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
二是外出劳务者的收入除了基本生活消费外,大部分带回或寄回家乡,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外出劳务者群体,表现出由人力资源逐步变为人力资本的演变过程。
三是外出劳务者的经济关系仍以农村家庭为主,保留有责任田,甚至还直接参与一些农业生产,随时可能停止外出劳务,而回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家庭经营活动。
四是这种经济行为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伴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对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情况而产生的。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经济模式将会变得更加完善。
五是这种经济行为主要出现在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慢、交通方便和距离发达地区、城市较近的区域,或交通得到初步改善的区域。
从静态观察,劳务经济可以缓解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从发展角度看,劳务经济是农村劳动力实现大容量转移出去的前奏,外出劳务既是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的途径之一,也是其他多种转移途径或方式的前期准备和基础。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后,从中长期的发展前景看,我国城镇化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必将会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转向城镇,面对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必须转变观念,拓宽思路,立足于湖南的实际情况,积极发展劳务经济,主动制定和实施中长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战略,目的就是为了使湖南在下一轮经济振兴中,不再慢半拍,而是领先一步,加速发展。
二、湖南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剩余状况
湖南农业历史悠久,土地富饶,物产丰富,被誉为“鱼米之乡”;但湖南同时又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省。2002年全省乡村人口为5420.7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1.78%。目前,全省乡村从业劳动力为2898.23万人,从事农林牧渔业2015.78万人,从事工业217.35万人,建筑业142.54万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60.22万人,批发零售和餐饮业106.59万人,其他非农行业355.75万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数为882.45万人。其中,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员中存在有大约1000万左右的剩余劳动力。
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公布的数据,2000年末湖南乡村劳动力总数为2856.1万人,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在第4位,但农业生产基本资源在全国属于中下水平。耕地面积占全国比重为3.04%,排在第19位,乡村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仅1.41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2.77亩的50.9%,在全国排序为第27位(不含重庆)。湖南农作物播种面积8027.7千公顷,占全国的比重为5.25%,居第7位;按乡村劳动力计算,人均播种面积2.86亩,相当于全国人均水平3.33亩的85.89%,在全国排序为第23位。因此,湖南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在全国较为突出。
目前我省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有3680多万,其中还有未从业的劳动力资源780多万人,减去其中约150万学生(已进入劳动力年龄),实际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剩余劳动力有630万人,加上可从农林牧渔业中调出的富余劳动力,我省农村能向非农产业转移劳动力就有1600多万。
三、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的规模和发展趋势
据抽样调查,2002年全省农村外出劳务者达1131.36万人。在外出劳务者中,到外地的劳动力已达799.31万人,其中到外省的460.17万人,到外县的178.85万人,到外乡的160.29万人,分别占全部外出劳务人数的40.67%、15.81%、14.17%;而在本乡从事劳务的人数相对不多,为332.05万人,占全部外出劳务人数的29.35%。
2002年全省农村外出劳务人数增长趋势明显,全部外出劳务者比上年增加65.10万人,增长6.1%。其中,到外省的增加22.33万人,增长5.1%;到外县的增加13.96万人,增加7.8%;到外乡的增加10.77万人,增长7.2%;到本乡的增加18.03万人,增长5.7%。分市州来看,外出劳务者增长较快的有常德市112.32万人,增加10.71万,增长10.54%;长沙市118.7万人,增加11.31万,增长10.53%;郴州市74.41万人,增加6.71万,增长9.91%。
2002年外出劳务者中,全年外出劳务的人数为560.74万人,比上年增加40.82万,增长7.85%;半年以上外出劳务的人数为443.31万人,比上年增加29.57万,增长7.19%。全部外出劳务者实际劳务总天数达262096.11万天,比上年增加22733.49万天,增长9.5%。人均实际全年外出劳务时间为232天。
四、外出劳务的基本特征
(一)外出劳动力以青壮年为主。近几年来,外出劳务者多以青年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并出现了年轻化的趋势。2002年外出劳务者中,男性农民占58.7%,女性农民占41.3%。30岁以下的约占55%,31-45岁的约占31%,46岁以上的约占14%。
(二)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虽然目前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整体较低,但外出劳务者大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技之长。据攸县农调队调查,目前该县在外县、外省从事劳务打工的劳动力中,大专文化的约占2.1%,中专文化的约占7.2%,高中文化的约占14.4%,初中文化的约占8.8%,小学文化的约占16.9%,文盲或半文盲约占0.8%。农村中专和初、高中毕业生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
(三)外出劳动力分布广,沿海与江浙一带仍是转移的重点。2002年我省外出劳务人员中,有40%以上在外省,主要分布在广东、海南、福建,其次是浙江、江苏、上海、北京,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陕西、新疆、西藏也有湖南农村的打工者;有15%以上的外出劳务者分布在省内各个城市;有14%以上分布在本县外乡中;还有29.3%的外出劳务者在本乡镇范围内,其中在当地乡镇企业劳动的人员占三分之一。
(四)外出劳务主要靠“三缘关系”,存在明显的自发性。自改革之初,自发性转移一直是农村外出人员最主要的方式。从总体上看,我省有组织外出打工的比重还不大,主要还是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家庭成员带领,亲朋好友介绍,本地外出人员的示范,以及自选外出闯世界等等各种方式各显其能。2002年,农村外出劳务者中,亲友介绍外出劳务的占44%,自发外出劳务的占43.4%,有组织外出劳务的占12.6%。
(五)外出劳务者具有明显的兼业性和“候鸟型”的特点。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既保留着土地的承包权,在农忙时种地,农闲时有外出做工经商。特别是靠近大中城市、交通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外出兼业的较多。一般而言,家庭劳动力较多,从事劳务收入又较高的,在外工作时间就长,反之则短。有五成多外出劳务人员一般只春节回家一次,其责任田转给别人或者留给家里人种,但抛荒者也不少。有四成多的外出劳务者是农忙在家,农闲外出的“候鸟型”打工。外出兼业务工还存在一定的间隔性,即今年外出,而明年可能不外出。
五、外出劳务人员增加的原因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数不断增加有其深刻的内在成因和外在原因,其发展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从事农业的人员减少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必然结果。据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有:
(一)城镇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有较大的劳务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加之近几年各地加快城镇化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较大的劳务市场。而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使劳力输出增多,劳务收入也成为了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二)小规模的种养业效益低。我省农业人口多,耕地少,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仅1.41亩。据农业生产效益调查:种稻谷每百元产值的生产成本高达93.31元,每亩水田获得的纯收入仅248元(含用工作价),若扣除用工作价,每亩的纯收益只有6.9元。一般农户养猪每百元产值的生产成本为85.54元,平均每头猪纯收入只有50来元。农业效益如此低下,所以农民说“辛辛苦苦种养一年,不如外出劳务一季”。
(三)外出劳务虽然艰辛,但收入相对较高。据调查测算,2002年我省外出劳务农民(含未全年外出人员)人均劳务收入达4569元,比上年增加132元,增长3%;相当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9倍。外出劳务,农民如能找到比较固定的工作,每月收入少则400-500元,多的达到1000元左右,月平均工资为600元左右,比在家务农的收入明显高得多。
(四)乡镇企业不景气和负担重,也是促使外出劳务人员增加的因素。近几年来,关并“五小企业”,大部分乡镇企业转制,使很多农民要外出寻找工作,仅攸县就有近1万乡镇企业职工北上南下寻出路。外出劳务人员中也有不少是觉得农村税费负担过重而远走他乡的。有些外出的农民错误认为不种田就不要负担了,因此外出逃避税费关。
六、农民外出劳务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大城市、沿海开放城市等经济迅速扩张,拉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外出劳务人员大量增加,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我省有几百万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随着近几年全国各地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使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呈现扩大趋势。农民外出劳务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城乡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以及对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产生了较大的效益,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 外出劳务是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途径
近几年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业收入减少,农民收入之所以还有所增加,主要得益于劳务收入的增长。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2.3元,劳务收入的贡献率达到近50%;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劳务收入的贡献率达到了75%。这充分反映劳务收入的增长对农民收入的增长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农民外出劳务是当前缓解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的重要方式
随着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我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主要是通过乡镇企业、城镇化以及二、三产业的发展与扩张等方式来实现。但从我省实际看,乡镇企业、城镇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不但远远落后于东部发达省份,而且还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在我省就地消化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较弱,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不利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农民出省就业起到了缓解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的作用。由于我省靠近经济发展较快的广东,南下打工成为很多农民外出劳务的首要选择,外出到广东劳务的人数最多,我省目前农民出省劳务人数达460多万人,相当于全省城镇就业人数的一半,并且已经超过了全省乡村从事非农产业人数的一半,如靠我省自我吸收消化是难以实现的,出省劳务已经成为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外出劳务有利于资源要素合理的配置
资源配置效应中,劳动力资源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因此劳动力转化与流动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关键,通过劳动力资源在产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再配置,改善劳动力与其他资本结合的比例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已成为我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之一。近几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采取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综合运用税收、价格、汇率和收入分配等经济杠杆,刺激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使资金与劳动力结合。全国各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重点加快水利防洪、高速公路、铁路复线、城乡电话扩容、电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这些建设对农村劳动力提出了新的需求,就业结构出现多元化特点,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明显增加。
(四)外出务工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民外出劳务人数增多的直接原因是农业效益下降和利益驱动所致,但从社会经济的大环境来观察,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转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必然现象。我省的农业就业比例明显偏高,这使得我省农业结构调整问题更为严峻。目前最为迫切的是要素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的成效如何关键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程度。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和合理配置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内容之一。农民外出劳务又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如大量的农民外出劳务,有利于土地流转机制的形成,解决土地规模经营和耕地撂荒问题,使得一部分土地能集中到种养能手手中,为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增强农业竞争力创造了条件。
(五)外出劳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当国民经济增长较快时,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相应扩大,同时经济增长一般会扩大对农产品的需求,使农业部门的就业机会增加,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相应减少。据调查发现,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率较高的年份,GDP增长较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率较低,甚至还出现一定程度的回流的年份,GDP增长速度较慢。据有关部门测算,改革开放以来,约有15-20%的经济增长是劳动力部门转移的贡献,农村劳动力转移功不可没。其次是劳务经济,改善了流入地劳动力紧缺的局面,对城市化建设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苦、脏、累、险等城市人不愿干的活,他们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做低报酬劳动,弥补了城市劳动力不足,其劳动成本却比较低廉,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企业积累和上缴税收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另一方面扩大了城市的消费市场,据推算我省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构成城镇200多亿元的消费市场。农民在城市就业还能增强城市职工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促进城市体制改革。
(六)农民外出劳务集聚了资本和人口,有利于推进具有我国特色的大中小城镇多层次发展的多元城镇化进程
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迁入城镇,使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改革开放后我省城镇化水平较改革前有了较快的提高,1978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5%,2002年提高到32%,城镇人口的增加,除城镇人口本身的自然增长外,主要源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尤其是对提高农村小城镇发展水平起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的前期,我省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吸引了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只实现了劳动力的转移,并没有实现人的空间转移。随着农村乡镇中建制镇的比例不断提高,小城镇数量迅速增加,农民开始改变原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就地转移方式进入小城镇,为小城镇发展注如了生机和活力。据调查推算,2002年我省农村劳动力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的达280多万人,占外出人数的四分之一。随着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小城镇,小城镇成为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载体。
(七)外出劳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是转移劳动力带回的资金对农户家庭的经营生产有很大帮助,能够使更多的资金投入本地生产。据调查,转移劳动力寄回带回的现金大约有三分之一用于购买化肥、农药、农用薄膜、混合饲料及农机具,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有了长足发展。有的资金又投入到本地农村二、三产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同时,也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使农民迅速实现脱贫致富。2002年我省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寄回带回现金达300多亿元,有外出劳务的农户手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均高于没有外出劳务的农户。其次是返回劳动力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加速器。由于打工者经受市场经济、城市工业文明的熏陶,增长了才干,开阔了眼界,锻炼培养了一批经历市场经济风雨、见识了工业现代化的经营技术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返回家乡创业,带回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及市场信息,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培育出多方面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了就业渠道。他们中有的成为当地乡镇企业技术管理骨干,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有些自己投资办企业当老板,成为当地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如蓝山县彭道林创办五星坪水泥有限公司兼并两个县属水泥厂,安排200多农民就业,年上缴税收300多万元,被评为全国“创业之星”。
(八)外出劳务、流动转移有利于农民自身观念的更新
一是有利于促使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由于文化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更受城市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外出就业机会更多,外出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这些劳动力离开农村,增强了当地人送子女读书和年轻人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全省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由1990年的6.74年提高到2001年的8.12年。二是外出劳动力受到输入地的技术及经营管理的培训,其技术素质、商品经济意识得到很大提高,使输出地不花钱而达到借地育才目的。三是有利于农民传统观念的更新,农民进入城市后,受到城市文明及生活方式的影响,传统观念发生变化。据调查,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较多的乡村,早婚、早育、多生、多育现象明显减少。
七、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尚处于自发、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的初级阶段,因此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五个值得重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外出劳务办证乱收费的问题。据调查外出的农民工反映,目前农民外出劳务前,首先在当地乡镇办理流动人口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未婚的要办未婚证)正常收费只有几十元,但实际收费高出几倍,达到两百多元左右。其次在务工地,国家现已规定取消除办理暂住证外的其他各种不正常收费,然而有些地方仍然变相收费,虽暂住证收费标准由原来的几百元减到了几十元,但转过头来对房东征收租房管理费,结果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转嫁到租房的打工者头上,农民工意见很大。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现有政策,规范农民外出劳务的各项收费,使所取消的乱收费项目务必落到实处。
(二)农民外出劳务被侵权的问题。近一个时期来,农民进城务工工资被拖欠,无端遭搜身、殴打及由于工作环境恶劣所至工伤得不到赔偿等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地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针对上述情况,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好外出打工农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外出打工农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三)农民外出劳务土地弃耕抛荒的问题。各级要加大正面宣传土地延包30年不变政策的力度,全面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结合目前农村开展的税费制度改革,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加速农村土地的流转,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能,从而稳妥地解决农民外出打工后,其承包土地粗放经营,甚至弃耕抛荒的问题。
(四)农民外出劳务子女教育的问题。由于农村外出打工的大多是青壮年农民夫妇,其子女正处于上学的年龄,生活不能自理,只得寄放在年迈的父母身边,子女的教育成为外出打工农民的一块心病。只有加强社会、学校、家庭的相互配合,加快农村教育体制的改革,扩充学校服务职能,解决好外出打工农民与在家子女教育无法管理的问题,才能使外出打工的农民能安心走出去,放开手脚干。
(五)外出劳动力的组织和管理问题。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外出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不断扩大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外出劳动力的就业率和收入水平。
八、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和建议
发展劳务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战略性转移,减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快速发展,从而从根本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下大力气发展农村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通过教育与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和技能,增强农民外出劳务者的竞争能力,加快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过程。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尽快使新一代农民文化程度上升到一个新水平,并通过扫盲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其次是加强职业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扩大和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层次,职业培训不仅要符合农业发展需要,也要符合市场对劳动力的需要。要提倡并积极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培训资格证书并重的劳动用工制度,制定岗位培训标准,使各类岗位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要扶植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在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在农村内部就地转移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之一。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主要抓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继续对乡镇企业给予大力扶持,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充分发挥好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作用;二是要支持和鼓励农民经营和发展二、三产业;三是近几年要突出扶持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
(三)加快城镇化建设,增加城镇人口,减少农业人口
要加速实行多元城镇化战略,根据国家多元城镇化战略规划,编制好全省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发展规划,各级也都要制定好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在规划中要把吸纳农村人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要达到55%,要使大约1600万乡村人口逐步转变为市镇人口。我省的城镇发展和建设中,首先,要有大城市建设目标,实施长株潭融城计划,使其成为一个吸纳农村人口的典范;要围绕交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前景,搞好重点城市的规模扩大建设,其一是长江水道上的岳阳市,其二是铁路交通交汇地怀化市;在洛湛铁路完成后,还要在益阳、娄底、邵阳、永州中选择1-2个市,重点搞好城市规模的扩大建设。发展目标是要使全省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扩大到8个以上。其次是对县级市镇实施扩张性建设,吸纳农村人口。再次就是要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中小城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纽带,是工农、城乡的交汇点,加速中小城镇的建设有利于发展和繁荣城乡生活,增加就业。
增加城镇人口,减少农民,就是使从事农业活动的人数和时间减少,而其他活动增多,这是经济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证明这一基本经济规律。充分认识这种发展趋势,有助于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有研究证明,劳动力从低部门(农业)向高部门(二、三产业)转移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四)建立完善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
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加强城乡沟通的劳动力市场硬件、软件建设,构造政府和社会多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咨询、中介和合法权益保护的服务网。促进农民外出劳务有序地顺利进行。要掌握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情况,加强省际间劳务信息交流,以较为完善的服务来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就业。今后几年,要保持全省农民外出劳务的人数规模持续扩大的趋势。
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在乡村,要实行有利于农民外出劳务从业的政策和制度调整,要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加快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行土地承包权与耕作经营权的分离,支持农民进城打工或就业,允许进城落户人口保留有一定时间的土地承包权,作为一项鼓励农民外出流动转移的过渡性政策。在农民税费负担、计划生育等方面,也要有相应的调整和改进,以方便农民外出劳务和就业。在城镇,要尽快把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按本人的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各城市都要清理、修订或废除某些“限农、歧农、排农”的政策和规定。要以主动吸纳农村人口为目标,开展城市与人口管理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以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
(五)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计划目标和考核机制
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目标。省、市、县各级政府要从宏观经济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来考虑和部署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相应的计划和劳动部门要做好农村劳动力实行战略转移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财政、公安和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和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系列问题。总之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以促进我省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承办:农调队
执笔:贺友斌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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