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商业发展迅速但问题不容忽视
(2003年第21期)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全面贯彻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个体私营商业呈现了较快增长的势头,数量由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对繁荣城乡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省个体私营商业在全面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融资渠道狭窄、诚信不足、组织化程度差和规模效应低等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发展个体私营商业,进一步发挥其在扩大内需中的主渠道作用,已成为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本文致力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 个体私营商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一)个体私营商业经济规模迅速扩大
(三)连锁经营方式得到初步发展
被称为“现代流通革命”的连锁经营,由于经营方式与组织结构所独具的优势,已成为现代流通业的发展主流和商业领域最具活力的业态,连锁经营在我省个体私营商业企业中得到初步发展,步步高、爱丽丝等私营连锁超市发展良好,其中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进入全国百强连锁企业,2002年我省39家限额以上的连锁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企业中私营企业占了15家,仅步步高销售额达到9.7亿元,比上年增长54%。
二、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湖南个体私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已成为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商品流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管理及经营者自身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阻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狭窄,发展资金不足
由于种种原因,金融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信贷支持力度不够。2002年末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227.46亿元,其中对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仅占其中的0.3%,当年新增贷款426.69亿元,对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仅增加0.33亿元,个体私营经济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得不到缓解。个体私营经营者的经营资金基本上都是依赖自己的原始积累或是向亲朋好友筹集,据对长沙市1365户个体商业户的抽样调查,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有644户是自己的储蓄,占47.2%;有419户是向亲友借款,占30.7%,向银行贷款131户,仅占9.6%。除了很难得到银行贷款外,也没有其他的筹款渠道和方式,资金的短缺,使我省绝大多数个体经营企业缺乏后劲,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得不到有效发展。
(二)诚信危机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诚信问题在个体私营商业经济中显得尤为突出,出售"有毒大米"、"毒油"、"毒瓜子"、"毒粉丝"、"黑心棉"等假冒伪劣产品和防不胜防的商业欺诈,不仅严重干扰着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影响了居民的消费热情。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2002年,全省共查处违法违章、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37951起,侵权违法主体是个体私营企业的案件24475起,占64.5%,其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414起,个体私营企业占了78%。在个体私营经营户中,有少数因为素质不高,没有长远发展规划,注重眼前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经常发生,影响了个体私营经营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在消费者心目中个体经营业主形象不太好的印象,不信任的情况比较普遍,诚信危机严重阻碍了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差,规模效应低下
我省60万个体私营商业单位基本上是处于分散的独立商店状态,一般实行的又是家族企业制度,而实行家族企业制度的个体私营商业经济,注定是与小规模经营相伴而生的。设施简单,经营方式粗放,管理落后等限制了个体私营商业企业的发展。2002年我省私营商业企业户平注册资本79万元,仅有2037户私营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企业的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雇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仅有45家,而个体商业户户平注册资金仅有1.54万元。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同现代流通大企业抗衡,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迎接入世的挑战和冲击。
三、加快发展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 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
要强化个体私营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尽快建立起以企业、经营者、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风险分散等为主要环节,服务于企业经济活动的信用制度。有关部门要提供个体私营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个体私营企业信用档案库,为个体私营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为切实解决私营个体企业担保难问题,应积极探索不同层次的私营个体企业担保体系建设,为其获得银行间接融资提供必要条件。各商业银行要加大个体私营经济贷款投放力度,降低个体私营经济企业贷款"门槛",适当扩大有效财产抵押贷款的新品种,努力缓解个体私营经济的贷款难问题。
(二) 发展加盟连锁,积极推进个体私营商业现代化
推进个体私营商业现代化,首先要大力发展"加盟连锁"形式,个体私营商业符合商业细小性、分散性等特点,创造规模效益的重要方式是连锁化,要积极扶持已经发展起来的步步高、家润多等连锁超市企业以"加盟连锁"的方式吸收个体私营商店加盟,实现经营过程的标准化、集中化、专业化,使个体私营商店实现现代化经营管理。其次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商业企业走公司化的道路,根据自愿原则吸纳其他个体经营商业入股,组建现代商贸企业。
(三) 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重新理顺管理体制和转变管理职能,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二是要建立健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准确地为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产业结构、经济动态和国际市场方面的信息服务。三是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制约机制,依法进行管理,杜绝腐败行为发生,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个体私营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纽带、桥梁作用。
(四) 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倡导诚信经营
在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改变目前监管工作时紧时松的不合理状况,实现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通过深入的思想教育和有效的管理监督,引导和督促其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要从严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制假贩假者,不仅要从经济上予以处罚,而且要停止其经营活动,并追究其民事或刑事等法律责任。通过各种渠道,树立正反典型,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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