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耕在即,我省农业机械及配件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如何?最近,省城调队对怀化、武冈、临湘、耒阳、新化、道县、慈利等市县进行了一次重点调查,调查情况表明:我省农业机械及配件市场价格上涨,存在的问题严重。
一、全省农机及配件市场价格上涨及其原因
(一)农用车、拖拉机和柴油机等农业机械价格上涨
今年以来,在我省市场销售的大部分农机产品及配件价格上涨。耒阳市插秧机制造厂生产的三牛牌小型水田耕整机销价为每台1020元,涨4.1%;大型柴油机销价为每台1200元,涨 4.3%;家用碾米机销价为每台480元,涨4.3%。安徽省六安产的长江51-81型拖拉机由去年每台1500元上升到今年每台1580元,上涨5.3%;小型携挂式收获机和微型耕整机由1200元、1400元涨到1250元、1500元,上涨4.2%和7.1%;小型打米机由去年320元涨为今年340元,上涨6.3%;江苏省丹阳柴油机厂生产各种类型的柴油机每台均上涨30-50元。
(二)部分地区农机配件价格涨幅较大
从2002年九月开始,全省农机配件价格开始上涨,钢片、钢板、钢圈、螺丝、柴油机190型、195型配件价格涨幅在6%-10%。如浙江萧山制动器厂生产的刹车鼓、刹车棒、缸套、钢圈,其价格上涨幅度在8%左右。部分地区农机配件价格涨幅较大,如临湘市,三月份新料塑料管销售价格为每吨80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500元,上涨23.1%;三轮车钢圈由去年每只45元上升到50元,上涨11.1%。
(三)钢铁和石油等价格上涨是农机及配件市场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
受国际市场钢铁、石油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内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扬,钢材价格从去年最低的每吨2100元,上涨到目前每吨2560元。受其影响,生产整机的原材料价格随之大幅上扬。如4公厘钢板材由去年同期的每吨2700元上涨到3850元,上涨42.6%;Φ28铬圆钢由每吨2800元上涨到3200元,上涨14.3%;35×35焊管钢材由每吨3300元上涨为3600元,上涨9.1%。农机产品及配件的出厂价格也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上调。农机产品中:河南奔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奔马牌7YP-850型三轮农用车由去年每台出厂价3880元涨至今年每台4430元,上涨14.2%,农机配件中:新料塑料管、螺丝今年三月份进价每吨分别为7800元、35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00元、400元,分别上涨25.8%和12.9%。三轮车钢圈、600- 16 轮胎今年三月份进价每只分别为45元、12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元、16元, 分别上涨18.4%和15.4%。
二、农机及配件生产形势不旺
受国内农机及配件供大于求的矛盾继续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生产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农机及配件生产旺季不旺。据调查,耒阳市插秧机制造厂是国内生产著名农机品牌“三牛”牌水田耕整机生产厂家,由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耕整机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今年一季度,耕整机单位生产成本比去年同期每台提高40元,虽然该厂采取减员增效的措施,工资单位成本降低了每台20元,因而部分消化了生产成本,但耕整机市场销售形势不景气,厂家想提高出厂价格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而不能如愿,该厂今年1-3月份水田耕整机生产5200台,比去年同期的5540台减少6.1%,销售6135台,比去年同期的7620台减少19.5%。因此,一直效益不错的耒阳插秧机厂耕整机的生产利润也到了只能保工资交税金的地步。
三、我省农机及配件销售市场日趋疲软,前景堪忧
由于农机及其配件销售对象单一,购买群体的购买力较弱,产品的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利润微薄,淘汰商品的残值几乎等于废品,风险大,经营困难。据调查,我省大部分国有农机公司和机电公司先后被个体经营户所取代,目前仅有的几家都是负债经营,面临倒闭。如临湘市农机公司,现有在岗职工13个,下岗职工51人,负债250万元,经营举步维艰。耒阳市唯一的一家国营农机公司,今年以来该公司由于地理位置较差、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受农机市场疲软的影响,农机销售一季度为零,公司完全处于倒闭状态。个体农机经销商由于整个农机市场不景气,因购进价格上调,销售形势欠佳,销价只能低幅上扬,因此,日子也是 “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据耒阳市湘南机电贸易公司反映,今年一季度该公司主要农机经营品种销售大幅下降,如三牛牌小型水田耕整机一季度仅销售60台,下降75%;大型柴油机仅销售19台,下降55%;家用多功能碾米机仅销售30台,下降4.3%。水泵、电动机、人力打稻机销售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动销。该公司经营品种不断减少,甚至出现了部分农机配件断档脱销的局面,因此,该公司的销售利润大不如前。
四、农机及配件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不容忽视
(一)农民增收缓慢,外出务工经商,农机及配件购买力不强
由于农产品价格长期低迷导致农业比较效益逐年下滑,农民对通过农业来增收的预期明显不足,农民用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特别是对投入较大的农业机械的购买不断减少,加之,近几年农民税费负担过重,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壮劳力逐步增多,农村劳力贫乏,农田抛荒现象越来越严重,留下一些老弱病残的农民,种田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口粮和完成上交任务,因此,无能力使用农业机械用具。另外,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养殖业的发展,也减少了常规种植业对农机产品的需求量。
(二)部分农机使用期限短、效率低和配件购买难的现象十分突出
据调查,由于农机及配件经营网点集中在县城,需求者分散在农村,农民购买农机及配件极不方便,偏远山区的村民则更为困难,有些交通不便的来回需要几天时间。如慈利县阳和乡一位农民为了买到5元钱一个的柴油机摇把,专程来县城,往返100多公里,花去车费十多元,费时一天。且部分农机的使用期限短、使用效率低和某些生产厂家生产未定型产品,产品及其零配件标准不统一,使配件难找。如双峰产的微型打米机的米筛、米刀、米滚等易损件极不好配。
(三)农机市场管理混乱,劣质产品坑农
据调查,经营农机产品一般要凭产品经营证、产品维修证等技术合格证方能办理经营许可营业证。但部分地区对农机市场经营户的管理比较混乱,某些农机产品市场处于工商、计量、农机都管又都不怎么管的局面,许多农机产品经营户没有到农机管理部门办理技术合格证,仅凭工商执照即可营业。农机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唯利是图,有的同一种产品,由于质量不同而价格差距非常大。如慈利县家用小电磨,质量三包的要卖500多元,没有质量保证的就只卖200多元,有些喜欢便宜的农民,由于交通不便,不懂科技常识,花200多元钱买的用不了几个月就成为一堆废铁。有的农机产品工序简单,不合格产品和非标准品充斥市场。如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一农户买了一台怀化本地产“国香”牌拖拉机,买了不到4个月,修理费花了近4000元,由于已过了3个月的保修期,现在几乎每天掏钱修车,本想买车致富,结果买来一身的烦恼,苦不堪言。离县城70多公里远的慈利县许家坊乡的一位农民,去年九月份花1500多元买的一台外地产的耕田机,只用了一季就坏了,春耕在即,只好抬到县城维修,真是费工花钱又伤神。加之,农民维权意识淡薄,当农民买到假冒伪劣的农机产品时,很少到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投诉,主要是怕麻烦和投诉不起作用,并找经营户私下解决。如怀化市中方县一农户花费17000元买了一台农用拖拉机,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找到经营户,而经营户找各种理由推诿,他为解气,只好找经营户吵架,前后不下10次。
(四)农机管理部门人员和检测设备缺乏
我省部分地区农机产品的管理部门人员缺乏,如慈利县目前有58家农机供应户和361家农机维修户,从事具体管理工作的只有两人,而且工资福利还不能完全落实。同时部分地区农机产品检测设备十分缺乏,对产品的检测仅限于看看三证,即厂址厂名、生产日期、生产合格证,对产品内在更深层次的问题不能检测。因此造成农机产品质量“三包”概念模糊,机械事故和人为因素很难分清,为此农户和经营户经常造成纠纷。
(五)农机产品搭车收费多
按1997年我国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新农机产品检测由农机部门管理。据调查,我省部分地区存在农机产品搭车收费现象,如临湘市新农机产品进入后,要经过市农机局、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的登记检测,各部门收取费用200多元,不登记检测的收取一定的赞助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后要等执法部门下班才能开回家,否则遇上执法部门的人,每台要强行收取保险费600多元,培训费900多元。
五、建议与措施
(一)加快国有农机企业改革步伐,稳定农机产品及配件价格
政府部门要加快国有农机企业改革步伐,通过破产重组,实行股份制改造,让农机公司轻装上阵,发挥主渠道作用,为农服务。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定农机产品及配件价格上涨。
(二)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加强农民维权意识
各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要深入到农机产品的生产、流通、供应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严禁出厂、销售,对制假售假者一经查出必须严惩。在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管理、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市场经营不规范的要予以坚决取缔,规范农资市场。同时,有关部门应组织向农民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维权知识。鼓励农民拿起法律武器与不法分子作斗争,及时检举、揭发和投诉从事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三)要统一农机产品生产标准,加大农机科研投入
目前我国农机市场面临新一轮农机周期更换,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将批量更新换代。在这种情况下,实用价值和盈利观念已成为农机用户更新设备的原则,质量、价格、回报率等综合指标将成为用户的首选。农机产品具有“人性化”是产品和高科技同步的一大特色,充分考虑机手的劳动强度,也是21世纪农机产品的发展趋势,农机生产企业在研究产品时应在农机智能化上下功夫,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加快研制农机新产品,统一产品型号,制定统一的产品及其零配件标准,因地制宜,生产出适合我省山区特点,用于木材、水果等农副产品加工的多样化农机具。
(四)加强农机及配件市场的管理力度,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管理和完善农机市场,对农机产品及配件要归口到农机部门管理,规范产品质量“三包”,不要重复多头检测收费。农业、农资、农技、供销等涉农部门在整治农资市场的同时,要作好权威性指导、服务,向农民推荐、提供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农机产品,保证充足供给,做好便民服务,并盼望技术人员在农村宣讲科技常识和开展技术培训,以增强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能力和应用农业机械的能力。
承办:城调队
执笔:谌 滨
核稿: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