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化建设成效显著
____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之四
(决策咨询15期)
城市化是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为主的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经济结构变化中最主要的物理特征和社会形态向高层次发展的客观表现形式加速城市化发展建设进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经过3年的努力,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其城市效应对湖南省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牵引作用,成效显著。
一、13个地级市城市聚集效应明显
㈠ 人口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湖南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为人口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湖南省城镇人口达1952.2万人,比1990年增长了75.2%。人口城镇化水平由1990年的17.55%,提高到29.8%,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近3年,湖南省实施了“三化”战略,城市化进程步入加速期。2003年 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从城市化的指导思想、规划编制、管理体制、土地政策、投融资政策、户口政策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化的进程。全省城市化率由2001年的30.8%提高到2004年的35.5%,以年均提高1.57个百分点的速率继续推进。按城市化发展一般规律,城市化率在30%-70%为高速发展时期,湖南省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㈡ 城镇的聚集与辐射功能显著增强。一是人口聚集能力提高。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时也为城镇新增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人口向城镇聚集是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方式。2003年13个地级市的市区总人口为1157.62万人,比2001年增长2.57%,全省市区非农业人口人数达663.86万人,比2001年增长6.9%。全省市区从业人员达114.53万人,比2001年增长近1倍。其中非公有经济的从业人员达114.51万人,比2001年增长99.7%。二是产业的空间集聚功能增强。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功能设施的逐步完善,推动了经济的向心增长和要素的空间集聚,提高了社会发展集约效益。2003年全省城市以占全省8.4%的国土面积和约1/6的人口,创造了40.5%的地区生产总值和43.3%的工业生产总值,与2001年相比分别提高1.7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三是要素的空间辐射功能提升。城镇化发展使实力较强的经济区域,充分发挥了离心增长和空间扩张的作用,进一步向外扩散商品、转让技术、转移产业、开展经济贸易,既带动了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又增强了城市群体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能力。尤其是长沙、株洲、湘潭通过“融城”建设,增强了城市的“造血”功能。2003年湖南省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 50.2%,比2001年的 48.6%提高1.6个百分点;2003年全省出口总值增长19.6%,其中13个市区的增长3.5倍。
㈢ 城市外延发展空间加速扩张。在要素向城市聚集的过程中,湖南省城市外延发展空间加速扩张。一是中心城市市辖区建成区面积成倍扩大。由2001年的648平方公里扩大到2003年的788平方公里,扩大了21.6%。三是城市体系初步形成,但结构不尽合理。2003年末,全省共有城市29个,其中地级市13个,县级市16个。100-200万人的特大型城市只有长沙市;大城市4个:衡阳、株洲、湘潭和岳阳;中等城市7个,分别是常德、邵阳、郴州、益阳、永州、娄底、怀化;小城市17个,除张家界是地级市外,其余均为县级市。大中小配套的城市体系初步形成,但结构不尽合理。
㈣ 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城市产生聚集效益的基础。2003年全省城市维护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0.1%;供水供气能力增强。城市全年供水总量243639万立方米,较2001年增长97.4%;燃气普及率达到66.6%,比2001年提高8.9个百分点;人均拥有道路面积5.3平方米,比2001年高1.2平方米,增长2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02平方米, 比2001年增加4.6个百分点。技术设施快速发展,现代通信日益普及。市区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387.99万户,增长1倍;每万人拥有电话户数2738户,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9.6%;每万人拥有互联网用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1倍。日臻完善的基础设施为湖南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条件。
㈤ 中心城市的地位凸显 。据统计,2003年全省13个地级中心城市的辖区土地面积和年末总人口分别仅占全省的9.6%和8.4%,但其创造了占全省40.5 %的地区生产总值,以及41.5%的地方财政收入。尤其是长株潭3个城市经济综合实力的中心地位尤为突出,其以13.3%的土地面积和18.9%的人口,创造了占全省34.07%的地区生产总值和32.3%的地方财政收入。大城市的规模效益明显优于中、小城市和城镇,在全省的经济发展中主导地位凸显。
二、省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三化”战略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小城镇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配合建设部小城镇试点镇建设,组织创建经济“百强镇”活动和开展重点镇对口联系工作,省财政自2000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至2003年底,全省小城镇由1993年的748个增加到1098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由700平方公里扩大到1351.53平方公里,镇区人口由690万人增加到1273.29万人。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小城镇建成区面积和容纳人口均接近翻番,小城镇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㈠ 小城镇建设整体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小城镇建设投入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79亿元,其中县城35.4亿元,县以下建制镇15.39亿元。目前,县城和县以下建制镇人平道路面积分别达到10.32平方米和13.54平方米,人平公共绿地面积达5.87平方米和4.38平方米,自来水用水普及率达89.12%和78.11%。特别是57个重点镇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64亿元,其5个县城和52个县以下建制镇人均公共建筑面积分别达9.4平方米和10.2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7.7%和67.8%,自来水普及率达90.6%和80%。
㈡ 小城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2003年小城镇的第二、第三产业占县域经济的73.0%。57个重点镇中,地方生产总值过亿元的已发展到54个,超10亿元的达到了11个;工业总产值过亿元的达到45个,超10亿元的达到8个。各地把发展经济放在小城镇建设的突出位置,形成了一批以工业、农产品加工、商贸、旅游为支柱产业的经济型小城镇,“一镇一业、一镇一品”己成规模,小城镇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
三、城市化建设发展思路
㈠ 总结城市化进程的经验教训,采用正确的城市化道路。在国内外城市化过程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教训。在发达国家曾经出现过“城市病”和“逆城市化”问题,广东、江苏城市化的实践也有许多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在发展中国家则出现了“超前性城市化”、“滞后性城市化”等问题。认真吸取这些经验教训,对于推进湖南省的城市化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从湖南省的城市化发展过程来看,以中小城市为主体的发展战略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根据湖南省城市体系不完整,城市的综合效益偏低的实际情况,湖南省应采用“大中小城市相结合,优先发展中心城市”这样一种注重均衡、又突出重点的发展战略。具体就是要重点发展长株潭城市群,构建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城市体系。
㈡ 优化城市等级体系,推进城市化进程。近二十年,是湖南省城市建设发展较快的时期,城市数量大幅度增加,一部分城市的社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湖南省城市等级体系还不完整,主要表现在大城市偏少、小城市偏多;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经济实力和综合效益比较差。故在等级体系优化建设要注意:大中小城市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城市等级体系的中心化趋势和有序性,培育一个能够带动全省的超大城市,形成不同层次、紧密联系、互为促进的区域发展中心。
目前,要重点发展的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次重点发展城市包括常德、益阳、郴州、邵阳、娄底、永州、怀化和张家界。积极发展一批区位理想、活力显著的中心城市。量力而行,有计划地将一部分县升格为市。近期,湖南省可将石门、道县、宁乡、沅陵、桃源、溆浦、龙山、靖州等县升为县级市。
㈢ 加快建设长株潭城市群,构筑湖南省的核心增长极。中心城市是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对内宏观调控、对外联系交流的核心所在,对区域的快速发展作用巨大,同时,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完善,以及与周围城市的协调配合,是城镇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一个加速发展的省份来说,拥有雄厚社会经济实力的特大型中心城市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湖南省在这方面确是不足,故湖南省应兴建一个与武汉、广州两市规模相当得特大型中心城市,构成能够辐射带动全省得强有力的区域增长极。适宜的方案就是推进长株潭一体化,从而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
现阶段推进长株潭一体化一定要以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扬长避短,互为补充为指导思想,充分的突出各个城市的优势与特点、发挥城市群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三市在产业结构上要趋异与互补,减少产业结构雷同,尤其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通过产业功能互补来改善城市群的宏观效益和运行机制。长沙作为省会,应强化其省域中心城市的职能,侧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业和高层次的第三产业;株洲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铁路枢纽和重化工城市,除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基础化工等工业部门,还要加强其商贸流通职能;湘潭作为老工业基地,应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钢铁、机电等部门的经济效益。
㈣ 运用信息化,促进城市化。以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创新为基础的信息化革命带来了一次新城市化革命。以信息化推动城市化,归根到底就是大力推进城市信息化。城市信息化是在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整合和利用信息资源,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速城市现代化的进程。
信息化和城市化,都是湖南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信息化是推动城市现代化、扩大对外交流的主要手段,信息化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信息化为城市化提升层次,创造机遇,带来动力;城市化为信息化扩大空间,增加交流,开拓市场。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协调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湖南省城市的发展成效。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要运用信息化来加快城市化的步伐,争取跨越一些中间发展阶段,并进而实现城区信息化和产业信息化。湖南省应尽可能跨越传统发展阶段,直接应用信息新科技和新手段,重塑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湖南省经济由传统封闭型转换为全面开放型,就离不开信息产业的强有力的支持。
㈤ 走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同步发展的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很重视工业化,而对城市化存在某些偏见,总觉得发展经济靠工业化,而不是城市化,而且有时还担心提倡城市化会扩大城乡之间的矛盾,故要加快城市化步伐,不能滞后于工业化。同时,也要防止超过生产力水平和历史发展阶段,防止过度城市化。城市工业与乡镇工业适度、协调发展,农村人口和乡镇企业适当向中小城市集中,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㈥ 大力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是密切城乡之间的关系,使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可自由流动、交互作用,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之间经济、社会、文化的相互交融和协调发展。小城镇作为沟通中心城市与广大农村的主要纽带,能够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同时,由于湖南省拥有丰富的农副产品和矿产资源,现阶段发展小城镇,有助于妥善安置农村大量富余的劳动力,减轻城市的就业压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湖南省小城镇建设必须择优发展,重点突破。首先,小城镇建设应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严格控制开发效益较差的“城镇化”;其次,小城镇建设要充分体现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注重克服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再次,小城镇建设要重质,小城镇的个体发展应该达到足够大的规模,使基础设施的效益发挥到最大;最后,小城镇的建设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保护环境,严格控制污染型的工业企业,同时不要随意破坏小城镇周围的森林、水面和山体,构建一个良好的城镇环境。
㈦ 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发展,必须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形成多元化城市建设投资体制,加速城市建设的瓶颈是资金不足。过去人们习惯于单纯依靠财政拿钱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只投入而不收益,只建设不经营,致使投资结构单一,城市发展缓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城市发展必须创新理念,创新机制,综合运用城市经营要素,从整体上运作城市经济,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实现资源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形成民间资金、外资、信贷资金、国债资金和财政资金等多元化融资体制,从而打破困扰城市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湖南省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率先要搞好道路、港口、车站、机场等交通运输项目的建设,合理布局石油、煤炭、粮食、蔬菜、水果等大宗生产生活物资的储运集散设施。要加快城市电网的建设和改造,为城市发展提供清洁的高效率的能源。此外,还要尽快完善城市的居住、商贸、卫生、体育、娱乐、社会福利等,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㈧ 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就是按城乡协调、城乡结合的原则,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平衡、开放、互动、协调的发展格局。近年来,湖南省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已形成了制约经济增长的恶性循环:工农业、城乡差距扩大——农民消费水平低——内需不足——制约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工业无力实现对农村的支援、快速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农民收入难以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要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就要通过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㈨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城镇为中心、农村为基础,由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经济。它介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之间,一方面农村快速走向城镇化、现代化,另一方面为城市经济提供充足的原材料和广阔的市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要把推进城镇化进程与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动效应,增强城镇在资源、人才、技术、产业、商品和信息的集聚功能和带动作用,从而以城镇为平台,推动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加快发展,从而以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
㈩ 克服体制障碍,消除行政壁垒,强化城市化协调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化带有明显的行政计划城市化和政治城市化色彩,湖南省情况亦不例外。要改变目前这种城市规划各自为阵、行政壁垒、画地为牢的状况,确立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目前受体制因素的制约,城镇体系规划表现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分散规划,这种规划由于未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因而不可避免造成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突出的矛盾,不仅影响到区域经济的联合和共同发展,而且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需要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总态势下做如下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方面,作为各行政建制机构在规划本区域城镇体系时要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树立开放观念,自觉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坚持市场原则,强化横向联合;另一方面作为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如省建委等机构)应加强总体调控,对各地所搞的城镇体系规划要加以协调指导,可以采取上下结合的形式共同确定每一区域的城镇布局,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城镇布局一旦确定,即严格按规划执行,防止“规划规划,纸上划划,墙上挂挂”的现象发生。
供稿:城调队
执笔:梁己香
欧阳鹏举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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