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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口城镇化进程与分析

(决策咨询20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4-1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湖南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全省城镇化率近年来呈稳步上升态势。2008年,湖南省城镇人口达到2885.25万人,较上年增加132.34万人,增长4.8%,城镇化率为42.15%,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一、湖南省人口城镇化的基本现状

   (一)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十五"期间,湖南省城镇化进程以年均1.45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进入"十一五"后,全省城镇基本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镇化进程加快。2008年全省城镇化率较2000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55个百分点。2005年以后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

   (二)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城镇化发展一直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0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47个百分点。2000年以后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到2008年的8年间,城镇人口年均增速为5%,高于全国城镇人口年均增长3.55%的速度;城镇化率年均上升1.5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年均上升1.19个百分点的速度。2008年,湖南省的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已由2000年的6.47个百分点,缩小为3.55个百分点。

   (三)在中部六省中居第三位。2000年以来,湖南城镇化水平一直排在山西和湖北之后列第三位,但差距在不断缩小,与排名第一的湖北省差距由2000年的10.47个百分点,缩小到2008年的3.05个百分点。

   (四)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大。湖南省各市州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经济基础等差异较大,以致城镇化发展极不平衡。长株潭城市群的城镇化率为55.0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89个百分点;"3+5"城市群城镇化率为45.0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91个百分点。而大湘西地区城镇化率仅为32.58%,与长株潭城市群差距高达22.46个百分点。14个市州中城镇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长沙(61.25%)、湘潭(49.44%)、株洲(48.83 %)、岳阳(45.50%)、衡阳(42.57%),其他九个市州城镇化率均不到40%。最低的邵阳市城镇化率(29.85%),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2.3个百分点,不足长沙市的一半。16个县级市城镇化率只有41.26%,低于省平均水平0.89个百分点,其中有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的县级市只有7个。城市化率最低的武岗市(22.46%)还不到城镇化率最高的冷水江市(74.18%)的1/3。

   (五)县域城镇化率普遍偏低。2008年全省72个县的人口总数为4457.90万人,占了全省总人口的65.12%,但其中城镇人口却只有1356.26万人,只占了全省城镇人口的48.32%。平均城镇化率只有30.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73个百分点。 72个县中城镇化率达到40%以上的只有4个,城镇化率不足30%的高达34个。县乡小城镇发展滞后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二、湖南省城镇化的动因及未来趋势

   (一)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是城镇化的坚实基础。2008年湖南省GDP达到11156.64亿元,首次跻身万亿元俱乐部。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93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地方财政收入717.02亿元,增长18.2%。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新型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必将为湖南省城镇化的推进提供强劲动力。

   (二)推进新型城市化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近年来,湖南省采取一系列富民强省举措,推进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市化,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的主要措施有:重点工程建设投资1100亿元;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00亿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成投资500亿元。在去年基础上新开工兴建十四条高速公路;加快启动长沙地铁、长株潭城际轻轨等重大城市公交项目,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改造、供水供气管网改造;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省今年要建成污水处理厂70个,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55%;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由于城市化在提升工业化水平,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和扩大就业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加速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三)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立为城市化迎来历史契机。2007年底,经国家批准,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城市建设上给予了先行先试的政策,随着芙蓉路、韶山路向南延伸,三市固定电话并网为代表的电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社保全覆盖等融城政策同步实施,三市一体化进程不断提速,为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2008年长株潭地区总人口1320.28万人,不到全省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城镇人口726.62万人只占全省城镇人口的四分之一,实现GDP却达4565.31亿元,超过全省40%,作为湖南的核心增长极作用越来越明显,必将带动"3+5"城市群进而带动全省城市化建设不断向前。

   (四)国家促内需保增长政策对湖南省城市化的有力推动。
湖南省境内山地约占总面积的一半以上,道路交通问题对于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08年底,中央为拉动内需,抵御全球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迅速果断的新增投资4万个亿,进一步加大了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其中国家的重大项目武广高速铁路、北京至港澳国家高速、杭瑞高速、上海至昆明国家高速、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等工程将使湖南省直接受益。未来几年,随着全省"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的建成,湖南作为国家中部交通枢纽的地位逐步确立,对于湖南省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将发挥巨大作用。

   从世界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一个地区城市化水平处于30-70%时属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而目前湖南省42.15%的城市化率正处于这个阶段。事实上,2000年以后湖南省城市化率就以平均每年1.5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可以预见,湖南省城市化步伐将继续以超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速加快发展,2009年湖南城市化率达到44%的水平完全可以实现。 

   三、对湖南推进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加快城镇化建设必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各级政府要根据自身情况,科学规划,在扩大城市规模的同时注重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以产业扩张和升级为新型城市化建设提供原动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工业带动,制造优先,以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关系看,工业化决定城市化,城市化反作用于工业化,在没有工业支撑的情况下,城市化不过是无源之水。湖南省是传统的农业省,城镇规模普遍较小,工业基础薄弱。只有坚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才能为城市化不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应继续坚持"一化三基"政策不动摇,通过新型工业化带动新型城市化。在具体方式上,湖南省抓住国家实施工业振兴计划的机遇,加快基础产业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高端化和特色产业集群化。坚持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湖南省是全国有名的鱼米之乡,劳动力资源丰富。2008年全省15-64劳动适龄人口超过5100万,占总人口的74.71%,应充分利用好丰富的物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把农产品加工特别是食品加工业确定为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内容,既可大幅提高初级产品的附加值,也能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进而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城市建设和城市化发展。

   (二)整体统筹,优势互补,围绕区域协作完善城镇规划。
各市州应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特点,明确自身定位,加强长远规划。例如长株潭城市群区位优势显著,经济基础较好,科技发展水平较高,是全省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可以扩大规模,重点发展,发挥其对全省的辐射作用。郴州、永州,紧邻粤港澳,便于承接珠三角的产业转移;湘西有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应综合规划连片开发,着重打造成为有国际影响的旅游区。其次,要把城市化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紧密联系,强化大湘西、湘南、"3+5"城市群、一点一线城市之间的区域协作,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同时应重视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促进区域各城镇横向联系,互动发展,优势互补,放大"同城""同域"效应。提高城市仍至城市群的综合竞争力,推进全省城乡协调发展。

   (三)科学规划,固本强基,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包括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经济承载力和社会承载力的。其中环境资源的承载力是影响城市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我们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禀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加强城市绿化,切实做好对城市及周边绿地、植被、水资源的保护。城市环保设施必须超前规划,加大城市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尽可能降低对自然环境资源的消耗和影响,保障和提高自然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其二要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加大对城市水、电管网设施、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其三要充分考虑到城市扩张中农村人口迁移,劳动就业安置等问题. 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现代会展业、中介服务业等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提高城市对劳动力吸纳消化能力。 

   (四)开拓思路,勇于创新,从制度上寻求突破。
由于历史原因,现有的户口管理制度、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越来越成为影响城市化进程的桎梏。只有加强改革创新,营造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和各类资本向城市聚集的投融资环境,才能为推进新型城市化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现行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使转让土地的农民获得到城市生存发展的资本,让得到土地的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扩大规模效益。适度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便于人口流动;逐步实行以"土地换社保"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建立全省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逐步将散乱无序的自然村落集中建成具有地域特色、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的农村新社区,以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的规模效益,不仅使农村居民能够充分享受现代化基础设施带来的各种好处,而且节约大量建设资金。

供稿:人口处
执笔:赵  宏
审核: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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