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财政收支增长稳定 社会发展更趋和谐

——“十一五”以来,湖南省财政运行情况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74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01-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十一五“期间,湖南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措施,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实力显著增强,涉及民生、“三农”等方面投入明显加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财政运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地方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1.财政总收入高速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稳步上升

  “十一五”期间,湖南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总收入进一步高速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由“十五”末(2005年)的747.30亿元增加到2006893.79亿元,2007年跨过千亿元大关,达1123.27亿元,20081314.27亿元,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1300亿元的规划目标。2009年,在财政增收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实现财政总收入1507.24亿元,增长14.7%,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前四年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838.58亿元,年均增长19.1%。今年1-11月,全省财政总收入1661.82亿元,增长26.2%,同比提高15.2个百分点。预计全年财政总收入将达到1800亿元以上。 

  “十一五”前四年,全省财政地方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395.27亿元增加到847.62亿元,前四年平均增速高达21.0%(按可比口径),大大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长18.6%的幅度,并于2007年达到了近十年内的最高增幅(26.9%)。占GDP的比重呈逐年提高的态势,2009年达到6.5%,比2005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今年1-11月,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达928.40亿元,增长27.4%,增速达到“十一五”期间最高水平。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增强了地方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为支持经济建设和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2.税收收入快速增长,收入结构有新的变化

  2009年湖南省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达568.27亿元,是2005年的2.12倍,前四年年均增长20.7%。在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税收收入结构有新的变化。一是流转税中增值税稳步增长,营业税表现更为突出。2009年,湖南地方财政增值税完成96.58亿元,是2005年的1.64倍,前四年年均增长13.2%,2009年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17%;营业税完成217.20亿元,是2005年的2.31倍,前四年年均增速达23.2%2009年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达25.6%。二是收益类税收收入(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增长强劲。2009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达51.21亿元和30.37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2.35倍和1.81倍,前四年年均增长23.8%16.0%。其中,企业所得税远远超过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速,成为"十一五"期间税收收入增长的一个突出特点。三是小税种税收快速增长。2009年完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47.61亿元、41.65亿元和30.26亿元,分别为2005年的1.9倍、2.1倍和3.6倍。 20101-11月,全省税收性收入合计638.80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8.81%。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依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三项税收合计384.54亿元,占税收性收入的60.2%,占地方财政收入的41.4%

  3.全省各区域财政收入全面增长,长株潭地区继续领跑全省

  2009年,长株潭地区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51.62亿元,是2005年的2.38,前四年年均增长24.2%;湘南地区完成122.24亿元,前四年年均增长19.3%,大湘西地区完成83.16亿元,前四年年平均增长13.6%。全省各区域财政收入全面增长,但地区间增长很不平衡。长株潭与湘南、大湘西的财力差距逐年拉大,长株潭三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537.3%,上升到2009年的41.5%,提高了4.2个百分点,湘南三市所占比重由200515.3%下降到2009年的14.4%,下降了0.9个百分点,而大湘西四市加两县则由2005年的12.6%下降到2009年的9.8%,降了2.8个百分点。总的来说,长株潭地区继续领先于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

  (二)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合理安排资金,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有力的支持了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前四年,财政支出总规模达6397.22亿元,为“十五”时期的2.04倍。20101-11月,全省财政总支出1946.31亿元,增长26.4%,总量为2005年的2.2倍。

  1.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稳步增加,保障了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田水利、交通、邮电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大江大河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黄花机场扩建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湘江流域污染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得到充分的保证,湖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空前进步。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07亿元,比2006年增加121.88亿元,2006年—2009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一般公共服务共支出1107.92亿元,占四年财政总支出的17.3%2009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4.05亿元,比2006年增加80.27亿元,2006年—2009年城乡社区事务共支出418.00亿元,占四年财政总支出的6.5%2009年交通运输支出117.24亿元,比2006年增加91.83亿元,2006年—2009年交通运输共支出248.33亿元,占四年财政总支出的3.9%20101-11月,全省完成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事务和交通运输支出276.52亿元、135.89亿元和115.48亿元,分别增长22.2%27.1%64.4%,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4.2%7.0%5.9%。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基本缓解了能源、交通、通讯等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改善了投资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2.支农力度继续加大,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按照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资金的投入,突出支持科技兴农、效益农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十一五”前四年,全省财政预算内支农支出累计达662.91亿元,年均增长40%2006年,湖南响应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部免征农业税,当年全省减免农业税及其附加约6亿元。20101-11月,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182.4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4%。近年来,财政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粮食直补、水稻小麦良种补贴、新型农机具购置和农用物资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减轻了农民负担。继续做好农村“八件实事”,大力推行农村沼气池建设,提前完成了乡通村公路建设,有效推进了农村改水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进程。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3.科教文卫支出显著增加,推动了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十一五”期间,湖南继续贯彻“科教兴省”战略,加大财政对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的投入。“十一五”前四年,全省科学、教育和卫生等事业费共支出1459.98亿元,年支出由2005年的150.0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546.39亿元,年均增长38.1%。其中,2009年,湖南财政用于科学技术支出29.62亿元,为2005年的11.33倍,年均增长83.5%;用于教育支出357.58亿元,为2005年的2.91倍,年均增长30.6%;用于医疗卫生支出159.20亿元,为2005年的6.51倍,年均增长59.7%。另外,2009年全省用于文体、体育与传媒等事业费支出33.08亿元,为2007年的1.64倍。20101-11月,全省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和传媒与医疗卫生等事业费支出为22.74亿元、287.49亿元、26.26亿元、127.26亿元,分别增长18.2%9.7%12.2%64.3%。财政的大力支持,进一步促进了全省科教文卫事业的快速发展。

  4.社保资金投放力度增大,有力的支持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部门继续增大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民生问题得到较好改善。2009年全省财政直接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内支出达360.75亿元,为2005年的4.29倍,前四年年均增长44%,远高于财政总支出的平均增幅。20101-11月,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11.52亿元,增长29.8%,占全省财政总支出16%。另外,省级财政还对欠发达地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大的缓解了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的紧张状况,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财政运行中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一)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慢,总量在全国排位后移

  “十一五”前四年,湖南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分别为20.9%26.9%19.2%17.3%2008年和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明显回落。前四年年均增幅为21.0%,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比山西、安徽和江西分别低0.6个、5.8个和2.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国排位由2005年的12位后退到2009年的14位,而同期安徽和福建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全国排位分别前移3位和1位。

  (二)收入结构不合理,税收收入比重偏低

  从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是税收收入比重偏低,非税收入比重偏高。“十一五”前四年,湖南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均不到70%2006年为66.9%2007年为67.7%2008年为67.3%2009年为67.0%,分别居全国第28位、28位、27位和28位,前四年年均占比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6个百分点。

  在税收收入中,直接体现经济结构和质量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较低,且呈下降趋势。2009年全省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三项税收合计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3.1%,比2006年下降1.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1个百分点,比中部其他省份都低。从收益类税收收入情况看,湖南收益性财政收入比重也较低。2009年湖南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6%,分别比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和湖北低6.4个、10.0个、1.2个、3.5个和4.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个百分点。“十一五”前四年年均增长23.7%,比山西、安徽和江西分别慢5.1个、3.8个和4个百分点。

  (三)市州县财政实力薄弱,发展不均衡

  2009年市州级地方财政收275.66亿元,县、乡级地方财政收420.14亿元,分别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2.5%和49.6%。长沙市依托省会城市和经济基础较好的优势,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但也仅为南京市的56.7%、武汉市的77.9%、郑州市的81.6%,而张家界、益阳、湘西自治州等市州地方财政收入还不及沿海发达地区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全省122个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过十亿元的仅有8个,最高的长沙县也只有21个多亿,还有16个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未过亿元。而江苏省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全部超过5个亿,只有10个县市区未超过10个亿,最高的昆山市达133.13亿元、上百亿的县市区有3个。

  (四)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不协调

  近年来湖南地方财政收入的实力不断在增强,但是占GDP的比重仍偏低,2006年为6.2%2007年为6.4%2008年为6.3%2009年为6.5%,虽然比重略有上升,但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2.2个、2.4个、2.8个和3.0个百分点,差距越来越大。“十一五”前四年,湖南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年均比山西、安徽和江西分别低4.5个、1.5个和0.6个百分点。这些趋向如不及时加以调适,势必削弱湖南省各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影响湖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三、促进湖南省财政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高税负产业比重。经济发展是务实主体财源,促进财政增收的根本途径。2009年湖南三次产业结构为15.1:43.5:41.4,税负较高的第三产业比重在财政收入的影响中低于第二产业,这在财政收入的结构是不大合理的,理论上讲最佳的财政收入经济结构比应该是三、二、一。因此要提高财政收入,必须调整经济结构,通过优化第一产业,提高第二产业,壮大第三产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总量扩张,速度提高,更应该立足于壮大财源,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和财政资金的扶持作用,使产业结构高度化,合理化,将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变成经济优势,最终转化为财力优势。

  (二)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的优化与升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化三基”政策,不断促进产业的优化与升级,增加税源。首先,要进一步增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观念。大力引进高新科技企业,改造传统工业,推动工业由加工装配型向开发制造型转变。采用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积极自主研发,掌握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开发新产品,增加附加值,实现高新产业的不断升级与传统产业的转型。重点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两型”产业发展。其次,大力发展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石油化工、钢铁有色、轻工、旅游、文化等支柱产业,形成有湖南特色,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体系。再次,促进产业集群升级,发挥集群经济优势。要切实做好战略规划,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战略,促进集群经济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湖南省经济发展中最大的问题是,经济总量规模小,人均GDP比全国平均水平少700多美元。经济基础薄弱,靠自我积累难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湖南省经济近几年的快速增长,开放型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实践证明,开放型经济是我省实现中部崛起,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正确选择,是做大做强湖南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选择。同时,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湖南省的招商引资提供了机会。所以,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与广东沿海城市的对接,选择、储备和推出一批重大项目,为招商引资做好前期工作。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和完善,推动工业园区创特色、创水平、创效益、增后劲。在国家土地政策越来越严格、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尤其要十分注重集约用地,提高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同时,要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实践证明,环境是最大的品牌,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最大的资本。在开放的社会,哪里环境最优,哪里就会吸引最多的投资者。

  (四)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实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把长株潭地区建设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全省现代化网状城市群和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区,是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是顺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趋势的现实选择,合乎经济非均衡发展规律,有利于生产力优化配置和跨越式发展。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重点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的战略要求,以“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发展现状和不足,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解决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问题,促使长株潭三市快速发展。二是通过市场实现资源优化和产业重组。通过市场的方式,加速资源向优势地区和优势产业集中,促进产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换代。力争到"十二五"末,三市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进入万亿城市俱乐部行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8000元。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尽快把省里确定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培育成三市的主导产业,同时加大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活力,并因地制宜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促进形成新的增长点。

  (五)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加县级财政收入。县域经济是一种多元经济相融合的特色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近年来,湖南省县域经济发展迅速,但经济总量和占全省比重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太大。2008年,湖南省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66%、地方财政收入的33%,而浙江的县域经济总量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85%73%;湖南省居前10位的经济强县,其GDP和财政收入只有江苏省江阴市的1.36倍和0.6倍。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应坚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坚持用一化三基统领县域经济发展。一化三基是省委提出的统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是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省的具体体现,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同样也是县域经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所以要用一化三基来统领县域经济,使县域经济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同时紧紧守住粮食生产、生态环保、节能降耗、改善民生四条底线。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县(市)区各政府要充分依靠当地的资源、区位优势来发展自己的特色产业。要立足县情,坚持从实际出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游则游,做到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形成自己的特色产业,围绕特色产业来发展主导产业,抓好重大项目,搞好城镇建设等,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 三是要坚持改善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在大力加强县(市)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硬环境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和落实政策,加快国有、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促进"以地生财",逐步理顺县乡财政体制,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工作。

  (六)创新财税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省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首先是规范地方收费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进行清理,建立并完善地方性的收费法规,规范收费制度,明确允许收费的范围、收费的对象、收费的标准、收费的用途、审批的机关、监督的部门和违法违规的责任,杜绝乱收费现象,减轻百姓负担。其次是创建高效税源管理体系。定期深入调研,收集整理各种税源信息,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控,详细了解税源的现实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随时分析、预测和监督企业纳税情况,找出税源征管的薄弱环节,挖掘潜在税源。另外是做好纳税服务。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纳税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征税,强化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百姓收入。

  改革省以下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探索实行省管县、乡财政,完善分税制的各项改革措施,以此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后进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根据省、地(市)、县(含乡镇)政府的事权,通过划分税种确定省与市、县的财力,健全省与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改进与完善目前湖南省已经实施的激励型财政机制,通过建立确定基数,超增分成,挂钩奖罚,鼓励先进的财政激励机制,来进一步调动县级政府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财政发展。进一步增强县、市级政府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和能力。

承办:综合研究室
执笔:邓海龙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