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三量”指标看湖南经济发展
——2011年中部六省比较分析
(决策咨询报告11期)
今年年初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三量”同步提升的奋斗目标,即努力促进我省经济总量、人均均量、运行质量同步提升。本文就湖南与中部其他五省2011年“三量”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探讨湖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差距,为做大经济总量、提高人均均量、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建言献策。
一、湖南“三量”的横向比较
(一)总量比较。总量指标是用来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一定条件下的总规模、总水平或工作总量的统计指标,有人口总量、经济总量、资源总量等,“三量”中的总量是指经济总量。本文选取了GDP、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等五个主要经济总量指标来反映,并通过这几个指标对2011年中部六省的总量进行比较。
2011年湖南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总量不断上台阶,经济实力实现新突破, GDP总量接近2万亿,达19635.19亿元,占中部六省的18.8%,居中部第2位,仅次于河南;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占中部六省的17%,居中部第4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09.03亿元,占中部六省的18.8%,居中部第3位;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万亿元,达11431.48亿元,占中部六省的15.7%,居中部第4位;进出口总额为190亿美元,占中部六省的11.7%,居中部第5位。
(二)均量比较。均量指标是一种平均指标,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和范围内,每人平均所占有的物质或价值的数量,它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指标。本文选取了人均GDP、人均财政总收入等7个指标来进行中部六省均量的比较(见表二)。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中部六省的均量指标比较落后, 2011年除了湖北的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其他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湖南与中部其他五省比较,除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首位外,其他6个指标均处于中下水平,人均GDP和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中部第3位,人均财政总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居中部第4位,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和人均进出口总额居中部末位,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三)质量比较。质量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用来表示事物的优劣程度,而另一层含义则是指事物的本质与特性。这里的质量是经济增长质量,它是相对于经济增长数量而言的。经济增长数量是从整个经济量的变化上来描述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质量则是从经济的内在性质上来反映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长内在性质的判断既要从其动态过程中来考察,也涉及到经济增长的后果和前景问题,即经济增长质量包括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经济增长质量不仅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而且影响经济增长的有效性,保持较高的增长质量是经济长期持续增长和高效增长的重要保证。基于对经济增长质量内涵的这一界定,我们认为经济质量包括经济增长的结构、经济增长的稳定性、经济成果的分配、经济效益和资源消耗等五个方面。根据可行性和代表性原则,分别选择工业化率、经济波动率、城乡收入比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GDP能耗等五个指标来分别反映经济质量(见表三)。
从工业化率看,2006年以来湖南提出“一化三基”、“四化两型”的战略思想,将新型工业化作为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湖南工业呈现规模总量快速壮大、增长速度较快、比重明显上升的局面。2011年,湖南工业实现增加值8083.15亿元,是2005年的3.7倍;2006—2011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6%,比GDP年均增速快4.8个百分点。2011年工业化率达41.2%,比2005年提高7.9个百分点,但仍居中部末位。
从经济波动率看,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是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标志,经济波动过大,不利于稳定增长,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2011年湖南经济波动率为-12.3%,高于中部地区的山西(-6.5%)、湖北(-6.8%)、河南(-7.2%)、安徽(-7.5%)和江西(-8.6%),波幅居中部第一。
从城乡收入比率看,伴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从总体上得到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改革开放以来,湖南与其他地区一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扩大,制约着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2011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距达到12277元,比2005年扩大了5871元 ;城乡收入比率为2.9:1,居中部第4位,城乡收入差距较大,高于江西、湖北和河南。
从全员劳动生产率看,它是反映社会经济效益状况的主要指标之一,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只有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2010年,湖南全员劳动生产率为40523元/人,居中部第4位,低于山西、湖北和江西。
从单位GDP能耗看,单位GDP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它不仅可以直接反映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还可以间接反映各项节能政策措施所取得的效果和作用。2010年,湖南单位GDP能耗为1.170 吨标准煤/万元,居中部第4位,高于江西、安徽和河南。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湖南经济质量在中部六省中处于偏低水平,选取的5个反映经济质量的指标2个居末位,3个居第4位。
二、 实现“三量”同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较快增长,湖南经济总量越做越大,但人均均量、运行质量还处在较低水平,离“三量”同升尚有一定的差距。
问题一: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产业结构。目前湖南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而这一时期按产业结构变动的一般规律是第二产业应居主导地位。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湖南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产业结构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但与全国和中部其他省份比较工业发展水平仍较低,落后于全国工业化发展的平均进程。2011年,湖南三次产业结构为 13.9:47.5:38.6,工业化率不仅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也低于中部的其他五省,分别比山西、河南、江西、安徽和湖北低12个、11.7个、7.2个、5个和 2个百分点,表明湖南工业发展较落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需求结构。消费需求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投资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近几年消费需求的动力持续减弱。2010年,湖南消费率为47.4%,比投资率低7.3个百分点,比2005年下降了13.6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40.3%,比投资贡献率低21.7个百分点,比2005年下降14.5个百分点。2011年,消费贡献率进一步下降,初步核算,为39%,比上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需求结构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问题二: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文选取了改革开放后的湖南GDP增长率,并计算了1980—2011年经济波动率,依此分析湖南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湖南经济波动率在±10%以下的年份有14个,占整个32年的43.8%,经济波动率超过±10%的年份有18个,其中超过±30%的年份有6个,它们分别是1980年、1982年、1986年、1989年、1991年和1992年,经济波动率最高的为1991年的97.5%。2005年以来,湖南经济稳定性有所加强,经济波动率保持在±20%以内,但2011年的经济波动率仍居中部之首,说明湖南的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实践证明,如果政府过度利用经济政策调控经济增长,就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因此,政府利用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应该注意把握尺度。需要强调的是,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只是一种表象,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宏观调控的影响外,还受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等影响。
问题三:经济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节能降耗压力在增大。2010年,湖南万元GDP能耗在中部六省中居第4位,在全国居18位(不包括新疆),处于较低水平,与北京、广东、浙江、上海和江苏等较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二是环境承载压力在增大。2010年,全省废水排放量达26.81亿吨,工业粉尘排放量达39.4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达16.37万吨,表明每生产1亿元GDP需排放16.72万吨废水,每生产1亿元工业增加值排放62.54吨粉尘、25.96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强度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水和大气环境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三是投资的产出效益压力在增大。这从观察近年来我省投资效果系数可以得出清晰结论。虽然湖南投资规模连年攀升,但投资效果系数却出现了明显下滑态势, 2011年湖南投资效果系数为0.3146,比1985年下降了58.1%。
问题四:收入分配格局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居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 2010年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收入、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分别比2000年下降了17和15.1个百分点,而企业部门和政府部门比重呈上升趋势,2011年继续延续这一态势,当年湖南财政总收入增长31%,远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3.8%)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16.8%)。二是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之势。从相对差距来看,湖南城乡居民差距指数从1978年的2.27增加到2011年的 2.87。绝对差距来看, 2011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距达到12277元,比1978年差距扩大了12096元。如果考虑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种实物福利和补贴等隐形收入,城乡差距更大。三是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11年,长沙、株洲及湘潭三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2万元,省内中部地区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为1.7万元左右,西部地区处于1.3万元至1.4万元的水平,差距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长沙市(26451元)几乎是最低的湘西自治州(13591元)的两倍,相差12860元,比2005年扩大6955元,差额扩大了1倍多。
三、促进湖南“三量”同升的路径选择
湖南要实现“三量”同升,总量提升是前提,质量提升是基础,均量提升是关键,因此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实现“三量”同升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一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坚持把扩大投资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和支撑能力相结合,通过扩大投资规模和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二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突出产业特色,引导优势企业和产业入园进区,促进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功能集合构建,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农业合作组织、土地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位一体”的模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快粮食生产核心区、优质畜产品生产核心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四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与现代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金融保险、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部门,改造提升商贸流通、房地产、生活服务等传统服务业,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
(二)实现“三量”同升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型、从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型,切实解决政府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等问题,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目前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增长具有普遍性,以GDP为核心目标的经济增长与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有着内在联系。要改变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方式,重点建立适应政府转型的绩效考评体系,既要看GDP和增速,更要看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科技创新、资源利用、节能减排、人均收入等,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责,重点做好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扶贫、环保、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职能定位要从行政管理型向行政服务变转型,即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要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作用是维护市场公平,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行政收费。
(三)实现“三量”同升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必须立足湖南省情,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坚持以增强内生动力、综合竞争力、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能力为主攻方向。一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科技创新是促进产业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提高劳动者素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只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才能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并在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支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搞好人力资源开发,通过教育、培训和引进,逐步建立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适应的劳动力就业结构。二是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始终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重,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和生态保护,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对能源、土地、矿产等各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降低能耗、水耗和物耗,减少各种废弃物排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加大对湘江、洞庭湖区等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提高林木覆盖率,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四)实现“三量”同升必须加快收入分配改革步伐。收入分配改革事关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整个社会的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严厉打击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取得的非法收入,严厉打击侵占公有财产和利用偷漏税款、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非法收入。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国债资金、土地出让收入都要向农业农村倾斜;扩大涉农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并加强对农民创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着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每个村民小组的水电路三通和通讯覆盖。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
承办:核算处
执笔:唐双全
核稿:李跃辉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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