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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妇女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决策咨询30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8-1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妇女事业发展,妇女在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以及法律权益等方面得到更好地维护,妇女健康素质、妇女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发展环境等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妇女发展规划目标稳步推进,妇女事业发展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妇女参与基层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有待提高,妇女生育健康服务面临新挑战。

  一、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力保障母婴安全,2017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77%,比上年提高0.84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7/10万,比上年下降1.13/10万个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分别为86.76%、92.18%和99.79%,比上年分别提高 4.46 、4.08和0.99个百分点。

  2.女性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为83.36%,比上年提高2.45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农村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分别达到87.42%、80.92%,分别比上年提高1.13、 3.19个百分点。全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广大妇女健身环境和健身条件不断改善,健生意识不断提升,参加锻炼人次逐年提升。2017年妇女参加全民健身锻炼的人数比例为62.93%。

  (二)妇女与教育

  1.女性平等接受基础教育。全省女性接受义务教育指标数据一直处在高位运行。2017年全省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小学女童六年巩固率、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女生巩固率分别达到99.9%、99.22%、111.35%和97.75%。同时,全省加强示范性高中学校建设,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截至2017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1.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达到56.24万人,比上年增加1.75万人,女生比例达48.38%。

  2.女性接受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比重逐步提高。2017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6.28%,比上年提高3.28个百分点,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3.95%、50.89%和58.34%,分别提高0.88个、1.12个和2.34个百分点。同时,全省加强职业学校教育,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人数增加。2017年全省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达到68.65万人,其中女生32.43万人,增加0.44万人;女生所占比例达47.24%。

  (三)妇女与经济

  1.城镇单位女性人员就业比例稳中有升。进一步为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的女性创业就业环境。2017年,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565.75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为201.82万人,占35.67%,比上年增加1.09个百分点。

  2.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各级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加大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力度。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为36.42%,执行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企业比重37.80%。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参政议政程度稳中有升。2017年,全省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为207人和182人,占比分别为27.1%和24.23%,比上年分别提高1.33个百分点和8.38个百分点; 市、县(区)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92.86%和96.72%。省、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2.37%、11.19%和14.18%,除市级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比上年低1.52个百分点外,省、县(区)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比上年分别提高2.99个、0.06个百分点。

  2.参与管理和决策稳步提升。女性在企业中参与管理比例稳步提升,企业监事会成员中女职工监事比例为31.65%,比上年提高0.62个百分点。通过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更好地发挥了妇女半边天作用。同时,女性积极参加基层的民主建设。2017年,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43.75%,比上年提高3.49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29.09%,提高2.71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社会保障持续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561.92万人,其中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47.90万人,比去年增长3.49%。妇女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4.57万人,比去年增长4.6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到2504.38万人。

  2.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建立了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机制,提高了失业保险的覆盖面,截至2017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563.80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达226.40万人,同比增长17.24%。同时,实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截至2017年底,全省保障城市低保妇女35.39万人,月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20元/人;保障农村低保妇女124.88万人,月平均最低保障标准252元/人。

  (六)妇女与生活环境

  1.农村妇女生活环境全面改善。全省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2017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86%,比上年提高7.9个百分点。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0%,提高5.4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56%,提高3.01个百分点。

  2.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全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影响。2017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21%,比上年提高了0.61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5.53%,提高了1.19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5%;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99平方米。

  (七)妇女与法律和权益

  1.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底,全省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教,共有法律援助机构数153个;家暴救助(庇护)机构167个,比上年增加36.89%;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人数达18846人,其中女性4727名,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及时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援助及服务。

  2. 严厉打击针对妇女的犯罪活动。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649起,拐卖妇女案件17起,组织、强迫、引诱、留容、介绍妇女卖淫案件587起,严厉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妇女的人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实施《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女干部比例有所下降。2017年,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以及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比上年下降2.46个、1.58个、2.96个百分点。

  二是生育健康服务面临新挑战。随着两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增加,发生妊娠期合并症、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合并症以及流产、早产和难产等风险增大,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先天愚、畸形儿的发生的概率可能增加,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面临新挑战。

  三是妇女平等就业权利仍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尽管各级政府为提高妇女就业率、解决下岗女工再就业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妇女就业机会及福利待遇不够公平依然是女性面临的最大困扰。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动基层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女干部成长的政策和机制。坚持政策引导,创造条件,扩大女干部后备来源,对有潜力的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纳入视野。同时,不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创新选举办法和运作模式,推动县级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提高县级政府中女性成员的比例,引导基层妇女在县级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确保基层女性参与民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措施

  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的新情况,将发展妇幼健康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统筹资源,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管理,配强妇幼保健人员队伍,配全检测仪器、床位等硬件设施,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优质的生育健康服务。特别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的专案管理,筛查危险因素,密切监测、治疗妊娠期合并症和并发症,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网络,健全运行管理机制。

  (三)加大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力度

  在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和公共政策时,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确保女性平等获得发展资源和机会;同时加强各级各类妇女在业就业培训和女大学生就业指导,提升女性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与女性就业良性互动,帮助妇女就业创业。同时,着力解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能给妇女发展尤其是就业造成的影响,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坚决消除妇女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

承办:社科处
执笔:赵莉淇
核稿:徐 林
责编:左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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