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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研发投入对经济效益影响实证分析

决策咨询34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9-1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总体部署,指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017年是实施《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基础年份。作为创新的核心指标,企业研发(R&D,下同)投入及产出效率反映了创新发展的质量和充分性。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企业”)是湖南研发投入的绝对主体。本调研报告拟通过2017年湖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及产出效率调查资料这个截面,以有、无R&D活动的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为视角,深入剖析有R&D活动的企业、行业及区域研发投入及产出和效率情况,论证企业研发投入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作用,探究提升企业研发产出效率的途径。

  一、湖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主要特征

  一是研发活跃度上升。2017年,湖南拥有规上工业企业15213家,其中开展研发活动的4057家,占比为26.7%,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分企业规模看,大中型工业企业明显高于小微企业。2017年规模工业企业中,大中型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为46.3%,比小微企业高23.1个百分点。

  二是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全年投入研发经费461.77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81.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总量投入比上年增长17.5%,增速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分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研发经费分别为307.24亿元、153.41亿元和1.12亿元,分别增长16%、20.7%和11.5%。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66.5%,总量是小微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2.0倍。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研发经费为405.38亿元,增长16.5%,研发经费总量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87.8%;研发经费增速比外资企业平均增速高4.4个百分点,但比港澳台资企业平均增速低21.3个百分点。

  三是投入强度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在连续两年突破1%的基础上,2017年达1.18%,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12个百分点。分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为1.58%和0.78%,分别提高0.22个和0.13个百分点。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投入强度为1.13%,提高0.16个百分点,投入强度分别比港澳台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平均水平低0.47个和0.53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高技术行业(制造业)投入强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2017年高技术行业(制造业)研发投入强度为2.0%,比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

  四是研发人员大幅增长。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按折合全时当量计算的研发人员为107956人年,比上年增长25%。分企业规模看,大型和小型企业是拉动工业企业研发人员增长的主要力量,贡献率近8成,达79.7%。其中,大型企业按折合全时当量计算的研发人员为47343人年,比上年增长22%,对工业企业研发人员增长贡献率达40.2%;小型企业按折合全时当量计算的研发人员为35054人年,增长32%,对工业企业研发人员增长贡献率达39.5%。

  五是长株潭区域优势明显。从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看,2017年,长株潭地区R&D人员为63905人年,占全省的比重为59.2%,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R&D人员分别为19756、15309和8985人年,仅占全省的18.3%、14.2%和8.3%;其中,长沙首位度特征明显,R&D人员占全省的比重达44%。从R&D经费投入看,2017年,长株潭地区R&D经费投入为242.23亿元,占全省的52.5%,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为107.84亿、64.52亿和47.17亿元,仅占23.4%、14%和10.2%;其中,长沙R&D经费投入占全省的比重为37.2%。从投入强度看,长株潭地区投入强度为1.3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13个百分点,居四大经济板块之首;洞庭湖地区为1.21%,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03个百分点;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为1.01%和0.86%,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17个和0.32个百分点。

  二、湖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对提升经济效益作用明显

  (一)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产出状况

  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作法,本调研报告选取专利申请数、有效发明专利数、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等指标测度R&D产出。结果表明:有研发活动的企业产出明显好于无研发活动的企业。2017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以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26.7%的企业数量,研发产出的企业专利申请数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为18394件和24373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86.3%和91.3%;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为7673.75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89.4%。而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73.3%的无R&D活动的企业专利申请数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分别仅为2925件和2324件,仅占13.7%和8.7%;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仅为911.97亿元,仅占10.6%。

2017年有、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产出占比情况

 

 

 

 

单位:%

 

企业数

专利申请数

有效发明专利数

新产品销售收入

规上工业企业

100

100

100

100

  R&D活动的企业

26.7

86.3

91.3

89.4

  R&D活动的企业

73.3

13.7

8.7

10.6

  以下是对有R&D活动的企业的专利和新产品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专利产出状况

  (1)分企业规模看,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比重最大,达42%的大型企业拥有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最多,专利申报最为活跃。

  从拥有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所占比重看,不同规模的企业相差较大。大型企业为47.6%,中型企业为21.7%,小型企业为29.4%,微型企业为1.2%;从反映专利申报活跃程度的专利申请数看,大型、小型企业比较活跃,占全部企业的比重较高。其中:大型企业占比为39.5%,小型企业为36%,中型企业为22.9%,微型企业为1.6%。

  (2)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比重最大,达87.8%的内资企业是专利申报的主体,期末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占比最大。

  从专利申请数所占比重看,内资企业为90.4%,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7.9%,外商投资企业为1.8%;从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所占比重看,内资企业为94.3%,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3.3%,外商投资企业为2.4%。

  (3)R&D投入多的行业专利申报活跃。

  综合R&D投入最多的八个行业,分别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这八个行业的专利申请数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都位居全部行业前列。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所占比重为66%,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所占比重为71.2%;在这八个行业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数占专利申请数的比重分别为57.3%、51.7%、49.1%和45.5%,均超过全部行业43.6%的平均水平。

2017年有R&D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及专利产出构成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单位:%

 

R&D经费内部支出

期末有效发明专利数

当年专利申请数

总计

100

100

100

R&D投入最多的八个行业

61.6

71.2

66

注:八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4)研发活动集聚特征明显的长株潭地区专利申报遥遥领先。

  长株潭地区专利申请数所占比重为70.5%,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仅为14%、10.5%和5%;长株潭地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所占比重76.1%,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仅为11.1%、9.5%和3.2%;洞庭湖地区发明专利申请数占专利申请数的比重最高,为46.3%,长株潭地区为44.1%,而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分别为33.7%和41.2%。分市州看,长沙专利申请数占全省的比重近半,达到47.9%,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占全省的比重超过50%,达53.2%;其次为株洲,专利申请数、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占全省的比重为18.3%和17.7%;其余市州占比均在个位数及以下。

  2.新产品产出状况

  (1)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是产品市场升级换代的主力军。

  从新产品销售收入看,大型企业居于主导地位,占全省的比重为56.2%,而中型企业为24.7%,小型企业为19.1%;从反映研发成果转化的经济指标看,大型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48.7%,中型企业为33.7%,小型企业为24.2%。

  从新产品绩效看,大型企业强于其他规模企业。2017年,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人员之比,大型企业为910.5万元/人年,而中型企业为759.0万元/人年,小型企业为418.0万元/人年,微型企业为53.3万元/人年。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经费支出之比,大型企业为22.2倍,而中型企业为16.7倍,小型企业为9.6倍,微型企业为2.9倍。

  (2)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在新产品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进一步提高研发成果转化能力。

  内资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所占比重为82.3%,而港澳台投资企业为10.8%,外商投资企业为6.9%。但是从研发成果转化能力看,内资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3.6%,低于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61.4%和46.5%。

  (3)R&D投入多的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高。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八个综合R&D投入最多的行业,共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4543.28亿元,占全部行业的59.2%。在八个行业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研发成果转化水平最高,其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为52.9%,高于全部行业36.1%的平均水平;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2%、25.9%和28.4%,均低于全部行业36.1%的平均水平。

2017年有R&D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及新产品产出构成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单位:%

 

R&D经费内部支出

新产品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总计

100

100

36.1

R&D投入最多的八个行业

61.6

59.2

40.2

注:八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4)研发活动集聚特征明显的长株潭地区企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最多。

  长株潭地区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为4840.98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63.1%;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为19.1%、10.7%和7.2%。长株潭地区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41.5%,远远高于洞庭湖地区的31.5%、大湘西地区的28.8 %和湘南地区的26.9%。分市州看,长沙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省的比重近半,达到48.9%;其次为岳阳,占比为14.1%;其余市州占比均在个位数及以下。

  (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效率状况

  运用质量效益类指标,可以对企业研发的投入产出效率进行量化分析。本报告主要选择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人均劳动生产率(工业总产值与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之比)等指标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同样显示: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于无研发活动的企业。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看:2017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以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26.7%的企业数量,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69.70亿元,利润总额1192.31亿元,分别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54.3%和56.2%;而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73.3%的无R&D活动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仅为17934.40亿元和929.88亿元,仅占45.7%和43.8%。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和人均劳动生产率看:2017年,有R&D活动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61%,人均劳动生产率为151.19万元/人,分别比无R&D活动的企业高出0.43个百分点和44.45万元/人。

2017年有、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情况

 

 

 

 

 

单位:%

 

企业数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利润总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

人均劳动生产率(万元/)

规上工业企业

100

100

100

5.41

127.06

  R&D活动的企业

26.7

54.3

56.2

5.61

151.19

  R&D活动的企业

73.3

45.7

43.8

5.18

106.74

  以下是对有R&D活动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进行的分析。

  1. 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最多。

  从主营业务收入看,大型企业占全省的比重为41.6%,而中型企业为26.4%,小型企业为28.5%,微型企业为3.5%;从利润总额看,大型企业占全省的比重为43.8%,中型企业为31.5%,小型企业为24.0%,微型企业为0.6%。

  2.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内资企业在创收盈利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为88.3%,而港澳台投资企业为6.3%,外商投资企业为5.4%。内资企业利润总额所占比重为88.6%,而港澳台投资企业为5.8%,外商投资企业为5.6%。

  3.R&D投入多的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占比过半。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八个综合R&D投入最多的行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13.59亿元,占全部行业的53.2%;实现利润总额609.79亿元,占全部行业的51.1%。

2017年有R&D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构成

(按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单位:%

 

R&D经费内部支出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利润总额占比

总计

100

100

100

R&D投入最多的八个行业

61.6

53.2

51.1

  4.研发活动集聚效应明显的长株潭地区同样是创收盈利集聚区。

  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看,长株潭地区占全省比重远远高于其他地区。2017年,长株潭地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1664.47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54.8%;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占21.9%、14.3%和9%。长株潭地区企业利润总额722.66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60.6%;而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分别占15.8%、13.2%和10.4%。分市州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最多的是长沙,占全省比重分别为39.6%和45.8%,远远高于其他市州;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最高的是株洲,为7.75%;人均劳动生产率最高的是湘潭,为223.67万元/人。

  三、加大企业研发投入,促进经济效益提升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研发投入强度偏低,研发活跃度有待提升

  国际上有关的研究结论显示: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小于1%,企业难以生存,2%可以勉强维持,5%以上才有竞争力。比较而言,2017年湖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1.18%,大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分别为1.58%和0.78%,投入都低于2%的水平。研发投入强度偏低,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研发投入总量不足,另一方面,从研发活跃度来看,2017年湖南开展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26.7%,虽比上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但研发活跃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大型企业专利绩效、产品附加值有待提高

  从R&D人员平均专利申请数看,大型企业为153.39件/千人年,低于中型企业的169.05件/千人年和小型企业的189.02件/千人年,更低于微型企业的475.95件/千人年。从R&D经费支出的平均专利申请数看,大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均为0.37件/百万元,低于小型企业的0.43件/百万元,更低于微型企业的2.55件/百万元。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看,大型企业为5.90%,仅高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5.61%)0.29个百分点,低于中型企业的6.69%水平,大型企业高附加值特征不够明显。

  (三)内资企业在新产品绩效和创新效率、获利能力方面均需进一步加强

  从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人员之比看,内资企业为725.7万元/人年,虽高于港澳台投资企业的460.2万元/人年,但与外商投资企业的1787.8万元/人年的水平相比,差距明显。从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经费支出之比看,内资企业为15.6倍,低于16.6倍的平均水平;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26.4倍,外商投资企业为21.2倍。

  从创新效率看,内资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为155.10万元/人,略高于151.19万元/人的平均水平;比港澳台投资企业水平高出60.07万元/人,但比外商投资企业水平低56.44万元/人。

  从企业获利能力看,内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62%,略高于5.61%的平均水平;比港澳台投资企业水平高出0.48个百分点,但比外商投资企业水平低0.22个百分点。

  (四)R&D投入多的行业在新产品绩效、专利绩效和创新效率方面尚需改进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八个综合R&D投入最多的行业,其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人员之比为667.0万元/人年,低于全行业710.8万元/人年的平均水平;八个行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经费支出之比为16.0倍,也低于全行业16.6倍的平均水平。

  从R&D人员平均专利申请数看,八个行业为178.28件/千人年,稍高于全行业170.38件/千人年的平均水平,说明申请一项专利所需要的研发人员工作量在各行业间的差别不明显;从R&D经费支出平均专利申请数看,八个行业为0.43件/百万元,稍高于全行业0.40件/百万元的平均水平,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0.42件/百万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0.41件/百万元)、汽车制造业(0.34件/百万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0.33件/百万元)、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2件/百万元),说明在R&D资金使用结构和效率上需要进一步改善。

  从人均劳动生产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看,在八个行业中,有半数行业低于平均水平,创新效率未占优势。其中:人均劳动生产率低于151.19万元/人平均水平的四个行业分别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2.72万元/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96.8万元/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45.26万元/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45.48万元/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低于5.61%平均水平的四个行业分别是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0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4.96%)、专用设备制造业(4.97%)和汽车制造业(5.53%)。

  (五)长株潭地区R&D绩效强于其他经济板块,但需进一步提升创新效率和获利能力

  从R&D人员平均专利申请数看,长株潭地区为203.05件/千人年,高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的129.88件/千人年、102.06件/千人年和126.40件/千人年。从R&D经费支出平均专利申请数看,长株潭地区为0.54件/百万元,而洞庭湖地区为0.24件/百万元,大湘西地区为0.19件/百万元,湘南地区为0.30件/百万元。大湘西地区专利绩效最弱。

  从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人员之比看,长株潭地区为757.5万元/人年,高于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的741.4万元/人年、611.6万元/人年和534.6万元/人年。从新产品销售收入与R&D经费支出之比看,长株潭地区为20.0倍,而洞庭湖地区、大湘西地区和湘南地区在新产品绩效上相对较弱,分别为13.6倍、11.6倍和12.7倍。

  从人均劳动生产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看,2017年,规上工业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洞庭湖地区(169.42万元/人)、长株潭地区(160.94万元/人)、大湘西地区(131.05万元/人)和湘南地区(116.05万元/人);其中:洞庭湖地区和长株潭地区均高出全省151.19万元/人平均水平,但长株潭地区仅超过平均水平9.75万元/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大湘西地区(6.5%)、长株潭地区(6.2%)、湘南地区(5.17%)和洞庭湖地区(4.04%);其中:大湘西地区和长株潭地区分别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1%)0.89个和0.59个百分点。

  四、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湖南企业研发投入对经济效益影响作用的对策建议

  解决以上问题,关键在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系统,对R&D活动效率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升研发产出和投入产出水平,促进经济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要进一步强化对加大湖南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企业R&D经费投入,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落实好《湖南省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7-2020年)》,建立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加政府资金占R&D经费内部支出的比重,实现相对落后地区所要求的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培植省内科技创新力量,争取国家层面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在湖南的战略布局,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湖南科技创新的支持。通过完善政策法规等手段营造有利于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的环境;通过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增加科技投入,进而优化企业生产能力与科技资源的配置关系;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平台,以及由企业承担政府部门科技项目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加大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提升研发产出水平

  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了大量的人才、设备等科技资源,相对企业,更符合开展基础前沿技术研发的条件,要进行技术积累、开展战略性研究还有赖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因此,政府应强化在基础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科技投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的主导地位,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活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鼓励与规上企业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与培育,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到企业或企业的研究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从事合作研究,使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逐步掌握先进的技术与管理方法,逐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提高专利、新产品等研发产出的水平。

  (三)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升创新效率和层次

  要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提升新产品的层次和新颖度,提高湖南规上工业在全国价值链和创新链中的地位,创造、生产、提供优质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政府部门一方面要重点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尤其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开展全面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创新研发,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要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潜力和活力。另一方面企业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在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产出绩效,主动利用专利技术,开发、生产符合市场需求升级的新产品,在加大新产品产值份额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核算、分析成本费用,创新生产能力,努力降低开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水平,提升创新效率和层次。

  承办:社科处
执笔:高勇 蔡冬娥 肖首雄 郭开金
核稿: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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