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2001年湖南农民收入增幅略有提高

(2002年第005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2-02-0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99.46元,比上年增加102.30元,考虑价格下降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5.1%,增幅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4.71元,比上年增加105.71元,实际增长5.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人均纯收入低34.75元,低1.5%。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是非农产业收入和农业收入增加。

    一、农民收入增长变化的主要特点

    1.工资性收入增加50.37元

    2001年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840.11元,比上年增加50.37元,增长6.4%,但增幅比上年回落7.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从业收入452元,增加24.65元,增长5.8%;在本地企业中得到的收入175.21元,增加17.31元,增长11%;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87.44元,减少0.78元,下降0.9%;其他收入125.46元,增加9.19元,增长7.9%。

    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外出劳务的人数增加,外出劳务的总天数增加。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1年全省农村外出劳务者达919.81万人,比上年增加77.49万人,增长9.2%。其中到外省的人数为438.8万人,增长8.8%;到外县的人数为133.68万人,增长21.4%,到本县外乡人数为70.79万人,减少23.6%;在本地非企业组织和企业从业的人数为276.54万人,增长17.1%。外出劳务者在外劳务的总天数为18.44亿日,比上年增长5.8%。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多,农业效益不太好的情况下,农民通过外出劳务来增加收入将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发展趋势。

    2.一产业纯收入增加34.41元

    2001年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取得长足进展,农民家庭经营的一产业纯收入人均为972.97元,比上年增加34.41元,增长3.7%。其中,农业(包括种植业、采集、手工业)纯收入为678.50元,比上年增加38.78元,增长6.1%,扭转了近几年来农业收入连年下降的局面。牧业纯收入为255.43元,比上年增加7.76元,增长3.1%,林业和渔业纯收入分别为13.33元和25.71元,分别比上年减少3.02元和9.11元。

    2001年我省农民家庭经营的一产业,特别是农业收入有了恢复性的增长。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结构调整和粮食价格略有回升。2001年全省粮食作物面积调减227.07千公顷,调减4.5%,优质稻面积增加150.6千公顷,增长14.5%,经济作物和蔬菜面积增加,棉花、麻类、药材面积分别增长2.3%、37.7%和32.2%;蔬菜、瓜类面积分别增长11%和22.2%。另据调查2001年农民出售粮食的综合平均价格为每百公斤102.34元,比上年价格回升6.6%。

    3.二、三产业纯收入增加8.33元

    2001年我省农村二、三产业有所发展,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纯收入人均为398.87元,比上年增加8.33元,增长2.1%,增幅比上年下降19.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收入58.86元,增加2.89元,增长5.2%;建筑业收入126.54元,增加0.52元,增长0.4%;运输业收入59.69元,增加6.19元,增长11.6%;商业、饮食服务业收入135.71元,增加3.02元,增长2.3%,其他家庭经营收入18.07元,减少4.29元,下降19.2%。

    4.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增加9.19元

    2001年农民人均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非生产性收入共14项指标)为87.51元,比上年增加9.19元,增长11.7%。

    二、农民收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农产业收入的增幅下降,农民增收难度加大

    一是从农民外出劳务方面看,2001年在我省农村外出劳务人数增长9.2%,外出劳务时间增长5.8%的情况下,农民工资性收入只增长6.4%,增幅比上年下降7.1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趋紧,工资水平略有下降。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和指导,以确保农民劳务输出的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二是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来看,2001年我省农民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2.1%,增幅比上年回落19.1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已开始落后于整个经济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二、三产业扶植的力度,以确保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的持续增长。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64.7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780.56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下同)为2.99∶1,而2000年为2.88∶1,差距进一步扩大。

    3.我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额和增长幅度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又有所缩小,但绝对数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承办:农调队
执笔:贺友斌
核稿:周碧红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