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成效显著 社会保障全面发展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系列分析之三
(2002年第145期)
一、劳动就业成效显著
为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我省紧紧围绕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务市场,积极协调经济增长与就业的关系,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岗位开发机制,使劳动就业步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2001年,全社会从业人员达3607.96万人,比1989年增加516.5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9.74万人,年均增长1.2%,基本上实现了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同步的目标。1989年以来,我省劳动就业的主要特点是:
(一)劳动力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就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1、城镇就业增加,城乡分布趋于合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省劳动力就业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劳动力就业出现总量增长、结构变化的发展趋势。2001年,全社会从业人数3607.96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73.7%。在全部从业人员中,城镇从业人员为751.26万人,农村从业人员为2856.7万人,城镇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89年的18.3%上升到20.8%,农村从业人员由1989年的81.7%下降到79.2%,就业结构基本与产业结构的变化同步。
2、第三产业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发生明显变化,从事第一、二产业的劳动力正在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迅速下降,2001年农林牧副渔业从业人员为2078.36万人,比1989年减少26.24万人,减少1.3%,从业人员的比重由68.1%下降到57.6%;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有所增加,由550.26万人增加到748.9万人,比重也由17.8%上升到20.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780.7万人,比1989年增加344.19万人,年均增长4.6%。13年来,全省因招工和统一分配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复员、转业军人等原因而安置的就业人员达376.8万人,占现有职工人数的70.5%。
3、三资、私营和个体经济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加大,城镇集体企业就业容量不断缩小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其对劳动力的需求趋旺,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逐年提高。2001年底,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从业人员分别为419.71万人、73.62万人,分别比1989年减少8.37万人和51.19万人,下降2%和41%;联营经济从1989年的0.49万人增加到1.12万人,增长1.3倍;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从无到有,2001年从业人员达57.05万人。个体私营企业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以其单位数量多和对劳动者的准入条件不是很高等特点,吸纳了大量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到2001年底,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199.76万人,比1989年增加169.33万人,增长5.6倍,年均增长15.6%,占城镇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89年的5.4%上升到2001年的26.6%,私营、个体从业人员的增长给我省经济带来活力的同时,也为劳动力的重新配置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劳动力市场繁荣,劳务输出成效显著
1、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初步形成了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到2001年底,全省共拥有各类职介机构788家,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508家,非劳动保障部门(包括公民个人)办的280家,拥有工作人员2697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创造了条件。二是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常德等五市作为全国“三化”试点城市,顺利通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化”建设试点验收。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2001年,全省共清理整顿职介机构342家,其中,取缔282家,整改60家,一个统一、公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在全省有条不紊地运行。三是职业介绍工作平稳发展。1995年至2001年,在各类职介机构登记求职人数达443.83万人,职业介绍成功264.23万人,介绍成功率为59.5%,为300多万人提供了职业指导服务。
2、劳务输出成效显著,成为缓解我省就业矛盾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到2001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专门的劳务输出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对本地区劳务输出进行统筹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至2001年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外就业人数达578.3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15.7%。其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人数为91.6万人,去省外流动就业的人数为486.79万人。乡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不仅缓解了我省的就业压力,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带动了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2001年,农民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达到839.79元,比1995年增加572.44元,增长2.1倍。
(三)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
我省在安置就业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十分注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13年来,参加各类岗位培训的职工近250万人,其中职工技术培训达146.22万人,占全部职工的27.4%。13年来,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共录用大中专及技工学校毕业生达97.39万人,占现有职工人数的18.2%。2001年,国有、集体经济单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0.33万人,比1989年增加12.33万人。
(四)再就业工作取得成效
下岗职工再就业,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1995年我省开始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专门建立了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共安排资金近3亿元,吸引了30多亿社会投资,有300多个工程项目提供了就业岗位。二是按照“放手、放宽、放活”的思想,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在税收、工商、资金等12个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再就业工作。三是省级每年安排200万元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开发市、区、县、街道的就业信息网络,拓宽职业指导范围,规范劳动力市场,有计划地组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参与再就业工程。1998年至2001年底,全省共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6.46万人,占全部下岗职工的40.2%。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对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乃至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劳动报酬快速增长
2001年,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969.69亿元,人均9489元,比1989年增加7653元,增长4.2倍,实现了职工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劳动报酬的快速增长,为改善劳动者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稳步增长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从1999年到2001年先后三次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月人均增资300元左右。对于企业,我省持之以恒地实施“抓大放小”战略,通过制度创新,加大技改资金投入,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和外部发展环境,“关小停劣、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兼并破产、职工身份置换”等手段,减轻了企业负担,为职工增加工资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到2001年底,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3969.69亿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3855.29亿元,人均9616元,比1989年增加7780元,增长4.2倍。
(二)各经济类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幅显著
随着我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年增加。2001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985元,集体单位为6876元,其他经济单位为9374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4.1倍、3.7倍和3.4倍,年均增长13.4%、12.6%和12.1%,国有经济分别快于集体、其他经济0.8和1.3个百分点,这表明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初见成效,脱困目标基本实现。
(三)第三产业职工收入快速增长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我省第三产业发展迅速,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到2001年底,我省第一产业职工平均工资为4554元,第二产业为6323元,第三产业为8861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了2.4倍、2.3倍和3.8倍,三次产业13年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 10.0%、9.7%和12.7%,第三产业人均水平的增长速度快于第一、第二产业2.7个和3个百分点,增幅居三次产业之首。
三、社会保障全面发展
以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为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两个确保”和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紧密衔接,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1、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我省自1996年开始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经过近6年的探索实践,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发展原则的养老保险模式, 2001年,全省有5.4万个单位,455.41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比1997年分别增长42.1%和27.6%;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2.32个,参保职工352万人,比1993年增长10.7%;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步较晚,2000年才开始此项工作,但进展较快。到2001年底,全省144个统筹单位已有133个单位全面启动,占92.4%,参保职工达351.6万人,比上一年增长1.8倍。
2、各种保险费收入增加。2001年,征收基本养老基金76.1亿元,比1997年增加36.22亿元,增长90.8%,年均增长17.5%,实缴率由1997年的88.7%上升到99.1%。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建账率达到100%。2001年我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亿元,比1993年增长3.2倍,年均增长15.6%,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达95.4%,为历年来的最好水平,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增长幅度。2001年为10.6万失业人员发放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0.94亿元,用于下岗职工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0.25亿元,向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1.64 亿元。到2001年底,我省实征基本医疗保险费9.97亿元,征缴率达95%;另外“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为辅助”的新的医疗保险体制逐步建立,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用人单位医疗费用负担大为减轻,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减少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3、建立了基本养老金随职工工资增长而正常调整的机制。到2001年底,全省拥有离休、退休人员165.26万人,相当于现有职工人数的30.9%,比1989年增加69.11万人。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不致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生活水平,同时能适当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我省对基本养老金建立了正常调整机制,使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和改善。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1992年进行试点以来,发展比较快,目前全省已有14个市州、111县(市、区)、2179个乡镇、34498个村和1737个乡镇企业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0.7万人,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7462.67万元,本年领取养老金人数为3.62万人。
(二)“两个确保”确保到位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
承办:人口处
执笔:欧阳普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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