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活明显改善 农村总体已达小康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系列分析之六
(2002年第151期)
一、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结构发生显著变化
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99.46元,比1989年的558.34元增加了1741.1元,平均每年增加了145.1元。其中,1989年至1995年的年平均实际增长速度为2.5%;1995年至2001年的年平均实际增长速度达到了5.8%。随着收入的增长,农民收入的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民收入的渠道不断拓展,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明显下降
1989年,我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高达90.4%,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到2001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已下降为59.7%,比重下降30.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2.6个百分点。
(二)随着农民外出劳务人员的增加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非农产业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
1989年,我省农民人均从非农产业获得的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只有26.1%,到2001年上升为52.8%,提高了26.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2个百分点。
(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农民收入由实物性收入为主转变为以货币性收入为主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商品流通欠发达,农民生产生活以自产自用为主,农民生产的产品基本上自己消费,商品率极低。到90年代初,农民收入中实物性收入的比重仍高达40%左右,但到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现金纯收入所占的比重已达到71.5%,实物性纯收入的比重已不到三成了。
二、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2001年我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为1990.33元,比1989年的516.29元增加了1474.04元,平均每年增加122.84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消费结构日趋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的营养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
2001年农民人均食品支出为1053.15元,比1989年的290.35元增加了760.80元,平均每年增加63.57元。农民的营养状况也得到了较大的改善。2001年平均每人消费的食油9.25公斤,比1989年增长37.4%;消费的肉类23.02公斤,增长42.4%;消费的蛋类为3.64公斤,增长73.3%;消费的鱼类4.70公斤,增长84.3%;平均每人每天摄入的蛋白质达78.6克,比1989年增长28.6%。
(二)住房面积大大增加,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2.87平方米,比1989年增加11.3平方米,增长52.4%。住房中,砖木结构的比重由1989年的68.8%下降为2001年的64.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比重则由1989年的4.2%上升为2001年的29.1%。农村居民住房的水、电、卫生设施等条件不断改善,到2001年,农村安全卫生水普及率已达95%,用电户比重已达99.6%,有卫生设备户的比重已达96.8%,有取暖设备户的比重已达99.6%。
(三)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在不断增加和更新
八十年代末期,农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主要是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电视机等,进入新世纪后,原来的主要耐用消费品不但数量增加,而且品种更新,质量提高。还增加了空调机、家用计算机、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许多现代耐用消费品。2001年与1989年比较: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的电风扇、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分别由34.46台、25.19台、0.41台、1.11台、0.03台、0.08辆增加到176.68台、65.54台、38.81台、16.92台、7.68台、12.41辆,分别增长4.1倍、1.6倍、93.6倍、14.2倍、255倍和154倍。2001年末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的空调机、家用计算机、录放像机、寻呼机、电话机、移动电话也分别有0.19台、0.38台、2.30台、7.81台、27.84台、4.14台。
(四)消费结构明显升级,享受发展性消费迅速增加
1989-2001年,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也趋向合理,向着享受发展性消费比重不断提高,生存性消费比重逐渐下降变化。2001年与1989年比较:基本生存资料中食品、衣着消费的比重由64.6%下降为57.6%;居住消费的比重由16.5%下降为13.5%,而享受发展性消费的比重则由18.9%上升为28.9%,上升10个百分点。其中文化教育消费的比重由7.5%提高到11.8%,上升4.3个百分点,交通通讯消费的比重由0.9%提高到5.1%,上升4.2个百分点。
三、扶贫开发和奔小康成效显著,全省农村总体上已实现小康
198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地围绕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扶贫开发和小康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扶贫开发方面,到2001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由1990年的432万人下降到110多万人,顺利完成了“八七”脱贫攻坚任务;小康建设方面,到2001年已经全面实现小康的市州(所辖县小康实现程度均在90%以上)有长沙、湘潭和衡阳3市;基本上达到小康标准的县(市、区)有65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3.3%;全省农村小康实现程度已达到91.4分,我省农村总体上已实现小康目标。
承办:农调队
执笔:贺友斌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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