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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前景令人担忧

(2003年第002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01-0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十几年来,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不仅包括国有企业职工,也涵盖了其他类型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基本实现了多渠道化,比较好地解决了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问题。但根据省城调队最近对岳阳市进行的一次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抽样调查情况来看,其现状令人担忧。

一、非国有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明显偏低

    在我们抽查的30家非国有企业中,按其登记类型分:港澳台投资企业4家、外商投资企业5家,个体私营企业21家;按企业的所属行业分有:批零业1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业3家、工业24家。这30家非国有企业2000年企业职工总人数为1293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只有285人,比例为 22% 。 2001年为1513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570人,比例为 38%。2002年1-9月为1584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的622人,比例为 39.3%。参保比例虽逐年提高,但增幅减缓,仍不理想。

二、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的领导不了解有关政策,不够重视。尽管社保部门在政策宣传力度和基金征缴力度上做出了种种努力,但某些企业的领导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在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仍然认识不足,对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光短视。某些企业认为本单位目前离退休职工较少,当前缴纳统筹退休金吃亏,不愿缴纳。二是能拖则拖。部分企业认为现在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退休职工领不到退休金时,只会找社会保险机构或找政府,不会找企业,有能力缴而不愿缴。三是心存顾虑。在调查中有50%的企业领导担心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达不到企业职工养老的目的。四是不想参加。还有部分企业的领导认为企业没有退休人员或退休的人员少,担心交了钱后本单位得不到实惠,不想参加。据调查, 30家非国有企业中,2000年度欠交纳保险费仅为146200元,2001年度欠缴纳保险费263400元,2002年前三季度就达248700元,呈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
    (二)企业资金困难。由于企业亏损面较大,经济效益差,有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无力缴纳;或者因资金短缺,用于购买原材料、投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等挪作他用,资金困难造成企业大量的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逐年减少,据调查,30家非国有企业中有20家企业缺缴或少缴养老保险费,如: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2001年就欠费61940元。
    (三)私营企业的职工流动性大。在私营企业中,城镇职工和农民职工混岗的情况严重,当企业效益好的时候,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就会提高,职工的人数也随之增加,反之,临时职工和农民职工就会到其他效益好的企业工作。由于农民职工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给某些私人老板有机可乘。据调查,30家非国有企业中有17家私营企业2000年职工总人数为611人,非城镇人口为384人,比例为63%,2001年职工总人数为784人,非城镇人口为481人,比例为61%。
    (四)养老保险金征收比例偏大。在调查的30家非国有企业中,养老保险金征收比例一般为21%-24% ,最高的企业负担达25%,在当前经济效益不理想的情况下,企业负担过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缴纳保险金的积极性。被调查的30家非国有企业中,从1993年到2001年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只有13家,在17家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中,有16家是私营企业,占私营企业总数的76%。比例这么大,很大程度上是交纳比例高,影响企业眼前利益,这是很多非国有企业不愿意干的事。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保险意识。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不断研究完善促进社会养老保险健康发展和养老金征收的政策、措施。社保部门应努力提高社会保险业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使社会保险工作人员,既是基金征收人员又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对发展经济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重大意义。
    (二)保险部门主动开展工作,协调理顺好关系。在任务落实上,建立收缴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收缴、清欠指标统一分解落实到人。在《保险法》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的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必须完成缴纳养老保险金义务,定期公布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对不按时交纳和拖欠的企业,应定期公示,以督促其缴费。加大征收力度,加强基金支付管理,并通过法律规范保险金的收、管、发行。同时,在用工制度不健全,临时工、农村工及未签劳动合同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上应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的重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
    (三)从现有承受能力出发,调整切合企业实际的缴纳比例。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严格养老保险管理的同时,不断探索实现养老保险金保值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不断征收,以利于尽快地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承办:城调队     
执笔:谌滨 于细文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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