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湖南省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第014期)
2002年,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积极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全省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一、“严打”整治初见成效
据统计,2002年全省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0143件33484人,已审结20233件33074人,批准逮捕303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377件35622人,已审结19374件30186人,共向法院提起公诉29383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一是把打击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快结、快捕快诉。挂牌督办了54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和5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二是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的后台和“保护伞”。全省检察机关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挖出“保护伞”案件25件32人;三是参与了对24个重点县市区和174个治安失控村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学校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集中整治。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积极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较好地预防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
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47件1478人;立案侦查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16件4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5亿元。其中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的贪贿大案590件,要案75人,大要案占立案数的58%,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案件262件333人;查办侵权、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90件,要案15件,行政执法人员案件104件127人,司法人员案件73件93人。如省政府副秘书长唐见奎受贿案,娄底市副市长赵更效特大贪污受贿案,南县县委书记陈章立受贿大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部署,切实研究制定了检察机关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的意见或方案,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特别是在查办发生在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切实做到“三个考虑到”、“五个不轻易”,即办案前要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才不致于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办案中要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保证经济建设的良好运行;办案后要考虑到采取何种措施才能促进经济的继续增长;不轻易开警车、着检察服到企业调查,不轻易传唤企业人员,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号,不轻易采取拘传、搜查等措施,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和发展,得到了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据统计,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应依法追缴的非法所得,因考虑企业困难、扶持企业发展而退回企业的共达3043万余元;通过深入企业挖“蛀虫”,并帮助其整章建制,优化生产、经营环境,使61家企业扭亏为盈,重现了生机。
三、加大了各项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
2002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各项诉讼监督工作。1、通过刑事立案监督,全省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没有立案侦查的案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18件,公安机关接到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直接立案147件,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3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19件。2、通过刑事侦查监督,追捕应报捕而未报捕的犯罪嫌疑人772人;追诉应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被告人555人。3、通过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2件184人;法院已依法改判25件45人。4、通过刑罚执行监督,共发现有关部门违法收押、违反规定对判处刑罚的罪犯不交付执行、违反规定留所服刑等违法现象435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1人次,纠正250人次,其中对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人次。对超期羁押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64件,纠正785件。5、通过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113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94件;各级法院共开庭审理抗诉案件424件,其中改判277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件,调解结案82件,改判率为65.3%。6、积极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做好息诉赔偿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7256件次,处理集体访425件,告急访287件,息诉上访老户157人;办理刑事申诉案173件,刑事赔偿案32件;受理举报线索14517件,初查1798件,移送立案219件。
四、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进一步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各级检察院坚持对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帮助其搞好整改,防止案件再度发生。据统计,2002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256个非正常亏损严重的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个案预防,促进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系统预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个案预防的同时,深入分析发案单位所在行业、领域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预防对策,把对职务犯罪由对“点”的预防,上升到对“线”、对“面”的预防,帮助有关行业和部门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系统效应。2002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确定重点系统预防项目297个,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积极开展对重大经济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预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确定专项预防项目143个。
承办:人口处
执笔:戴信会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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