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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湖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5%

(2003年第195期)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3-12-18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据湖南省城调队调查,2003年1-11月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53.2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9.79元,增长10.5%,扣除物价指数实际增长9.1%。从收入来源看呈现三增一减。

一、工薪收入增长10.6 %

    2003年,政府出台的扩大就业政策显现成效,居民家庭户均就业人口达1.59人,较2002年增加0.04人,带动了居民工薪收入的大幅上扬。1-11月,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5104.88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9.83元,增长10.6 %。其中工资及补贴收入4915.79元,增加519.09元,增长11.8%;其他劳动收入189.09元,减少29.26元,下降13.4%。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51.9%

    经济改革使很多原来就业于国有、集体经济单位的居民从原单位转移出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003年城镇居民家庭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户均0.11人,较2002年增加0.02人,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不断上升。 1-11月,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24.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88元,增长51.9%。经营净收入的大幅增长使其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由上年同期的3.3%上升至4.6%。

三、转移性收入增长5.4%

    1-11月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532.1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43元,增长5.4%,其中:养老金为1093.4元,增加146.19元,增长15.4%;赡养收入75.24元,减少17.16元,下降18.6%;捐赠收入270.27元,减少43.45元,下降13.9%。

四、财产性收入下降9.3%

    1-11月,城镇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大幅增长,但受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大幅减少影响,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下降。1-11月,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1.4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5元,下降9.3%。其中:股息和红利收入32.45元,增加10.34元,增长46.8%;利息收入5.28元,减少8.69元,下降62.2%;出租房屋收入43.34元,减少11.55元,下降21.0%。

五、高低收入群体差距缩小

    从不同收入群体分析, 1-11月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11.12元, 比上年增加509.19元,增长31.8%;10%的最高收入户为19492.99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由于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渐增加,高低收入户间的收入悬殊有所缩小。10%最高收入户与10%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由上年同期的12.19:1缩小到9.23:1。

承办:城调队
执笔:梁  可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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