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湖南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5元
(统计信息016期)
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4年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37.76元,比上年增加304.8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51.09元,比人均纯收入低86.67元,低3.1%。农民收入增加的绝对额和增长幅度均创1998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好、价格扬、天帮忙,劳务经济继续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变化的主要特点是:
一、工资性收入增加92.88元
2004年农民人均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081.23元,比上年增加92.88元,增长9.4%,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5%。在工资性收入中,外出从业收入为670.58元,增加85.04元,增长14.52%;其中省外国内收入487.97元,增长11.2%,县外省内收入123.13元,增长30.1%。在本乡劳务收入为357.04元,增加26.50元,增长8.0%;其中乡镇企业收入86.95元,增长3.2%。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为53.61元,减少18.65元,下降25.8%。
工资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04年湖南省农村劳务经济有较大发展,农民外出劳务的人数、时间和工资水平全面增长。拖欠农民工资问题也得到了控制和部分解决。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4年湖南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人数比上年增长7.7%,平均每个外出的劳动力外出务工时间为7.56个月,外出劳务总时间比上年同期增长1.3%,平均月工资水平为61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187.36元
2004年湖南省农民家庭经营的纯收入人均为1614.57元,比上年增加187.36元,增长13.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1.5%。在家庭经营收入中,农业纯收入为901.84元,增加203.75元,增长29.2%;林业纯收入为25.32元,增加2.84元,增长12.7%;渔业纯收入为34.64元,增加2.79元,增长8.8%;牧业纯收入239.86元,增加3.32元,增长1.4%。
农民家庭经营的二、三产业纯收入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59.20元,增长4.1%;文教卫生业收入7.60元,增长28.1%;其他各行业收入则有所下降。
农民家庭经营的收入增长,特别是一产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有三点:
一是中央“三补一降”等支农政策措施效果明显。2004年全省降低农业税3个百分点,同时还免征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据全省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4年落实到农户的“三补一降”金额人均近40元。全年全省农民因政策因素直接增加的收入人均为46元多。农户人均税费支出为59.0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66元,下降27.8%。
二是农产品价格恢复性上升,因价格因素增加的收入较多。2004年,湖南的主要农产品粮食、油料、麻类、烟草、猪肉、家禽、鱼类等农产品价格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因价格因素农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现金收入和实物消费折价收入抵消农资涨价后,农民人均增收100元左右。
三是农产品产量和出售量增加。2004年湖南省农业生产气候条件较好,全省无大的自然灾害,农业是个丰收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农民人均谷物产量519.15公斤,增产27.14公斤;人均出售谷物140.74公斤,豆类1.97公斤,增长39.8%;油料7.93公斤,增长41.6%;棉花12.08公斤,增长13.9%;麻类1.77公斤,增长12.1%;蔬菜90.10公斤,增长6.6%;出售瓜类15.7公斤,增长39.5%;水果45.21公斤,增长33.3%。农民因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的收入占一产业现金收入增加额的二成多。全年农民因粮食等农作物增产人均增收60元左右。
三、转移性和财产性纯收入增加26.64元
2004年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的纯收入人均为141.95元,比上年增加24.64元,增长2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1%。
承办:农调队
执笔:贺友斌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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