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地位分析
(统计信息145期)
在泛珠江三角经济协作区域中,湖南加强与各省区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但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而且还可以加快劳动力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与质量。为能够很好地参与“泛珠三角”的各种经济社会活动,认识湖南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中(本文的分析不含香港、澳门)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一、人口居“泛珠三角”第3位,土地面积居“泛珠三角”第4位,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粮食等自然资源、原材料产品产量位居前列。
2004年,泛珠江三角经济协作区人口4.6亿,占全国人口的35.4%;湖南省6698万人口,占“泛珠三角”人口的14.6%,居“泛珠三角”的第3位。
“泛珠三角”土地面积200.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0.8%;湖南省土地面积21.2万平方公里,占“泛珠三角”土地面积的10.6%,居“泛珠三角”的第4位。
湖南省常用耕地面积383.4万公顷(以2003年计,下同),占“泛珠三角”耕地面积的17.5%,居第3位;森林面积986.1万公顷,占“泛珠三角”森林面积的13.7%,居第3位;水力资源蕴藏量占“泛珠三角”的4.5%,居第6位;铁矿资源保有储量居“泛珠三角”第3 位,煤矿保有资源储量居第4位。另外,湖南还有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截至2004年,有2A级以上旅游景点37个,居“泛珠三角”第3位。2004年湖南旅游总收入371.6亿元,占“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8.7%。居第4位。
2004年,湖南粮食产量2640万吨,占“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18.9%,居第2位;油料139.6万吨,占19.0%,居第2位。原煤3036.15万吨,占13.8%,居第3位;发电量605.18亿千瓦时,占9.9%,居第5位;成品钢材802.11万吨,占15.3%,居第3位;水泥3358.22万吨,占12.5%,居第3位。
二、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中具有一定的科技、人才优势,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较大。
湖南有各类科技人员有91.27万人(以2003年计,下同),占“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15.2%,居第3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9万人,占“泛珠三角”的19.2%,居第2位;招生数19.4万人,占18.3%,居第2位;、在校生数53.7万人, 占18.8%,居第2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6.1万人,占“泛珠三角”的11.9%,居第3位。
从社会就业看,湖南就业人数3515.9万人(以2003年计),占“泛珠三角”的15.1%,居第3位,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2017.1万人,占16.1%,居第2位;第二产业就业人数546.6万人,占13.6%,居第3位;第三产业就业人数952.2万人,占14.2%,均居第3位。
三、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偏上位置。
2004年,湖南地区生产总值5612.3亿元,与“泛珠三角”比较,占“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12.1%,居第4位;人均GDP为7554元,居“泛珠三角”第4位,比居第1位的广东省少9659元;GDP增长速度居第5位。在GDP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15.8%,居第3位;第二产业增加值占10.1%,居第4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13.0%,居第4位。
从投资、消费、外贸出口看,2004年,湖南全社会投资占“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的10.9%,居第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12.6%,居第3位;外贸出口占1.3%,居第4位,外贸出口占GDP的比重居第8位。
从财政金融看,2004年,湖南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9.4%,居第4位;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均居第4位。
从城乡居民收入看,2004年湖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泛珠三角”第5位、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居“泛珠三角”第4位。
四、融入泛珠三角,加快湖南经济发展的启示。
融入泛珠三角,是湖南省抓住新一轮发展机遇的重要契机。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中,湖南具有自然资源、农业资源、劳动力资源等资源优势,并且科技力量较为雄厚。但由于是内陆省份,与广东等沿海地区比较,湖南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源拥有量、劳动力数量和科技力量等存在不协调现象,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都比沿海地区低,人均生产总值水平也低,这也说明,在“泛珠三角”经济协作区中,湖南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和十分广阔的拓展空间。湖面在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要注意如下几点:
首先是要营造良好的商机环境,主动承接粤港澳经济梯度转移,欢迎粤港澳地区的人才、资金、产业向内地转移,带动中东西的发展,同时也主动承接区域合作内所有的商家来湖南发展,创造让他们发财的机会、共同富裕的机会;
其次湖南要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珠三角经济区产业置换和升级过程中大量的初中级制造加工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面向市场,发展成为制造业的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加工基地,重点发展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医药制造,以及综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等。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注重优势互补主动,融入泛珠三角的产业分工体系,提高湖南工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工业方面,应根据湘粤两地产业结构差异及大珠三角地区产业调整升级的新动向,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并注重产业链的衔接和延升,融入大珠三角的产业分工体系。农业方面,按照优质、高效、安全和生态型的现代大农业的发展要求,着眼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在优质农产品特别是绿色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出口基地及外销体系建设上加强与粤港澳合作,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结构,把湖南的农产品更多地打向省外、国外市场。现代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国际贸易、资信服务及中介服务等,特别应注意与粤港澳地区的生产和生活需求的有效对接,互通有无,协同发展。如旅游开发方面,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出一批旅游资源开发招商项目,吸引粤港澳联合开发旅游资源。以组建股份制旅行社、虚拟联合体等形式,发展与粤港澳旅游业紧密型、松散型等全方位合作,推动湖南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供稿:研究室
撰写:周曙东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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