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末全省村干部达到16.8万人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简明信息之十五
(统计信息074期)
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45037个村的村干部情况作了调查。调查显示:2006年末,全省共有村干部16.8万人,其中,女干部4.6万人,占村干部的27.3%;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为47.6%、43.1%;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为35.8%、48.4%;曾在部队服役过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达到22.1%、15.1%。
一、村干部中女干部超过1/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2006年末,全省村干部16.8万人,平均每个村3.7人。女干部4.6万人,占27.3%,女干部占村干部的比重比全国女干部占村干部比重高10.4个百分点。其中担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女干部0.2万人,占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4.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4个百分点。分市州看,女干部比例最高的是湘潭市,达到31.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9个百分点;最低的是郴州市,占22.9%,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任党支部书记的女干部比例最高的是怀化市和张家界市,分别为4.6%和4.4%;比例较低的是衡阳市和岳阳市。任村委会主任的女干部比例最高的是湘潭市和衡阳市,分别为5%和4.8%;比例最低的是郴州市和永州市)。
二、将近1/2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
2006年末,在全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受过学校教育的高达99.8%,仅有0.2%未上过学,未上学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其中受过小学教育的占7.2%,受过初中教育的占46.6%,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占46%。分市州看,长沙市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程度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比重最高,达65%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2个百分点;邵阳市、常德市、娄底市也都达到了50%以上,只有湘西自治州低于40%。
三、60岁及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达94.4%
2006年末,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0岁及以下年龄组的人数比例占94.4%。其中,25岁以下的占1.1%,26-45岁的占39.4%,46-60岁的占55%,大于60岁的占4.5%。分市州看,25岁以下组比例最高的是株洲市,占8.3%,较低的是长沙市、湘潭市、张家界市和娄底市,均为0.1%。26-45岁组比例中较高的是长沙市、岳阳市和郴州市,分别为46.5%、47.2%和44%,较低的湘潭市、衡阳市和永州市分别为35.2%、34.8%和35.7%。46-60岁组比例中较高的是湘潭市、衡阳市、永州市,分别为60.4%、61.7%和58.9%,较低的岳阳市、张家界市分别是49.7%和50.4%。
四、退伍军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接近1/5
2006年末,由退伍军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达到19.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分市州看,退伍军人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最高的湘潭市已达到3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8个百分点;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和娄底市的比例也都超过20%,分别为26.5%、20.3%、23.1%、20.4%和25%;比例较低的岳阳市和湘西自治州,为14.1%和11.7%,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1和6.5个百分点。
承办:农经队
执笔:王西军
核稿:贺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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