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非经济活动人口现状分析
(统计信息079期)
相对就业人口、失业人口来说,非经济活动人口是一个大部分人都陌生的名词。劳动力资源是指全部人口中16岁及以上人口的数量。包括经济活动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口两部分。非经济活动人口是指16岁及以上人口中不能或不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它和失业人口的最大区别是这部分人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劳动意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想工作人群。根据2009年5月劳动力抽样调查数据,对湖南省非经济活动人口的现状分析如下:
一、非经济活动人口的特征
调查数据显示,湖南省非经济活动人口呈以下特征:一是年龄结构趋年轻化,24岁及以下的人口占28.5%,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4个百分点,而60岁及以上的人口所占比重由上年同期的39.9%下降到39.0%;二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因照顾家庭而放弃工作机会,在非经济活动人口中,女性所占比重为66.1%,比上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在这部分女性中有63.1%是因为要照顾家庭而不寻找工作,同样的原因男性只占20.7%;三是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人们的工作意愿有较大的影响。在即使有合适工作的前提下,小学及以下文化的非经济活动人口中,有24.4%的人口仍然不想工作,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的人口只占9.9%。
二、非经济活动人口主要生活来源
我们将主要生活来源分为8大类: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下岗或内退生活费、原有积蓄、出租房屋、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其他。调查数据显示,非经济活动人口中(不包括在校学生),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56.6%,离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的占28.9%,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占5.1%,其他占4.6%,原有积蓄占2.5%,下岗或内退生活费占1.7%,出租房屋占0.6%,失业保险金的占0.03%。
分年龄看, 24岁及以下组非经济活动人口(不包括在校学生)家庭其他成员供养所占比例最高,达83.1%,这部分人不寻找工作,即使有合适的工作也不愿意去,而成为“啃老族”。25-49岁组有66.4%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其中女性占了87.5%;有7.9%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有5.5%依靠原有积蓄生活。这部分人正值青、壮年,可他们没有工作意愿,宁愿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或依靠低保生活,也不愿意工作,成为“逍遥族”。50-59岁组依靠离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的占47.9%,37.8%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4.2%依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60岁及以上组有57.0%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35.2%依靠离退休金或养老金生活。
承办:人口处
执笔:欧阳普
核稿:张映欣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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