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金融业发展情况探析
现代金融业作为一个高附加值、高贡献率、高成长性的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仅体现在金融业本身所创造的经济附加值,更体现在金融业作为一种中间投入对其他产业的促进和带动作用。中共“十八大”提出将金融改革列为未来十年发展的重中之重。分析目前常德的金融业发展情况,在常德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有着重要意义。
一、常德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规模持续增大,组织体系日渐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交易、创投基金、保险、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健全。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大型银行外,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全国性中小银行以及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省内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先后入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澧县、临澧、石门组建了3家村镇银行。中国人民财险、中国太平洋财险、华夏人寿、华泰人寿、中国民族证券、山西证券、方正期货等多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相继入驻常德市。常德武陵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2012年共化解不良资产3.4亿元。西洞庭鑫达小贷、武陵区大新天润小贷、柳叶湖汇丰小贷、鼎城华丰小贷、经开区益邦小贷和临澧县鑫融小贷先后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已增至11家;鼎盛融资担保、喜得利投资担保、善德担保先后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已增至8家。继中科芙蓉、德源创投、达晨财鑫后,美辉中和设立了常德第4支创投基金。2012年,全市共有市级银行14家,村镇银行3家,保险机构36家,证券机构7家,期货机构2家,从业人员达到3.4万人。
(二)增加值逐年扩大,占GDP比重稳中有升。从总量看,2012年,常德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6.3亿元,是2008年的3.8倍,占全市GDP比重由2008年的0.6%提升到1.3%;占全市第三产业比重由2008年的1.7%提升到3.6%。从增速看,金融业增加值增速波动较大,2008年至2012年增速分别为5.2%、26%、6.1%、2%、22.8%,其中2009年和2012年增长较快。
(三)金融市场发展趋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2年,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稳步增长,金融机构本外币年末各项存款余额为1392.2亿元,比去年增长20.6%。其中单位年末存款余额为410.9亿元,增长25.5%;个人储蓄存款941.7亿元,增长20.2%。金融机构本外币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641.2亿元,增长17.7%。其中本外币短期贷款为255.3亿元,增长8.8%;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为381.8亿元,增长23.6%。
2012年,全市新增了英大财险一家产险公司,全市保险机构总数增加到36家,其中财险公司17家,寿险公司16家,中介公司3家。保费收入共46.5亿元,增长3.0%,其中财险保费收入11.0亿元(含农业险2.4亿元),增长16.5%;寿险保费收入35.5亿元,下降0.55%。赔款支出15.5亿元,其中财险赔付5.7亿元,增长31.5%,寿险赔给付9.9亿元(含退保金),增长11.0%。
2012年,市域内7家证券交易公司营业部新增股民数6907户;股票、基金、权证等交易额462.2亿元,其中股票交易额456.7亿元。股民股票市值33.8亿元。市域内2家期货公司全年成交金额621亿元。
二、常德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总量较小,拉动经济增长能力有限。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2012年,常德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1.3%,虽然比2008年提高了0. 7个百分点,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近五年来,全市不断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健全了常德的金融体系,金融业增加值的总量在不断扩大,但从金融业对GDP的贡献来看,作用并不大,2008—2012年金融业拉动GDP增长仅在0.3—0.5之间。金融业发展在整个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突出,占全市GDP和第三产业比重较小;对全市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较弱,影响有限,与常德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发展水平较低,与全省其他市州比较差距较大。金融相关比率(FIR)作为衡量金融发展最为重要的指标,是指一个地区某一时点上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国民财富价值的比值。在研究中,通常以某时点上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比值代表金融相关比率。它代表了金融资产在增加值中的比重,反映了金融业所提供的融资功能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代表了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本文仅以存贷款总额代表金融资产,计算结果如下表:
常德市年存、贷款情况
年 份 | 存款余额(亿元) | 贷款余额(亿元) | 存贷款总额(亿元) | 金融相关比率(%) | 存贷款比率(%) |
2008年 | 614.2 | 322.2 | 936.4 | 85.4 | 52.5 |
2009年 | 792.1 | 404.2 | 1196.3 | 96.5 | 51.0 |
2010年 | 963.1 | 480.7 | 1443.8 | 96.8 | 49.9 |
2011年 | 1154.1 | 544.9 | 1699.0 | 93.8 | 47.2 |
2012年 | 1392.2 | 641.2 | 2033.4 | 99.7 | 46.1 |
从金融资产总量来看,2012年常德存贷款总额2033.4亿元,比2008年增加1097亿元,增长117.2%。从金融深度(资产/GDP)来看,金融相关比率由2008年的85.4%上升到2012年的99.7%。但与全省其他市州比较,差距明显。
2012年全省各市州存贷款对比情况
地 市 | 存款余额(亿元) | 贷款余额(亿元) | 存贷款总额(亿元) | 金融相关比率(%) | 存贷比(%) |
全 省 | 23148.2 | 15648.6 | 38796.8 | 175.1 | 67.6 |
长 沙 | 8800.7 | 8518.9 | 17319.6 | 270.6 | 96.8 |
株 洲 | 1588.8 | 812.4 | 2401.2 | 136.5 | 51.1 |
湘 潭 | 1127.7 | 827.3 | 1955.0 | 152.4 | 73.4 |
衡 阳 | 1793.9 | 697.8 | 2491.7 | 127.3 | 38.9 |
邵 阳 | 1320.0 | 525.9 | 1845.9 | 179.5 | 39.8 |
岳 阳 | 1136.1 | 586.7 | 1722.8 | 78.3 | 51.6 |
常 德 | 1392.2 | 641.2 | 2033.4 | 99.7 | 46.1 |
张家界 | 343.8 | 246.9 | 590.7 | 174.2 | 71.8 |
益 阳 | 875.1 | 424.5 | 1299.6 | 127.4 | 48.5 |
郴 州 | 1314.4 | 568.2 | 1882.6 | 124.1 | 43.2 |
永 州 | 1000.2 | 463.0 | 1463.2 | 139.5 | 46.3 |
怀 化 | 979.7 | 522.8 | 1502.5 | 150.1 | 53.4 |
娄 底 | 907.0 | 550.0 | 1457.0 | 145.3 | 60.6 |
湘西自治州 | 545.7 | 223.0 | 768.7 | 193.3 | 40.9 |
如上表所示,常德金融相关比率与全省各市州相比处于劣势,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75.4个点,仅高于岳阳21.4个点,与最高的长沙相差170.9个点,金融深度水平较低、滞后,表明常德金融业发展水平较低,与全省其他市州相比差距较大。
另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存贷款结构。存贷比是描述存贷款结构的主要指标,是指商业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的比值。从银行盈利角度来讲,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是要付利息的,即所谓资金成本;对于地区发展来说,贷款比例高,说明地区投资水平较高,经济前景向好,经济发展潜力大。但从银行抵抗风险的角度讲,银行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如银行存贷比过高,这部分资金就会不足,会导致银行的支付危机。通过上表可以发现,常德存贷比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常德存贷比为46.1%,比2008年下降了6.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与全省其他市州比较,常德存贷比位列全省第十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仅高于衡阳、邵阳、湘西、郴州。从金融投放来看,2012年常德贷款余额占GDP之比为3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9.1个百分点,而常德中小微型企业每年资金需求量至少在500亿元以上,通过银行信贷融到的资金严重不足,众多企业面临“钱荒”,全市银行的信贷规模、信贷投放节奏不能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金融市场结构单一,融资能力弱。从金融业内部各行业增加值构成看,2012年,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活动增加值占金融业比重分别为76.8%、12.4%、10.8%和0%,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绝对比重,证券业、保险业规模较小,覆盖面较窄,其他金融机构如创业投资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基本忽略不计。从增加值的四项构成看,金融业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分别占金融业增加值的38.5%、11.6%、5.1%和44.7%。金融业生产税净额比重较低,而营业盈余比重较高,说明金融业创造的税收相对不高,但营业利润较高。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市场结构相对单一,限制了企业融资渠道,既不利于资本市场和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也不利于发挥资金的融通作用。
三、对策建议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影响着经济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如何使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更加直接有效对今后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一)调整金融服务对象结构,创新服务方式。改变金融服务以大中企业为主的倾向,将金融服务主要对象由大中企业向中小企业倾斜,由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倾斜,由注重大型工业项目转向兼顾商业项目和中小项目,尤其是兼顾县级企业项目。以立项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流向,既为银行提供优质客户,又为全市经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缓解企业融资难,就要紧跟金融改革发展形势,创新思维、多管齐下,在再融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租赁融资、区域集优票据、私募股权等方面下功夫,凡是能将市外资金引到常德的都要支持,努力实现多渠道融资。
(二)多渠道增加金融机构数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要大力引进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常德。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网点布局合理规划,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各类机构向县域及县域以下延伸服务触角,增强服务的渗透力。要积极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欠缺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合格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其来常批量化、规模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坚持严格审批、加强监管、规范经营、有序发展原则,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着力破解困扰银行的企业诚信问题,防止企业在获取贷款的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实现信息共享,切实维护信贷秩序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供稿:常德市统计局]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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