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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民意调查报告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7-04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了解全市城区居民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民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认同程度,为进一步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状况提供参考依据,5月下旬,郴州市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民意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调查方法和样本抽取

  本次调查采取非定点街头拦截访问法在市城区主要路段随机抽取1000名市城区居民开展问卷调查。

  二、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一)交通状况方面的情况

  1、市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普遍存在,但不太严重。在问及“您所居住的地方是否有交通拥堵?”时,有905位市民认为有拥堵现象,占90.5%。其中,有389名回答为“经常”,有516名回答为“偶尔”,分别占38.9%和51.6%。95名回答为“没有”,占9.5%。也就是说,市民普遍觉得市城区存在交通拥堵现象,但不算严重。

  2、近六成市民认为市区停车难问题非常突出。在问及“您对市区停车难问题的感受?”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有593名市民选择“停车难问题非常突出,让人难以忍受”,占59.3%;有356名选择“停车难只在部分城区、部分时段存在,还可以接受”,占35.6%;5.1%的市民认为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

  (二)交通设施方面的情况

  1、市民认为交通安全设施在多方面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在问及“您驾车在城市出行时,常遇到的哪些交通安全设施方面的问题?”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有40.9%的市民选择“红绿灯设置不足或不明显,经常看不见”;有40.2%的选择“地面标线磨损严重,看不清楚”;有33.8%的选择“隔离护栏、安全岛设施不足”;26.4%的市民选择“路面长期严重破损未修复”;26.3%的市民选择“出口指示牌与出口太近,容易错过”;13%的市民选择“常见违法摆摊设点或晾晒谷物”;还有5.9%的市民认为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

  2、市民认为全市非机动车道设置存在较多问题。在问及“您认为城区非机动车道设置存在哪些问题?”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有431名认为非机动车道很少;382名认为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没有防护栏;373名认为非机动车道太窄;365名认为部分非机动车道被划为停车位;233名认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辅路常常重合或机动车随意行驶非机动车道;67名认为非机动车道常见违法摆摊设点或晒谷物。

  3、市民对步行道被作为停车位、宽度太窄和无护栏反映较大。在问及“您认为市区步行道存在哪些问题?”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有423名认为步行道被作为停车位,车来车往,占42.3%;有387名认为步行道宽度太窄,占38.7%;361名认为步行道与行车道没有防护栏,占36.1%。反映步行道处在其他方面的问题有“路面破损严重,坑坑洼洼(217名)”、“环境差,垃圾、油污遍地(174名)”、“常出现电线杆等挡路设施(171名)”、“常被占道经营(145名)”。

  (三)交通管理方面的情况

  1、市民普遍认为要加强对电动车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在问及“您认为应当如何管理电动车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有46.7%的市民认为要对电动自行车设置牌照,有牌照的可以行驶;30.3%的市民认为对低速电动车既要设置牌照,也要取得驾照后才可上路行驶;28.9%的市民认为部分路段要禁行;26.6%的市民认为对违规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要加大处罚力度;23.2%的市民认为要制订新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标准;12.1%的市民认为要取缔生产违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的企业;8.5%的市民认为要实行全部禁行;认为不该管或其他的有9.1%。

  2、市民认为全市对农村交通、城市各类车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在问及到“您认为全市农村交通管理状况如何?”时,1000名被访市民中,认为一般的最多,有378人,占37.8%;认为很好的只有97人,占9.7%;认为比较差、很差的有141人,占14.1%。认为比较好的有330人,不了解的54人。对校车、渣土工程处等特种车辆的管理方面,认为管理得一般的有423人、认为比较差和很差的有131人,分别占9.1%和4.0%;认为很好或比较好有385人,占38.5%;还有61人选择不了解,占6.1%。被访市民认为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车辆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电动自行车、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渣土车、私家车、老年代步车、农用车、客运车、公务车辆,分别是65.3%、47.2%、40.8%、37.6%、26.8%、17.6%、17.2%、10.8%、6.3%、3.2%。

  (四)交通执法方面的情况

  1、六成市民认为全市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适中。在问及到“您认为全市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时,有611名认为适中,占所有被访市民的61.1%;有306名认为过重,占30.6%;有83名认为过轻,占8.3%。

  2、吊销驾照、记分、罚款和纳入社会征信“黑名单”等方式依次是被认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威慑力度最大的措施。在问及到“您认为对交通违法行为威慑力最大的处理方式什么”时,在1000名被访市民中,34.3%的市民认为是吊销驾照;21.5%的认为是记分;19.3%的认为是罚款;18.3%的认为是纳入社会征信“黑名单”。

  3、交警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主要表现在“用语不规范、态度不友好”、“隐蔽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方面。汇总结果显示,有596名,近六成的市民认为交警执法用语不规范、态度不友好;有399位认为存在隐蔽执法行为,占39.9%;有308名认为乱收费、乱罚款,占30.8%;有156名认为存在暴力执法或其他行为,占15.6%。

  4、市民认为电子警察执法存在不少问题。在问及到“您认为电子警察执法(非现场执法)存在哪些问题”时。有487位市民认为电子警察设置不够科学,占48.7%;有379名市民认为电子警察抓拍车辆违法行为后,向被处罚人告知不及时,占37.9%;有370名市民认为被处罚人的申辩、申诉渠道不畅通,占37%;有348名市民认为电子警察在证据采集过程中存在瑕疵,占34.8%。

  (五)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方面的情况

  1、多数市民认为交警执法时教育和法制宣传方面做得不够好。在问及“交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是否进行过批评教育和法制宣传?”时,认为完全没有的市民有240人,认为很少的有317人,合计占被访者的55.7%。回答“有时”的310人,占31%;回答“经常”的133人,占13.3%。

  2、近六成市民对交通法律法规一般了解。在问及“您对交通法律法规了解多少”时?594位市民回答为“一般了解,知道信号灯、路标路牌的意义”,占59.4%;336名市民回答为“非常了解,知道常见违法行为会有哪些处罚”,占33.6%;70名市民回答为“基本不了解”。可以看出,人们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高,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3、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要多措并举。在问及“您倾向于通过什么样的渠道获取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时,最受欢迎的渠道从高到低分别是: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电视公益广告、派发宣传册和张贴宣传标语、报纸期刊、其他,比率分别是49.1%、42.4%、41.3%、35.4%、21%、0.8%。因此,交警部门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当采取以短信、公众号、电视、标语等多种方式综合开展。

  三、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些年,全市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持续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根据调查问卷汇总数据,以及整理本次调查部分市民反馈的意见建议,归纳当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一是部分道路太窄、停车场不足,导致部分路段交通拥堵现象比较严重。因历史的原因,全市许多路段,特别是老中心城区的主要道路,如西街、南街、东街、文化路、健康路等道路过窄,而且停车场严重不足,违规占道停车现象比较突出,导致这些地方经常发生交通堵塞。二是非机动车道设置不足。许多路段因路面太窄,没办法设置非机动车道。三是大部分非机动车道、步行道与行车道之间没有设置隔离防护栏,造成车辆随意行驶非机动车道的现象经常发生。四是一些路段路面破损严重、凹凸不平;地标线磨损严重;标识牌、警示牌设置不明显。五是红绿灯设置不足。市民反映市区有多处车辆通行较多的十字路口未设置红绿灯,如骆仙路与龙泉路交汇处、五岭大道与博物馆路交汇处等。

  建议: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一是有条件的新修道路,要尽量做好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步行道)的划分,并建好隔离防护栏。无条件的老城区道路,做好路边不合法、不合理建筑、电线杆的清除、移除工作,一律不设置停车位。二是加大老旧小区、街道立体车库建设,缓解停车难的压力。三是加强道路的修缮和养护工作,地标线磨损严重的要及时重新划线。四是对未设置红绿灯且车流量、人流量大的十字路口要尽快设置正规的红绿灯。五是对老百姓反应大、不太合理的交通标识牌、交通信号灯设置等要进行全面清理,科学设置。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还不到位。调查发现,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知晓率、熟悉程度还不高,安全意识不强,一些市民不能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不支持、不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违章停车、随意变道、闯红灯等现象还大量存在;车辆礼让行人、行人文明过马路都做得不太好;交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职业驾校在教学时,对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做得不到位。

  建议: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电台、网络平台和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的教育,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职业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强化职业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积极引导《道路交通安全法》经单位、社区和学校,形成全民共治共享道路交通安全新局面。

  (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电动代步车、渣土工程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等类型车辆的行驶规范管理还不到位,这类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非常常见。二是警力不足,对拥堵路段的疏导不及时甚至缺位。三是对路边车辆停放、摆摊设点管理欠严格、欠规范。

  建议:一是制定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代步车的管理规定。严格限制超标准代步车上路,并从源头入手,加强此类车辆销售店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超标准配置的代步车。二是强化对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运营车辆的管理。这类车辆驾驶人员由于更熟悉电子抓拍监控设置情况,更容易转空子,在非抓拍区域不按章驾驶现象比较突出。要从宣传教育入手、在增加监控设施的同时,加大其违章违法现象的处罚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三是科学进行交通警力部署,加强对特定时期交通拥堵路段的指挥和督导。四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现象的管理。

  (四)交通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从调查情况看,市民对全市交通执法行为满意程度仍然不高。认为存在用于不规范、态度不友好,批评教育不到位,乱收费乱罚款,隐蔽执法,以及处罚告知不及时等情况。

  建议: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的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交通执法队伍。一是要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政治思想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教育培训,在执法人员中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二是要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帮助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要重点解决好交警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协警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等问题。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   李诗军]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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