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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郴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法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8-08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市各县市区、市直相关指标责任部门的全力配合下,2017年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排全省第五位,11个县市区中资兴市、桂阳县(经济强县)、临武县、桂东县(经济快县)4个县市区获奖。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郴州是全省“十三五”规划“一核三极四带”中的重要一极,根据省委小康办公布的监测结果,现就如何加快推进郴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分析研究,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2017年全面小康监测总体情况

  (一)郴州市及全省各市州总体情况。2017年,郴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为96.6%,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第5位。

  (二)郴州市小康实现情况。全市五大类指标中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实现程度分别为89.8%、100%、100%、96.2%和100%,各项指标实现程度分别较上年提高11.9、6.3、0.2、5.8和5.4个百分点。41项二级指标中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有28项,90%-99.9%的指标有8项,80%-89.9%的指标有2项,80%以下的指标有3项。其中实现程度80%以下的指标分别是互联网普及率指数、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

  1、经济发展类。2017年全市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89.8%,比上年提高11.9个百分点,提升幅度排五大类之首。其中 GDP2010.8亿元(2010年不变价),实现程度100%,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1.6%,实现程度86.6%,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8%,实现程度92.8%,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互联网普及率指数,实现程度为78.9%,比上年提高19.3个百分点;科技进步贡献率,实现程度98.4%,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实现程度46.5%,比上年下降5.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100%;进出口总额累计增长率,实现程度85.1%,比上年提高85.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出口额比重,实现程度100%;产业投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实现程度100%。

  2、民主法治类。2017年全市民主法制实现程度100%,比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其中:基层民主参选率、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4项指标实现程度均已达100%。

  3、文化建设类。2017年全市文化建设实现程度100%,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三馆一站”覆盖率、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5项指标实现程度均已达100%。

  4、人民生活类。2017年全市人民生活实现程度96.2%,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其中:基尼系数、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公共交通服务指数、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指数、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产品质量合格率7项指标实现程度已经达到100%,其余6项指标除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实现程度为73%以外,其他指标实现程度均已超过96%。

  5、资源环境类。2017年全市资源环境实现程度100%,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单位GDP用水量、单位GDP能源消耗、环境质量指数、污水集中处理指数、生活垃圾处理指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项指标均已达到100%。

  (三)全市县市区小康实现情况。2017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结果显示,郴州市各县市区平均实现程度为94.4%,较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全市11个县市区的实现程度除汝城县以外其他各县市区均达到90%以上,分别为:一类县北湖区95.7%;二类县苏仙区98.0%、资兴市96.6%、桂阳县97.3%、永兴县97.2%、嘉禾县94.4%和临武县90.3%;三类县宜章县96.3%、汝城县88.2%、桂东县93.9%和安仁县90.6%。在2017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考评工作中,资兴市、桂阳县荣获“全面小康经济强县(市)”称号,临武县、桂东县荣获“全面小康经济快进县”称号,北湖区、嘉禾县、桂东县获得“全面小康达标县”称号(达标县结果还未正式确定,需等省小康办发文公布)。截至目前,11个县市区中已达标的有7个,分别是北湖、苏仙、资兴、桂阳、永兴、嘉禾、桂东,仍有临武、宜章、汝城、安仁未达标。

  1、经济发展逐渐加快。2017年,全市11个县市区经济发展类指标平均实现程度为91.7%,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看,实现程度达到100%有5个,分别为苏仙区、桂阳县、永兴县、资兴市、宜章县。其余县市区实现程度分别为,北湖区71.9%、嘉禾县92.1%、临武县74.1%、汝城县55.1%、桂东县45.0%、安仁县65.2%,比上年分别提高5.1、5.5、10.5、3.5、3.5和4.3个百分点。从人均财政总收入来看,实现程度达100%有9个,分别为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其他2个县市区实现程度分别为,桂东县85.1%、安仁县75.3%,比上年分别提高28.2和20.5个百分点。

  2、生活质量日益提高。2017年,全市11个县市区人民生活类指标平均实现程度为94.3%,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从居民收入水平来看, 11个县市区平均实现程度为86.5%,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实现程度提高最快的是宜章县,为93.3%,比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实现程度提高最慢的是桂阳县,为95.5%,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从人均储蓄存款来看,全市有9个县市区实现程度达到95%以上(其中4个100%),实现程度较低的桂阳县和永兴县分别为85.4%和80.5%,较上年提高5.1和3.9个百分点。

  3、民生工程成效显著。2017年,全市11个县市区社会发展类指标平均实现程度为98.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11个县市区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社会保障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水平均已达100%。从教育发展水平来看,11个县市区实现程度平均达到95.8%(其中5个100%),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其中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提升幅度最快,均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

  4、民主法治逐渐完善。2017年,全市11个县市区民主法治类指标平均实现程度为98.6%,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郴州市城乡居民依法自治程度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基层民主得到最大限度保障,城乡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从城乡居民依法自治来看,11个县市区实现程度均已达100%。从社会安全指数来看,郴州市已有8个县市区实现程度达到100%,分别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其余3个县市区实现程度分别为北湖区86.8%、苏仙区90.9%、资兴市94.2%。

  5、生态环境逐步改善。2017年,全市11个县市区经济发展类指标平均实现程度为99.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单位GDP能耗来看,全市已有10个县市区实现程度达到100%,仅苏仙区未达标,为95.8%。从环境质量指数来看,苏仙区99.7%、嘉禾县99.8%,其余9个县市区现程度均已达100%。

  二、全市2017年小康监测短板指标对比情况

  (一)市直单位负责指标。据省小康办反馈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实现程度低于90%的有5个,以上指标与郴州市前后市州差距情况如下。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17年实现程度86.6%,排全省第13,分别落后湘潭、岳阳、常德和衡阳3.4、7.4、13.1和11.8个百分点。

  2、互联网普及率。2017年实现程度78.9%,排全省第6,分别落后湘潭、常德14.7和0.8个百分点,高于岳阳、衡阳1.6和7.2个百分点。

  3、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017年实现程度仅为46.5%,比上年同期回落5.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8,分别落后湘潭、岳阳、常德38.7、30.0和9.9个百分点,高于衡阳4.4个百分点。

  4、进出口总额累计增长率。2017年实现程度85.1%,排全省第9,分别落后岳阳、常德、衡阳14.9、14.3和7.0个百分点,高于湘潭27.2个百分点。

  5、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率。2017年实现程度73.0%,排全省第9,分别落后湘潭、岳阳、常德和衡阳27.0、2.6、10.5和27.0个百分点。

  (二)未达标县指标。2017年全市共有4个县未获全面小康达标县称号,分别是二类县的临武,三类县的宜章、汝城和安仁,具体情况如下。

  1、临武县。2017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90.3%,在全省47个二类县中排第39,其短板指标有7个:一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程度74.1%,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4;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71.8%,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2;三是贫困发生率,实现程度57.1%,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43;四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实现程度81.3%,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2;五是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实现程度53.3%,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1;六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为72.7%,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43;七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为73.9%,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46。

  2、宜章县。2017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96.3%,在全省48个三类县中排第6,其短板指标有2个:一是贫困发生率,实现程度43.0%,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15;二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87.7%,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26。

  3、汝城县。2017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88.2%,在全省48个三类县中排第30,其短板指标有5个:一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程度55.1%,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40;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33.6%,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6;三是贫困发生率,实现程度33.1%,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19;四是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实现程度34.7%,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8;五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71.3%,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9。

  4、安仁县。2017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90.6%,在全省48个三类县中排第20,其短板指标有6个:一是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程度65.2%,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0;二是人均财政收入实现程度75.3%,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6;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79.4%,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23;四是贫困发生率,实现程度28.9%,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26;五是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实现程度41.4%,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34;六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80.7%,在全省同类县中排第22。

  据最新调研情况反馈,以上县市区2018年均有可能实现达标。

  三、2018年湖南省全面小康监测考评体系新变化

  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委决定从2018年起,不再对市州进行小康考评,但仍继续对县(市、区)开展监测考评。省全面小康新考评方案主要有三大方面变化。

  (一)考评体系变化。新的考评方案将全省122个县(市、区)分为三类,郴州市11个县市区分类情况是,一类县北湖区;二类县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三类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各类县(市、区)监测考评指标体系都相同,设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3个,只是指标的目标值不同,对一类县(市、区)确定较高的考核目标值,对第二类县(市、区)确定较为适中的考核目标值,对第三类县(市、区)确定相对较低的考核目标值。

  (二)考评奖项变化。取消“经济强县”和“经济快进县”奖项,设立“全面小康推进工作优秀县”奖项,根据三个类别县(市、区)实现程度考评计分排名,第一类县取前3名,第二、三类县各取前6名;设立“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先进县”奖项,根据三个类别县(市、区)提升幅度考评计分排名,第一类县取前3名,第二、三类县各取前6名;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对全省有负面影响的不予授奖;获奖单位不重复获奖。按照新的考评奖项设置,用2017年各县市区考评结果做参考。目前排名可获奖的有苏仙区“优秀县”(第4)、临武县“先进县”(第6)。

  (三)考评指标变化。与2017年相比,仍分为五大类(剔除民主法治,新增党建法治),23项指标,新增7个二级指标和2个三级指标;减少9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部分指标权重发生变化,具体变化情况如下:一是对79个限制开发区的县(市、区)不考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加大农产品加工、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指标权重。二是对35个农产品主产区将“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和“居民收入水平”分别由3分和7分增加到5分和10分。三是对44个生态功能区将“居民收入水平”和“绿化水平”分别由7分和3分增加到10分和5分。四是对44个生态功能区不考评“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其权重调整至“环境质量指数”(由8分增至10分)、“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由4分增至5分)。五是提高三类县(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权重,由6分增加到8分;经济结构指数由10分降低到8分。

  四、加快郴州市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建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全市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环境资源和谐发展,切实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

  (一)完善考核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前全市各项工作的总目标、总抓手。一要完善小康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激励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全面小康工作的考核办法,把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个责任单位和县市区,特别是今年还未达标的4个县市区(临武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直接关系到全市能否顺利完成全面小康达标。二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要加强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强力推行“一岗双责”、 约谈调度、奖罚兑现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全面小康绩效考评制度和考评结果运用制度,严格考评,奖罚分明,以考核为手段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三是研透制度加强衔接。继续完善和改进监测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数据监测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力求提供的预测数据更实更准,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加大对上工作衔接力度,重点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4个未达标县,要做在日常、抓在平时,加强平时的汇报衔接工作,力争获得上级更多指导和支持。

  (二)加快经济发展,补齐最大短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也是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必须坚持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中心不动摇。一要找准抓好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的程度决定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抓发展首要的就是抓经济发展”的意识,紧紧扭住经济发展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加快发展经济,优化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抓住中央、省、市经济发展方向调整的政策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大项目、大资金来提升经济总量。二要提高服务业科技创新力度。培育和扶持一批竞争力强、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质量优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制度化的便利条件和技术支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三要加大人才的引进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要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术人才和新型农村实用型人才,鼓励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的人才参加考试,特别是参加律师从业资格的考试。要增加全市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和扶持高技术企业、学院开展新技术研发投入。

  (三)努力改善民生,提高生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市人民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一要稳步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加快建立完善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要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全面小康体现到增强群众幸福感上,努力办好民生实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卫生厕所扩建、改造,农村宽带网络改造,危房改造,通村公路等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三要着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等职责,持续增加公共财政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建立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四)强化节能减排,注重生态环保。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终极目标。一要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节能宣传教育与推广力度,完善节能体制和政策,有效运用税收、财政等经济杠杆,促进单位、公共机构、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要把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全市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环节忠,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二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资金投入,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科研项目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技术节能步伐,加快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的改造力度,同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和新能源产业,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增长。三要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狠抓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专项行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加大源头地区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水环境治理,健全水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切实保护好绿水青山。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环境与经济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毛跃明 梁敏]
[审核:徐  林]
[责编:张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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