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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怀化市四上单位增减变化简析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2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一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经济步入新常态后下行压力较大的逆境中,加快培育规模企业,促进怀化经济提速扩量、提质转型,全年“四上单位”呈现出良好的 发展势头。

  一、2016年四上单位增减变化的主要特点

  (一)“四上单位”变化呈现出稳中有进的态势

  今年来,“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在全市全面启动和迅速推进,地方政府支持“四上单位”成长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出台了《怀化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措施》、《怀化市支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意见》等系列促进政策,鼓励、支持规模企业的发展,企业成长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趋好。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新增“四上单位”224个(其中:2015年年报增加127个,2016年月度增加97个),“四上单位”退出76个,净增“四上单位”148个。

  规模企业是常规统计的主要对象,尤其是新增规模企业数量是经济发展的先行指标。“四上单位”这一变化趋势从另一维度折射出新常态下怀化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趋好、发展环境不断趋优、投资力度更加趋强。

  (二)从行业分布看,工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比重逐渐下降

  新增的224个“四上单位”中,工业企业65个,占比29%;房地产企业12个,占比5%;批零贸易企业24个,占比10.7%;重点服务业29个,占12.9比%;住宿餐饮业5个,占比2.2%;建筑业5个,占比2.2%;投资项目(视同“四上单位”对待)84个,占比38%。到2016年12月末,全市各类“四上单位”总量达到1369个,其中:工业企业592个,占43.2%;房地产企业240个,占17.5%;批零贸易企业142个,占比10.4%;重点服务业103个,占比7.5%;住宿餐饮业42个,占比3.1%;建筑业111个,占比8.1%;投资项目139个,占10.2%。

  同2015年末比较,工业企业的数量虽然增加了27个,但占比却下降了2.7个百分点。除工业企业外,房地产下降1.3个百分点。占比增加的行业是重点服务业和投资项目,分别增加1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四上单位”的这一变化趋势反应了全市产业结构的主导地位逐步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演变。

  (三)企业的成长性减弱

  全年新增224个“四上单位”中,扣除投资项目后纯企业140个,新开业企业80个,占新增企业(扣除投资项目)57.1%;由“四下”调整为“四上”的成长性企业60个,占新增企业(扣除投资项目)的比重的达到为42.9%。成长性企业中,以工业类企业为主,总个数为30个,占50%,商贸、住宿餐饮、服务业企业分别占18.3%、5%、26.7%。同2015年相比,新增成长型企业减少5个,成长性企业占整个新增企业比重呈下降趋势。

  (四)企业的退出顺应了去库存、去产能、调结构的要求

  2016年共退出“四上单位”76个,从行业看,退出工业企业26个,占比34.2%;退出建筑企业2个,占比2.6%;退出批发零售业25个,占比32.9%;退出住宿餐饮企业5个,占比6.6%;退出房地产企业13个,占比17.1%;重点服务业4个,占比5.3%。退出企业中,工业最多,其次为批发零售业、房地产。高能耗企业多、房地产市场饱和是近年来怀化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退出企业向工业和房地产集中,说明怀化在去库存、去产能、调结构方面已迈出实质性步伐。

  从退出的类型看,由四上”转“四下”的单位19个,占比25%;当年没有经营活动的企业11个,占比14.5%;破产、注(吊)销企业32个,占比42.2%;单位界定错误需退出企业7个,占比9.2%;其他原因退出的企业6个,占比7.9%;项目已完成的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的单位1个,占比1.3%。

  企业退出的原因,有各级政府去产能、保环境、保安全、搞重组等原因而主动为之,如关闭中小煤炭、冶金、水泥、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高危险企业;也有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导致企业破产、消亡;还有因市场原因而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由规模以上企业转为规模以下企业。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反对弄虚作假的总体要求,怀化各级统计部门加大了对规模企业的清理、排查力度,将一些达不到规模标准的企业予以退出。

  二、目前规模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孕育“四上单位”活力不足

  到 2016年12月末,怀化共有法人37362个,每万人拥有法人单位77个,每平方公里土地面积拥有法人单位1.35个,均远远低于湖南的平均水平,表明创业活力和氛围与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2016年末全市拥有的高新技术企业60个,占“四上单位”的比重仅4.4%;工业四上单位中,战略新兴产业64 个,2016年增加10个,占四上工业单位的比重仅10.8%。

  (二)“四上单位”的增量和存量在全省横向比较中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从增量看,2016年1-6月月份,全市新增“四上单位”32个,与长沙(161个)、郴州(130个)、永州(106个)、常德(89个)等地差距较大,增量不及以上地区的一半。

  从存量看,2016年6月末,全市共有“四上单位”1310个,占全省的比重仅3.9%,列全省12位,“四上单位”的个数仅长沙的1/6,不到株洲的1/2。

  就经济意义而言, “四上单位”是在经济体系中进行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创新和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的主体。怀化“四上单位”以上差距基本决定了怀化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在全省位置。

  (三)企业的负担相对较重

  为减轻企业负担,2011年来,湖南每年清理、取消、停征、免征了一批涉企收费项目,已累计取消和暂停征收1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企业的负担同以往比较明显减轻。但从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看,2014年、2015年分别为40.5%、39.9%,高出湖南的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表明怀化企业的负担在全省的横向比较重仍然偏重。

  三、工作建议

  (一)力促县(市、区)重视规模企业培育

  市级层面要制定综合政策,去产能、抓提升,双管齐下,既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各地去产能、去库存,又要积极引导各行各业各地培育规模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提升怀化在相关产业领域的市场份额。县(市、区)在怀化市帮扶工业企业十条措施》、《怀化市支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意见》等系列促进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更为具体的措施加以落实。要在全市形成培育规模企业的氛围,把培育规模企业作为推动全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要手段,确保新增规模企业数量与经济保持协调增长,不断增强产业的承载能力;要重视、支持企业入统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为达到规模企业标准的企业在证照办理上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纳入规模企业统计范畴,确保应统尽统。政府层面上要将四上单位的增减列入县(市、区)绩效考核的内容,上级统计部门要将四上单位的成长作为县(市、区)其他重要经济指标的重要评估依据。

  (二)力促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怀化地域性的小微企业发展规划。从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财税支持、企业信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给予支持;针对小微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通过政府专项发展基金,对有发展潜力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政府应给予经费支持、信贷和税收扶持政策。鼓励小微企业设立技术开发和技术培训机构,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新常态下,促进小微企业蓬勃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小升规”工作,根据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个体差异大的特点,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小微企业区别对待,通过制定“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小升规”工作。

  (三)力促更多的市场主体规范发展

  目前,个体经营户占到全市市场主体的七成以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补充。当前怀化仍有较多且有成长前景的个体工商户安于现状,因顾虑税收、社保、管理成本等不愿转企,有的即使做大了也不愿意离开个体户的“襁褓”。要充分利用现行的工商登记便利政策,积极引导规模较大的个体经营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其规范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

[供稿:怀化市统计局  曾  军]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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