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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问题简析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2-02-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衡阳市是湖南省典型的农业大市。2011年荣获湖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市。所辖五县二市中,衡阳县被推荐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衡南、衡山两县被推荐为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祁东县被推荐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2011年,实有粮食生产面积548.73千公顷,全年粮食产量达323.56万吨(2011年数据为预计数,下同),再创历史新高并实现“八连增”。近些年来,衡阳市加大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是不断创粮食生产新高的得力措施。现就全市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主要特点及其制约因素作一简析,并对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当前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合作化组织数量呈燎原之势。截至2011年5月底全市有粮食生产合作社96个,比2009年末的54个增长77.77%,呈现出燎原之势。如衡南县农技农机合作组织从2007的3家发展到2010年25家,已覆盖全县23个乡镇;衡阳县今年新发展28家合作组织,粮食合作化组织就有11家。

  二是规模呈扩大之势。2011年全市流转土地380万亩,其中耕地156万亩;双季稻耕种面积达730.1万亩,占总面积的85.2%;规模粮大户 18674户,比上年增加3576户,增长23.7%。如泉湖农技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2100亩,今年又新增签约8867亩机械作业订单,辐射带动9800亩稻田实行专业化防治。

  三是链条呈延长之势。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功能在扩展,链条在延长,从以前单纯的机耕机收已经发展到到机插机防,从农资配送、采购、技术服务发展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进一步促进了粮食生产产业链条的延长。如安邦公司,通过与金鲲米业、现代米业、角山米业等粮食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公司创办粮食种植合作社,在台源镇基地种植1.1万亩优质稻,金兰种植1.2万亩,延长了从农资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条。

  四是主体呈多元之势。全市粮食生产合作组织的创办主体日益多元,从开始起步时的大户带动到站所创办,目前已形成企业老板、村两委、站所职工、乡镇干部、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创办主体的发展态势。

  二、制约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

  近几年来,衡阳市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迅速的同时,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也在不断显现。

  一是土地流转不畅,阻碍了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衡阳市人平耕地不足0.7亩,部分村组人平耕地在0.3亩左右,个别地方个别组人平耕地不到0.2亩。农户因田少,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导致土地流转不畅,阻碍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生产。加之,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仍主要靠土地保障农民正常生活,受“种田保口粮”的传统观念影响,农民也不敢流转土地流。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制约了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后劲。衡阳市农业基础设施较差,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制约了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的发展后劲。主要体现在:首先,水利设施老化。全市的水库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施老化严重,水利设施建设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导致土地流转不畅。其次,田间道建设滞后。全市属丘陵山区,小块田多,60%的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农田不规则、且落差大,大型机耕机收机进场困难,机械化操作不方便。再次,农机技术不成熟。由于插秧机技术还未完全取得突破,导致晚稻插秧还得依赖人工,增加了生产成本,使得水稻规模生产受阻。同时,稻谷烘干机的成本较高烘干成本达到5元每100斤,一套烘干设备上百万元,一般的合作组织无法承受。

  三是财政与信贷支持力度小,限制了粮食生产规模扩大。目前,衡阳市的粮食生产合作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财政与信贷支持力度小,限制了其生产规模。据调查,衡阳市于2009年就出台了加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衡办发[2009]11号),但落实难、落实仍不够到位。全市市级财政仅2010年拿出了20万元用于扶持5个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同时,银行信贷难。发展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要重点解决季节性的发展资金。由于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到银行信贷缺乏有效抵押物,因而到银行融资渠道打不开。如从事1000亩的水稻生产,至少需200万元的资金才能发展起来。目前只能靠民间融资,其融资难度,成本高。因此,由于财政与信贷支持力度小,大大限制了粮食生产规模的扩大。

  三、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首先要完善好社会保障机制。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农村医保、子女教育、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流出方解决后顾之忧。其次,要完善好农户合作机制。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引导农户将承包地流转或出租给合作组织或种粮大户经营;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组织交相应的服务费,每季粮食归农户所有;可选择为农户提供部分机械化服务,一些简单的田间管理有农户自己承担。再次,要完善好经营管理机制。要鼓励有条件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通过土地入股和土地换社保的形式,扩大规模生产,才能促进粮食生产的长期稳定。最后,就是要确保专项资金扶持。市、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参照中央、省和其他地市的做法,在农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补助粮食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要协调信贷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对粮食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信贷扶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探索通过土地承包权、联户担保,或政府注册担保资金等形式为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提供信贷支持。

  二是夯实基础设施,突出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基本前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滞后也是当前制约粮食生产机械化、合作化的最大瓶颈。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抢抓政策机遇。要以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为契机,抢抓政策机遇,全力做好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特别是跨区域水利项目、衡邵干旱走廊的前期工作,确保全市应有的水利投资份额。要进一步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坪塘清淤扩容、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要重视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草根水利设施。其次,要整合项目资金。要以县为平台,按照“资金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国土整理、移民、扶贫等涉农项目,集中向粮食生产大镇投入,搞好机耕道、田间道路建设,逐步改善粮食生产条件,确保粮食稳产、高产。再次,要注重实施项目倾斜。重点是对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在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上,予以倾斜,优先让有资质的合作社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建设、新机具试验示范、农机作业补贴等项目。今后每年要安排1-2个粮食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大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国土开发整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项目。

  三是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的发展速度。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必须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首先,要注重典型带动与引导。坚持以点带面,重点培育一批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典型,树立可学可比示范样板。要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宣传,让群众知典型、学典型,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全局意识,提高合作水平。其次,要注重人才培训。各地要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把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培训规划,分期、分批、有计划的实施免费培训。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创办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培训,把他们放到合作社示范基地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技术水平。再次,要注重规范管理。建立各市县领导联系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制度,开展定点指导帮扶。帮助粮食产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合作组织信息化管理,推行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等。

  四是形成合力,为粮食生产合作社组织发展优化服务环境。衡阳市农村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市农口部门,尤其是农办、经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合作社组织的业务引导与帮扶。重点要加强对合作社发展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要加强对合作社在登记、注册商标等方面的服务的提供政策指导;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购置补贴、生产经营,要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和服务;要在粮食种植、病虫害防止、制种育秧等方面加强指导帮扶;要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培训、技术服务等。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张孝鹏 段乐]
[审核:李跃辉]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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