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8月衡阳消费品市场简析
1-8月,衡阳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3.1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与1-7月持平,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从消费区域看:城镇消费增速略快于乡村。1-8月,城镇社会消费零售额817.7亿元,增长9.9%;乡村社会消费零售额95.4亿元,增长9.5%。
(二)从消费形式看:零售和住宿行业增速较快。批发业完成零售额55.1亿元,增长6.6%;零售业零售额744.9亿元,同比增长10.6%;住宿业完成零售额17.5亿元,增长9.7%;餐饮业零售额95.6亿元,同比增长6.3%。
(三)从消费类别看: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商品零售类别中,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金银珠宝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9.6%和37.1%、25.1%、24.2%、21.7%。
二、几点问题
一是城乡消费仍有差距。1-8月,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看,乡村区域零售额占比10%左右,增速低于城镇0.4个百分点;从限上法人消费品零售额来看,限上乡村市场零售额占比不足3%,增速低于城镇1.9个百分点。随着乡村振兴、农村电商的的进一步推进,乡村建设步伐逐步加快,但由于其消费总量占比较小,对全市消费市场拉动力仍不如城镇。
二是电商拉动作用偏小。本市限上批零行业电商单位少,本地购买力外流较为严重。1-8月,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占限上商品零售额只有1%左右,对社零的贡献作用微乎其微。
三是新兴热点贡献不足。当前,衡阳市居民对传统商品的消费需求大体保持稳定,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类值仍然是少数类商品,如汽车类等。新兴消费由于占整个商品类值中的比重较低,尚未形成规模和起到支撑引领作用,商品消费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相关建议
1、提高居民收入,提升消费能力。建议扩大城乡村居民消费能力,特别是多渠道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只有各项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收入可持续增长,老百姓无“后顾之忧”,才有能力有信心消费。
2、改变商业模式,推动转型发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电商与实体店相互融合的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引导企业推进B2C、O2O等新型商业模式深入、健康发展,支持实体店开展体验、共享、协同等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消费品质,减少消费外流。
3、打造新兴热点,激活消费潜力。当前消费品市场正处于转型升级发展时期,应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寻找新的消费增长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调研,认真研究本地群体消费特点,引导本地企业扬长补短,促进传统企业及时创新升级,并因势利导制定有效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审核:彭雅]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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