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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张家界农民收入状况的调研思考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3-08-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一、张家界农民收入的变化和现状

  2012年,张家界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574元,比上年增长11.8%,在全省市州仅高于湘西自治州排名13位。结合调研情况,现对农民收入四大构成进行分析。

  (一)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从统计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民收入的四大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2006-2012年,农民工资性收入由958元增长到1967元,增长了一倍之多,对于推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见图1

  

  从实地调研来看,以劳务输出为主的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一是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级政府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了资金和政策的倾斜,那么农民在本地务工的机会随之增加。二是劳动工价的上涨成为推动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原因。根据调查,如今农民工在本地务工的日工资达到150元左右,如果在城里务工普遍会达到200元。这种工资待遇在建筑、电工、水工、漆工等技术工种尤为普遍。

  (二)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增收起稳定性作用。从统计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2006-2012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幅相对平缓,由1276元增长到2005元,增长57%。(见图2

  

  从实地调研来看,家庭有青壮年劳动力的,从事非农产业的,家庭经营收入非常可观。如桑植县洪家关乡实竹坪村一熊姓农户,全家4口人。本人在村里从事木材加工,一年纯收入3万元;儿子在当地开铲车,一年纯收入6万元;女儿在广州务工3000元每月,每年给家里寄2万元;妻子在县城打工,一年纯收入2万元。那么,全家一年纯收入13万元,人均纯收入3万多元。

  (三)转移性收入对农民增收产生积极影响。自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费后,陆续又出台了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生态公益林等各种涉农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从统计抽样调查的数据来看,2006-2012年,农民受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扶持,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加,由144元增长到582元,增长了3倍之多。(见图3

  

  从实地调研来看,国家政策性补贴对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我们所走访的桑植县洪家关乡实竹坪村一徐姓农户,全家4口人。其户主本人没有一技之长在家务农,由于身体较差,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一年忙到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两个儿子(小儿麻痹症)和妻子也因身体原因,均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且在购买药物上需要一笔开支,整个家庭开销基本依靠国家的政策性补贴来维持。一是低保补助。全家两人享受每月80元补助,全年共计1920元。二是养老金补助。全家两人享受每月55元补助,全年共计1320元。三是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农资直补等“一卡通”补助,全年大约1500元。这个特困家庭一年享受国家政策补贴共计4740元。

  (四)财产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相当微小。从统计口径来看,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农民的利息、集体分红、土地征用补偿和土地流转经营权收入。2006-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0元、8元、19元、17元、13元、17元、20元。这说明农民的土地和房屋等财产根本没有盘活,虽然在个别乡村涌现出一些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和集中连片开发的成功典型,但整体而言,农民的土地以及土地经营权还没有得到解放,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微乎其微。

  从实地调研来看,农村的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经营尚处于探索和初始阶段。比如我们所调研的桑植县打鼓泉乡,2012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743元,在产业方面刚刚开始依靠大户来发展烤烟和茶叶,没有形成真正的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路子。

  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受山区条件的限制,张家界市农业生产仍处于自给自足的传统阶段,“订单”农业和“农超对接”等农业现代化步伐还非常缓慢。一是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还不明显。全市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现有487个,但多属松散型组织形式,存在运作不规范,约束力不强等问题。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缺乏。我市有754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但普遍规模小、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

  (二)政府引导工作还需加强。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非常盲目,仍然满足于自身需求,而没有与市场形成有效衔接,更没有走集中连片发展的路子。一方面,农村还缺乏专业合作社这些组织的带动,即使有专业化合作社组织但对农民的带动作用还不明显。另一方面,由于受到资金、技术、销路、信息等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一般老百姓无力承担连片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的金融资本,而社会闲散资本和具有经济头脑的村民大多不愿意投入到风险较高的农业领域。

  (三)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强化。当前为农村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两家,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农村信用社基本对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了垄断。一方面贷款利息相对过高,基本保持在一分左右,1万元贷款每年需还1200元左右利息,高额的利息对农户贷款的吸引力不够。其次是贷款门槛设置过高,因农户找不到“担保人”和“抵押物”往往得不到贷款。第三是“商业化”倾向十分严重。信贷资金在表面上以农业名义贷出,但几经周转大量流入了相对收益率较高的非农部门,实际用于农业自身发展的贷款占比很小。

  三、对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考

  农民收入倍增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从市情出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村组实施、群众参与”的根本原则,千方百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一是千方百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要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就是要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连片整理,走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路子。主要是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将从事规模生产的农民职业化,通过机械化和现代化作业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进而提高农民收入。二是要解决好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的保障问题。首先尝试走“土地换保障”模式的路子,除土地租赁费用外,每年要按一定比例从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红,同时政府可以尝试给予一定的政策配套。其次就是要尽可能地满足失地农民到非农领域进行就业。

  二是集中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调研来看,有群众及部分干部反映,国家的粮食直补、农资直补和生态公益林等这些“普惠式”政策补贴的扶持作用已逐渐“弱化”。一是大部分在外务工或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基本上都是无偿让给其他人栽种,有的甚至出现抛荒现象,政策补贴对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的作用正在减弱。其次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一年国家所有的补贴占农民年收入的比重非常小,可以尝试将这部分资金集中整合,重点投放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引导专项配套两个方面上来。 

  三是狠抓培训提高农民基本素质。坚持“以培训促输出,以输出带培训”的原则,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动力就业培训,要依托“阳光培训”、“雨露计划”等工程,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有针对性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培养更多“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新型农民,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对农民工提出的新要求。

[供稿:张家界市统计局刘波]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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