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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业现代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1-0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农业现代化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改造农业,形成具有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与农业生态系统的过程,其主要目标是形成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实现农业产出高效、产品安全、发展可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良好基础与优势条件,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需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努力在农业现代化上不断突破,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率先实现。 

  一、长沙农业现代化的阶段性特征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方针,着力推进农业设施化、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迈上新的台阶。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长沙市农业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产业化水平逐步提升但产业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长沙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至2017年底,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8000家,农业规模经营比例达6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10363个,入社农户23.74万户,参与农户19.66万户;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9家,农业上市公司8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9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总经营收入52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农业园区等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当前全市已建有3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9家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2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集聚区)、4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但是,全市农业的供给质量仍然不高,竞争力强的品牌不多,农产品产供销的链条还不完善,农产品加工业集群效应尚未形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类型较单一,同业竞争激烈,农业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的对接还不够紧密。 

  (二)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但支撑体系有待健全 

  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是适应市场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提升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长沙市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涌现出一大批新的实践模式,如长沙县果园镇浔龙河村生态农业、文化、教育、乡村旅游和乡村地产等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望城区桥驿镇群力村通过引进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盘活闲置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的混合新业态模式;浏阳市永安镇湾里片和官渡镇中洲片积极打造田园综合体,建设老种子博物馆、老种子主题民宿、老种子美栗谷、桂圆国际美食体验园、第一湾观光体验园、客家风情民宿体验园等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模式;宁乡市夏铎铺镇天马新村石仑关景区重点打造马鞭草花海、青年毛泽东1917游学之旅、乡村民宿等综合农旅产业模式等等。这些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激活了市场,推动了农业产业链延伸,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领力量。但是,当前全市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尚处于多点分散发展的阶段,由于农村资产产权方面的诸多改革仍然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面临着土地、资金等方面的制约,且由于农业的整体效益并不高,高层次人才进入农业的动力不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短缺。 

  (三)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但社会化服务不足

  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由之路,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长沙市依托本市的工程机械优势,充分利用资本集中的便利,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全市每公顷耕地占有农业机械总动力为22.1千瓦/公顷,为全国的2.6倍。2017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02.10万千瓦,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2 %。同时,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许多先进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线得到应用。但是,农业机械化主要集中于水稻耕作和收获环节,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比较低,技术集成配套应用不足,先进农机发展缓慢。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机服务兼业化多,与农业机械化相适应的综合配套技术服务供给不足,农机服务未能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深度推进。 

  (四)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加快但高端技术普及不够 

  科技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长沙市以高校和农业研究机构为依托,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一大批良种良法得到快速推广和实践,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技术模式逐步兴起,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2016年长沙全面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运用互联网的农业主体超过7000家,创建了一批“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片区,带动了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2017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长沙县列入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改革试点县,并与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列入2017年度全国和全省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补助项目实施县,农业科技推广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但是,长沙市高新农业科技的转化应用还比较缓慢,突破性的新品种、新技术仍然偏少,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保鲜贮运、智慧农业、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等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广不足,与沿海发达城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农业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但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增大

  近年来,长沙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进,耕地污染的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5%,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超过500万亩,畜禽养殖场(园)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全国样板。但是,随着农业规模的扩大,全市资源环境对农业发展的约束日益加剧,“高肥、重药”特征仍然较明显,土地重金属含量高、水体富氧化等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土壤污染成为长沙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道坎。 

  总体来看,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成就可圈可点,但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主要是农业转型升级与市场需求转变不相适应所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推进农业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变,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长沙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新时代长沙迈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新阶段,补齐农业现代化这一“四化同步”的短板,必须突出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理念,构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推进产业深度融合,构建起绿色高质、智慧高效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格局。 

  (一)以产业融合为方向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产业融合是农村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长沙作为省会城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应将产业融合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一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以农业产业为单元,以加强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兼并、重组,推动乡村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产业间协作共融,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升产业价值链。二是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区域结构。打造环中心城区休闲农业产业带、近郊优质农业产业圈、远郊特色农业产业片区,在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侧重发展观赏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在浏阳市、宁乡市侧重发展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经作、生态养殖和经济林木,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区域分工合作。三是发展高附加值涉农产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以地标产品加工为引导,推进资源性产品向初加工、精深加工产品转变;支持开发多样化的农业产品,实现乡村三次产业的价值融合与提升。四是着力建设产业融合支撑平台。大力建设一批与原料基地紧密衔接,集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全力建设好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提升隆平高科技园、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宁乡农业科技园、浏阳现代农业园功能与承载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和融合平台。 

  (二)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提升农业竞争力  

  品牌是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显著标志,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农产品品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发展保护体系,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一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基于消费导向着重发展与地方条件相适应的名特优产品,大力开发区域资源优势明显、适销对路、有竞争力的区域地标农产品;充分挖掘长沙农耕文化底蕴,以优化农业品种、品质为核心,以特色农产品品牌经营为纽带,重点打造一批粮食、生猪、蔬菜、水产、茶叶、水果、花卉苗木、油茶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二是加快培育品牌农业企业。鼓励农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品牌标识,塑造整体品牌形象,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产品品牌协会为依托,通过自建或区域公用品牌孵化方式,提高企业品牌的创建率与转化率;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经营运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批品牌农业企业。三是加快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园一特”升级,重点扶持以地理标志产品、区域特色农产品为基础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宁乡花猪、长沙绿茶、大围山梨、沩山毛尖、葛家鸡肠子辣椒、乌山贡米、浏阳金桔、天岩寨柑橘、浏阳蒸菜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支持望城鲌鱼、望城小龙虾、岳麓韭黄、浏阳黑山羊、镇头油茶、柏加花卉苗木等培育成为有全国影响的区域公用品牌。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着力打造中国种业硅谷、油茶之乡、花猪之乡、绿茶之乡、鲌鱼之乡、苗木之乡。四是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开展农产品品牌评选推荐活动,依托各类农业主题展会、节会推介长沙品牌,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扩大品牌影响。依托“湘品出湘”“湘品出境”工程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开展品牌跨区域、跨国经营,提升农业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三)以精细生产经营为导向提高农业供给质量 

  精细生产是新时代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转变对现代农业的要求,也是资源环境约束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加速当前农业粗放生产经营向精细化生产经营转变,是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一是精细规划农业生产区域,合理划定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力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巩固粮食主产区产能,加强“菜篮子”工程精细化建设,确保农业生产和经营精细到地到产业。二是提高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新型科技成果应用,提高农业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智慧农业”,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服务方面的应用,提高精细化生产经营的现代科技支撑能力。三是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精细化变革。积极推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精细化的农业技术,鼓励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精细化生产的设施更新,倡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与消费者的精准对接,推动农业企业向“大而专精”发展。四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ISO系列、HACCP等标准认证,推进生产基地开展出口备案基地、GAP等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品牌和声誉。 

  (四)以加快高新农业科技应用为突破提高农业创新力

  加快高新农业科技应用,提高现代农业的创新能力,以新技术引领农业发展是长沙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明确农业科技创新的目标和主攻方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聚焦特色优质品种选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土壤污染治理、节水节地节能、生态肥药推广和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与大数据建设等领域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部署,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加快建设与市场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建立多科技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元素高效配置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与农业生产部门之间以多种方式加强合作,促进信息共享,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布局一批全链条协同创新基地,实施重点农业科技项目联合攻关。三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体系,搭建高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着力在未来五年打造好100个农科教结合基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构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形成强有力的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五)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关键促进普通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 

  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主要内容,是构建长沙市都市农业的核心任务。一是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覆盖的“一站式”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健全农业公共服务网络。扶持各类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型农业企业、涉农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二是夯实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从生产、管理、流通三个层面着眼,构建农产品社会服务平台,培育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企业,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三是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的优势和功能,针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普惠性服务为重点,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服务主体,探索采取土地信托、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服务方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分散的农业服务主体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区域范围,提高服务专业化程度。探索基层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等形式的增值服务,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促进普通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推进长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动态的任务,要紧密结合长沙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和要求,不断推进创新,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确保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优先发展体制机制 

  农业上台阶,投入是关键。一是完善现代农业财政优先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投入力度,确保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搭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推行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向农业农村最急需、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解决财政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重复使用、投入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实现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长沙乡村振兴母基金,母基金通过设立各类专项子基金,投资乡村振兴具体项目;通过“先建后补”、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模式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三是引导建立多层多样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乡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并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中型农机具、商标权、专利权等抵质押物贷款,探索开展农业产业链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融资和做大做强;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拓展市场化投融资渠道。 

  (二)坚持市场导向和质量导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现代农业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长沙地方特色。一是加快现行农业扶持政策改革。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扶持、奖励政策向高质量品牌化支持转型,将具有品质与市场竞争力的地域品牌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促进农业资源配置向注重农产品特色化品牌化转变,引导农业供给向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二是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确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把绿色发展作为任务清单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推动农业补贴资金重点向绿色生态农业、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倾斜;设立长沙市农业结构调整风险基金,对农业优质品种、高端产品、特色产品进行补贴,促进农产品供给结构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三是加强农业建设用地支持。落实支持乡村振兴的用地保障政策,留足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空间,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农民就近就业。对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建立建设用地跨区域调整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确保分配使用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四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对各地区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的政策性保险补贴范围。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扩大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范围,探索推进农业收入保险试点。推进“期货+保险”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模式。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支持探索创办农业保险合作社,增强农户应对农业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乡村创业创新引导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加强对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引导与扶持,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一是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等方面优惠政策,开设创新创业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对农村创业创新的专业服务供给;完善创业创新的社会保障,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社会救助,创造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二是强化创业创新用地保障。优先保障返乡下乡人员发展绿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新产业新业态所需设施建设用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采取合作改建农户住房和合作开发建设用地的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三是打造创业创新发展平台。依托各类农业园区、生产基地、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支持打造各种创客服务、乡村综合服务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多种类型的平台,支持设在乡村的各类产业平台提供创业创新空间,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 

  (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强化农业现代化人才支撑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构建多元培育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训主体作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扶持一批乡村工匠,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激励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能人、高校毕业生、家庭农场主等人群向职业农民转变,加强农业人才培育。设立农业创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新型职业农民优秀代表、农业发展带头人、返乡创业优秀人才、扎根农村优秀大学生等实行奖励。 

  (五)深化农村产权改革释放农业发展新动能 

  全面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全面推行农村土地合作经营,进一步探索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合作形式,因地制宜推广“鹊山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构建“县有所、镇有站、村有社”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支持各地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深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农民与市民合作建房;探索进城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补偿机制;探索农民集中居住试点模式,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采取“带地入建”、易地搬迁、货币安置等方式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审核:徐    林]
[责编:钟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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