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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文化产业作为新世纪国家鼓励和扶持发展的朝阳产业。近年来,在株洲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指引下,通过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驱动,以服务为依托,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株洲文化产业在单位数、产业规模和就业人数等各个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产业增加值连年增长,产业格局进一步优化,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凸显。

  一、发展现状

  (一)总体情况

  据株洲市首次文化体育产业全面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株洲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81.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9%(按现行价格计算,下同),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4.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7.76%,比上年提高0.33个百分点。调查结果表明,株洲文化及相关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分行业情况看,2015年文化服务业增加值33.07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8.24%;文化制造业增加值144.74亿元,增长13.2%,占79.80%;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3.54亿元,占1.96%。

  从活动性质情况看,文化产品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39.05亿元,占21.53%;文化相关产品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42.30亿元,占78.47%。

  (二)具体情况

  1.文化产业单位稳步增加,经济总量扩张迅速。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共有1763家,比2014年增长3.5%;文化产业总产出627.37亿元,比2014年增长11.6%;资产总规模271.63亿元,比2014年增长28.0%。

  2.文化制造业单位是吸纳从业人员的主体。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从业人员15.54万人。在文化产业单位从业人员中,按行业类别分,文化制造业吸纳的从业人员最多,达13.24万人,占85.21%;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为2.24万人,占14.40%;文化批零业从业人员只有597人,仅占0.38%。

  3.文化制造业企业所拥有的资产最多。2015年,全市文化企业资产总计271.63亿元。而文化企业资产中,七成以上属文化制造业企业,比重达77.81%,文化服务业资产比重占21.45%,文化批零业占0.72%。

  4.区域分布悬殊较大。2015年,全市1763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中,最多的醴陵市占了731家,所占比重达41.5%,而最少的云龙示范区只有23家,其他各县区单位数由多到少依次为:天元区245家、芦淞区167家、攸县159家、茶陵县149家、荷塘区95家、石峰区71家、株洲县71家、炎陵县52家。

  5.全省比较仅次长沙。2014年,全省各市州中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00亿元以上的只有长沙、株洲、岳阳和郴州4个城市,而这4个城市中,无论是总量上还是占比上,株洲市均仅次于省会城市长沙市,明显高于其他城市。总量上,株洲市比长沙市少528.32亿元,而比岳阳市和郴州市分别多32.76亿元和58.95亿元;占比上,2014年全省14个市州中只有长沙市和株洲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株洲市比重为7.4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83个百分点,比最高的长沙市低1.37个百分点,而比位居第3位的郴州市高2个百分点。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株洲市出台了《株洲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并设立2000万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3000万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除了相关规划外,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使株洲市已形成“云龙文化创意产业园、醴陵陶瓷文化博览园、茶陵茶祖文化产业园;荷塘农耕文化休闲基地、炎帝文化旅游基地;神农城文化演艺圈和湘江风光带”,即“三园二基地一圈一带”的文化产业格局。但从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品牌开发的整体情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扶持政策力度不够。株洲市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但相应的土地供应、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人才政策等尚未完全配套,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政府扶持、政策倾斜、税收及土地优惠的力度不够,在为文化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方面还没形成完整性、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持体系。

  (二)产业集约程度不高。株洲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虽然众多,达1763家,从业人员逾15万人,但小规模企业比重偏大,规上、影响大的龙头企业偏少,文化上市公司空缺,没有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经济效益和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与促进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改制重组”、“做大做强”的社会主流趋势难以协调,资源分散,不易形成合力。

  (三)核心产业体量不大。现有文化支柱行业大多集中在陶瓷、烟花等文化用品制造销售这几个领域,体量相对较大,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5%以上,但产品创意水平不高。而新闻、版权、广播、电视、演艺、创作、策划、设计等核心文化产业层,市场开发程度不足,在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仅为20%左右。

  (四)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一方面,人才总量质量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发展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缺乏各类文化创意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开发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特别是既懂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又懂市场经营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创新创意意识薄弱,大多数企业停留在模仿阶段,对提高核心竞争力关注不多,紧迫意识和自主意识不强。企业创新型研发能力有限,因人才短缺自主开发能力不足,普遍缺乏自我造血功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涵不足。

  三、加快株洲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外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部分城市的发展经验来分析,文化和创意产业对于这些国家和城市的整体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不仅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同时还可以使城市焕发出新的活力。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符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发展要求,能促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形成规模效应,优化株洲产业结构,促进株洲“两型”社会建设,构建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一)加强对文化产业的领导,不断激发文化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树立新的文化产业发展观,把发展文化产业纳入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强化产业发展意识,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株洲市支柱型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二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确保文化事业更好地惠及民生,文化产业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三是成立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小组,研究制定全市“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强化对全市文化产业的统一领导,督促、协调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株洲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专项调查、重点行业监测等工作,争取每年发布一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二)大力扶植优势文化企业,强力整合特色文化资源。要加大对现有优势文化产业单位在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和税收优惠,使它们能尽快得到发展,做大做强。一是要加强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出版印刷等产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集团化发展,根据实际需要指导组建株洲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二是大力发展艺术陶瓷、烟花鞭炮、服饰文化等,强化品牌建设,争取培育一批国内知名且颇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三是丰富已有茶祖文化产业园、华强科技产业园、大汉惠普信息产业园等现有文化产业园的内涵和底蕴,形成产业链,打响品牌知名度;四是依托各县市区文化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品牌文化项目。大力保护、挖掘各县市区文化资源,努力推进旅游文化、民俗民间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历史文化、都市文化等多点开花,多点突破。

  (三)积极引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集群产业链。为进一步优化株洲市文化产业结构与功能布局,必须大力招商引资,在引导现有文化企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的同时,积极引进大型文化服务、文化用品生产、销售企业,实现更加立体化的文化产业集群。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新兴文化产业、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品牌文化集团等,以点对点招商、产业链招商、会议招商等方式,加快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步伐。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实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提高网吧、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对这些相对分散的市场资源化零为整,规模重组;三是加快现有文化产业园的开设,提升其区域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实现由面到点的产业发展态势。

  (四)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株洲市文化产业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企事业机构文化管理人员引进和培育市场化机制。一是主动吸纳有丰富经验和艺术特长的文化和管理人才投身到株洲发展建设中来,通过设立基金奖励和股权激励的方式不断提高稀缺文化人才的归属感和使命感。二是完善株洲市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利用株洲职教大学城和湖南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设立专门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有针对性地开设文化产业相关课程,培养一批既熟悉株洲本地市场经济规律,又颇具市场营销、风险管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文化人才。三是成立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整合全市文化产业研究力量和资源,围绕株洲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和重点,通过理论研究、产业规划、信息收集等内容,为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逐年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动文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以补助、贴息贷款和奖励等多种形式对株洲市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将发展文化产业放在更为突出的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财政文化投入,加大对初创且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的资助力度;二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株洲市文化产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企业适当给予一定奖金和表彰;三是加快株洲市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应把“四馆一中心”项目(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戏剧传承中心)的搬迁与改建等公益事业所需经费实行单列,并确保其运用扶持经费按比例逐年增长。

  (六)加速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铸就经济发展新格局。加速推动文化与其关联产业的双向融合与深度融合,全力构建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网。一是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旅游、科技等行业的融合,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休闲旅游业、影视演艺产业的创新能力,更好地把有株洲特色的农耕文化、陶瓷文化、茶祖文化所蕴藏的人文底蕴和现代旅游业相结合,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二是紧跟“互联网+”时代步伐,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电子商务公共贸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强株洲市文化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三是必须加强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体育用品业、消费品工业对接,借助高新科技成果和创新动力,改造传统文化的生产经营和传播模式,促进传统艺术样式的升级换代。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李春荣、李林]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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