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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2年3月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2-04-0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两个确保为中心,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劳动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实现了“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

     一、劳动就业

  就业总量不断增长,就业结构逐步改善。2001年,全省总人口为6595.85万人,从业人员3600.29万人(占总人口的54.6%),比上年增加22.71万人,增长0.6%,扭转了近年来从业人员逐年减少的不利势头。其中,城镇从业人员达到780.73万人,增加32.99万人,增长4.4%。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就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迅速下降,从业人员为2062.97万人,占57.3%,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是近五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第二产业从业人员864.07万人,占24%,上升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73.25万人,占18.7%,上升1.5个百分点。
  社区就业成为亮点,城镇登记失业率实现控制目标。2001年,我省社区就业初见成效,成为城镇劳动就业的亮点。全省共兴办社区就业实体773个,新开发社区就业岗位9.13万个,占全省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的36.5%,有8.29万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实现了再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基本稳定在上年的水平,实现了控制目标。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减少,生活费按规定基本发放到位。到年底,全省共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46.12万人,比上年减少7.8%。其中,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与单位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协议的下岗职工43.38万人,占94.1%。与单位签了协议的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取了基本生活费。为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全省共筹集资金19.7亿元,其中,企业自筹3.2亿元,占16.2%;社会筹集2.7亿元,占13.7%;财政安排13.8亿元,占70.1%。共使用资金19.66亿元,其中,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开支12.04亿元,占61.2%;养老保险费支出6.27亿元,占31.9%;医疗保险费支出0.58亿元,占3%;失业保险费支出0.77亿元,占3.9%。.
  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初步形成了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全省拥有各类职介机构788家,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508家,非劳动保障部门(包括公民个人)办的280家。二是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常德五市作为全国“三化”试点城市,顺利通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化”建设试点验收。为适应长沙、株洲、湘潭经济一体化进程,按照“信息共享、政策统一、市场开放、流动自由”的原则,长株潭三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始启动。三是职业介绍工作平稳发展。共组织2302场劳动力招聘洽谈会(其中下岗职工专场165场),提供就业岗位60.74万个。在各类职介机构登记求职人数达87.02万人,职业介绍成功27.24万人,介绍成功率为31.3%。四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逐步展开。为贯彻落实“再就业援助”行动,各级公共职介机构积极开展人事档案托管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事务代理工作,接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全省接受档案托管人数10.25万人,开展社会保障事务代理1.09万人。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省共清理整顿职介机构342家,其中,取缔282家,整改60家。六是境外人员来湘就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在湘就业的外国人105人,港澳台人员72人。
  劳务输出成效显著,成为缓解我省就业矛盾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为解决就业问题,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外就业人数达到578.3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30万人,增长5.5%,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比重达到17%。劳务输出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共培训农村流动就业人员9.3万人。二是劳务输出开始由劳力型向劳技型转变,务工人员的劳动技术技能明显提高。三是劳务输出地域由原来过于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始向全国辐射,北京、东北三省、上海和新疆等省市已成为劳务输出新的地区。据测算,2001年,全省在外就业人员劳务收入达到300亿元,比上年增加了58亿元,年人均劳务收入达5260元。劳务输出不仅是我省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而且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劳服企业稳定发展,经营状况有所好转。全省实有劳服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等2536个,比上年增长42.1%。年末从业人员18.32万人,增长25.8%。当年吸纳安置从业人员7.2万人,比上年增长1.8倍,其中,安置失业人员2.1万人,增长3倍;安置下岗职工3.45万人,增长3.1倍;安置其他人员1.65万人,增长4.4%。共实现盈利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7倍。上交国家税金4.25亿元,增长47.6%。到年末拥有资产总值78.93亿元,减少7.76亿元。

  二、社会保险

  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1年,全省共有参加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116.68万人,比上年增长4.7%。与在职职工人数之比为1:3.7。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基本实现了参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新的拖欠,全省应发养老金64.18亿元,实发68.22亿元,其中,补发历史拖欠2.54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全年社会化发放人数达到116.68万人,比上年增长25.1%;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提高16.4个百分点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明显加强,参保企业和个人基本稳定。为强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开展了全面清理参保企业职工个人帐户工作,个人帐户建帐率达到了100%。到年底,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共19093户,参保职工314.62万人。征收基金53.67亿元,征缴率为94.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省共有110个县、市、区全面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54万户,比上年增长18.8%;参保职工140.79万人,增长5.7%。当年应征养老保险基金25.6亿元,实征23.95亿元,征缴率93.6%。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医疗保险覆盖面迅速扩大。全省144个统筹单位已有133个全面启动,占92.4%;参保职工达351.6万人,比上年增长1.8倍。应征基本医疗保险费10.49亿元(含大病互助、公务员补助),实征9.97亿元,征缴率为95%。二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为辅助”的新的医疗保险体制逐步建立,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三是狠抓了规范管理,制定并实施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初步完善了特殊病种门诊(门诊慢性病)医疗管理和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用人单位医疗费用负担大为减轻,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达23151个,参保职工351.99万人,增长1.6%。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3亿元,增长20.6%,其中,失业人员保险费收入4.06亿元,增长18.6%。支出3亿元,其中,向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1.64亿元;为10.6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0.9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0.25亿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完成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调查摸底,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和监控,加大了回收违规基金力度,防止了新的违规运营和挤占挪用基金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基础业务工作和保险金的计发办法、标准,保证了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积极研究和解决了基层农保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基本稳定了工作局面。
        社保基金监督组织和制度逐步建立。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我省成立了由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制订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全年共收回被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1.49亿元,纠正了一些违规乱纪行为,涉及基金4143万元。

  三、法制与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继续加强。一是组织建设日趋完善。省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各市、州相应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条件的区、县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而建立了一支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二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实?lt;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办法》、《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两部政府规章。根据加入WTO的要求,按照法制统一和非歧视性原则,对1980—2000年所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首批废止了49个与入世不相适应的文件、法规;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成效显著。全年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7924户,涉及劳动者55.46万人。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2010件,结案1930件,结案率为96%。结案查处群众举报案件274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4家,清退童工128人,补办流动就业卡0.78万人,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和职业培训规定的单位13家,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我省劳动力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劳动争议仲裁

  企业紧急、重大情况隐患动态监控制度初步建立。为消除企业紧急、重大情况和其他隐患因素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全省确定了435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全年共处理各类紧急突发性群体事件1019起,涉及职工120余万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结案率不断提高。全省劳动仲裁部门共受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2356件,比上年增长15.4%。案件涉及到职工下岗、解除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欠缴养老金、克扣拖欠工资等许多方面,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033万元。
  信访工作不断规范,人民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全年妥善处理人民来信5.32万封,比上年增长11%;接待来访8.38万人次,增长12%;集体上访982批,增长16%。省厅直接处理来信5464件,接待上访群众8840人次,处理集体上访114批,其中100人以上的23批,涉及32000多人。

  五、劳动合同与职工工资

     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全年审核通过集体合同9166个,涉及职工263万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4%,其中,国有企业99.4%,集体企业98%,乡镇企业68%,私营企业60%。
  职工工资总额稳定增长。城镇职工工资总额为396.31亿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国有经济单位338.32亿元,增长6.2%;城镇集体单位30.65亿元,下降10.4%;其它经济类型单位27.34亿元,增长12.2%。
  职工平均工资逐步提高。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9231.32元,比上年增长7.7%,考虑价格下降因素,实际工资增长8.6%。其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635.17元,城镇集体单位为6179.15元,其它经济类型为9434.15元。
  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自主权改革步伐加快。取消了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职工个人标准工资和效益工资升级审批制度,继续改进、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发布了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在9个市、州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劳动力市场价格已成为企业内部确定岗位工资的重要依据。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也逐步展开,新增试点企业60户,到2001年底,实行年薪制试点的国有企业达144户,比上年增长了53.2%。

  六、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技工学校的调整和改革力度加大。招生的技校由上年的121所减少到103所,但招生规模明显扩大,办学效益逐步提高。技校招生3.25万人,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比上年增加了0.58万人,居全国第四位。通过为社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短期培训班,共培训学员5.02万人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为95%。
  社会力量培训继续发展。全省社会力量培训机构533个,比上年增加122个,增长29.7%;在职教职工4479人,增长48.8%。其中,教师3194人,增长46.4%;培训人数9.25万人,增长80.1%。
  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拥有就业训练中心544所,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机构376个,共培训城乡劳动力22.82万人,比上年增长32.2%。培训结业19.49万人,实现就业14.47万人,就业率为74.2%。其中培训劳动预备人员12.23万人,比上年增长27.4%;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10.57万人,增长38%。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技术技能素质,提高了就业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300家。有4598人取得考评员资格,增长10.8%,其中新考核聘任了709名考评员和202名高级考评员。全年鉴定18.9万人,有17.1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合格率达到89.9%。有6568人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秘书、推销员、职业指导员、公关员等职业的鉴定,5910人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资格社会化统一鉴定试点工作已经启动,车工、钳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中式烹调师等7个职业纳入首批鉴定试点职业,已有426人参加技师资格的统一鉴定。有15022人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14306人。

  七、信息化建设

  劳动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确定将劳动保障信息服务体系纳入“十五”期间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六大体系的基础上,编制了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并获正式批准。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列入了“十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应用工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站、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各市州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正按总体方案统一部署抓紧实施,全省劳动保障信息服务手段正在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注:本公报中“从业人员人数”、“职工工资”为统计快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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