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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8件实事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5-01-2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实施为民办8件实事,共涉及46项工作任务,具体由19个省直责任单位和14个市州承担。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实施,千方百计把8件实事落到实处。全省共计投入资金157亿元,确保了8件实事顺利推进。截止12月31日,全省8件实事46个考核项目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其中26个超额完成,14个达到目标要求,6个完成100%。

  1、努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6.5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5万)的125.6%;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9.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0万)的132.7%;其中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9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万)的111.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0万)的133%。

  2、抓紧县乡公路改造和洞庭湖区畅通工程建设。全省筹措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39.68亿元,完成新建与改造通乡公路4933.9公里,完成目标任务(3102公里)的159%;建成通村公路7424.8公里,完成目标任务(4000公里)的185.6%。华容注滋口大桥和澧县毛家岔大桥已建成通车,沅江赤山大桥和南县麻河口大桥已开工建设。

  3、做好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扶贫帮困工作。企业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0.94万人,为目标任务(50万)的101.9%。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2.9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0万)的109.7%。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1.4万人,为目标任务(50万)的102.8%。全省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低保资金3.26亿元,比上年增长24.5%;1-11月,实际支出低保资金8.63亿元(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其中地方安排3.39亿元,增长29.4%,超额完成全年增长20%的目标任务。帮助“老、少、边、穷、库”地区21.21万贫困人员解决温饱和越过低收入线,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万人)的106%。

  4、依法解决失地农民和城镇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当年城镇项目拆迁安置资金到位率达100%。当年没有涉及城镇项目拆迁安置的上省群体上访人数和批次。当年新征土地补偿费3个月内支付率达到100%。征地补偿费用清欠率达到100%,达到目标要求(85%以上)。当年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信访数598件,已办结547件,办结率达91%,超过目标任务(60%)31个百分点。

  5、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完成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面积391.62万亩,为目标任务(200万亩)的195.8%;完成无公害大米产地认定面积1391.74万亩,为目标任务(400万亩)的347.9%;完成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面积3558.51万亩,为目标任务(1500万亩)的237.2%。无公害生猪养殖年出栏数达3901.73万头,完成目标任务(2500万头)的156%。

  严格食品、蔬菜、药品等市场准入、质量监督和监测,建设和完善省市县食品、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完成企业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资格审查678家,为目标任务(500家)的135.6%;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率为11.3%,控制在目标任务15%的标准以内;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为0.54%,控制在目标任务2%的标准以内。药品、医疗器械同品种质量考核合格率达97.4%,超过95%的目标任务;乡镇以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修订食品地方标准3项,完成目标任务(2项)的150%;发布制定食品地方强制性标准5项,完成目标任务(4项)的125%;发布制定农业地方标准24项,完成目标任务(20项)的120%。

  6、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控制率控制在140/10万以下;建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1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00所,完成紧急救援中心主体工程建设14个,市州传染病医院主体工程建设14所,区、县传染病区主体工程建设88个,均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建成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141所,完成目标任务(100所)的141%。

  7、改善城乡环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8.1%,超过目标任务(38%)0.1个百分点;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2.5%,超过目标任务(30%)2.5个百分点;设市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4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5.2平方米)的103.9%。农村新建沼气池304519个,完成目标任务(30万个)的101.5%。完成退耕还林242.84万亩,为目标任务(185万亩)的131.3%;帮助24.67万农村人口解决了饮水困难,完成目标任务(20万人)的123.3%。

  8、实施城乡居民安居工程。新建城镇经济适用房313.44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300万平方米)的104.5%;改造乡镇敬老院337所,完成目标任务(300所)的112.3%;帮助11754户贫困农户解决了住房,完成目标任务(1万户)的117.5%。

  承办:局8件实事办
执笔:向延华
核稿: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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