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局从严规范涉企检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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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湖南省资兴市统计局按照《资兴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2015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执法工作实际,从严规范2015年涉企检查工作。

  及时制定并报送涉企检查计划。该局认真制定了2015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填写了《资兴市2015年涉企常规检查计划表》、《资兴市涉企检查单位责任人名单》等报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市优化办、以便于其在资兴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认真贯彻落实涉企检查“四项工作制度”。继续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在进入企业开展统计报表质量、统计基础工作等内容检查之前,填写《资兴市涉企检查备案表》报市优化办备案。继续执行满意度反馈卡制度。进入企业检查时,要求出示检查证件和已经备案的《资兴市涉企检查备案表》,每次检查结束后,由被查企业相关负责人填写《资兴市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卡》,并由检查人员将原件带回,在两个工作日内汇总同一批次备案检查企业填写的“满意度反馈卡”交市优化办复核存档。继续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不得在每月1—20日对企业开展检查,只能在每月下旬进行涉企检查。继续执行同城一家检查制度,坚持协调统一原则,科学界定检查权限和检查范围,避免对同一企业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

  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涉企检查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局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照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涉企检查年度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涉企检查。刘学祥

  ——文章刊发于2015年3月12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导刊

资兴市局从严规范涉企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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