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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督查组在湖南检查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1-09-18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9月12日—15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林贤郁率全国《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联合督查组一行6人在湖南督察指导大检查工作。

    12日下午,检查组听取了湖南省统计局局长、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勇代表省检查领导小组所作的专题汇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道生主持会议,省司法厅、监察厅、政府法制办、统计局等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汇报会。

    马勇同志以幻灯演示的形式汇报了湖南省执法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特点、大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大检查对统计工作所起的作用、对今后执法工作的建议等四个部分的情况。

    马勇同志在汇报中谈到,在大检查期间,湖南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在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大检查的讲话或者文章130余篇(次),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大检查的新闻报道240余篇(次),其中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11篇(次);全省共向45150个统计调查对象下发了《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情况自查表》,82%的单位按期上报了自查情况,30%的单位自查自纠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统计、监察、司法等部门组成461个检查组,出动2132人次,对6085个单位开展了抽查,查出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1749个,现已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228件,其中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组织了7个省级交叉检查组和1个督察组,出动检查人员38人,检查单位141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9件。

    国家检查组听取汇报后,对湖南大检查前一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检查组组长林贤郁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湖南的大检查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从这次大检查也可以看出,湖南这么多年来被评为全国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成绩是实实在在的。他说,与全国相比,湖南大检查的突出成绩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各级政府牵头,党政领导亲自过问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支持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大检查工作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说明湖南省的各级领导是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二是宣传工作深入。能够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大检查,大检查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三是自查和抽查的力度大。自查分几个层次,特别是统计局本身进行认真自查,而且写出自查报告。统计调查对象在自查中查出了问题,抽查的面广,单位多,还查处了许多统计违法案件,找出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检查组巡视的几个省中,湖南这一工作是扎实的。四是部门配合好。各级统计、监察、司法、法制部门在大检查中真正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配合不是停留在口头、文件上,而是贯穿在大检查的全过程。五是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对检查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坚持持证上岗。特别是交叉检查避免了检查工作中讲情面的现象,廉洁执法做得很好。这些工作是做得较好的。湖南要为统计执法再创新经验。今后湖南要从更深层次研究如何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措施。要研究如何完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工作,进一步防止对统计工作的行政干预。

    在湘期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周伯华会见了检查组全体成员。受周伯华同志委托,省统计局局长、省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勇同志,省局分管统计法制工作的助理巡视员黎新明同志还陪同国家检查组到岳阳、株洲等市进行了为期3天的检查督查。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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