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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试点工作在株洲市展开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1-10-10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及早发现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制定科学、可行的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湖南省于9月19日-30日在株洲市芦淞区进行了基本单位普查试点。

    据悉,本次列入试点范围的法人单位约900个,产业活动单位100个,个体工业和个体商业户2.1万个。试点的普查方法采用“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由承担本次试点任务的芦淞区先利用现有资料和编委、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料整理出普查对象名册,再根据名册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湖南省成立了由省统计局副局长吴星明同志任组长,株洲市统计局局长楚赋琦、株洲市芦淞区副区长许立佳、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林德勇等同志任副组长的普查试点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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