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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举办全省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图)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6-06-0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升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湖南省统计局于5月31—6月3日在湖南省委党校举办全省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勇出席开学典礼并讲话。马勇指出:要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根据人民授予的权力来行使公共管理职权,为全体老百姓服务。政府要履行好职责,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统计机构作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管理好统计工作,维护好统计秩序。

  马勇强调:全省统计法制培训要把法治精神和执法实务水平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统计执法人员一定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的工作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我们统计服务对政府决策水平的提高影响很大,如果我们在这里无所用心,不可能做好我们的工作,也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法律精神,统计执法的实务,是我们培训的主要内容,我们这次请省政府法制办、高级法院专家,也有我们统计局的专家与大家交换意见,这其中就是要把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我们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各种统计法律法规的能力,把我们地方的法制工作做得更好,把我们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马勇对培训班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所有参加学习的学员要认真听课,积极思考。二是广泛交流,深入讨论,提高水平。学员与老师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要进行交流。三是遵守学习的各项纪律。

  开学典礼由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黎新明同志主持。省统计局全体党组成员和其他局领导出席开学典礼。来自全省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的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省统计局副局长李新连就提高工作能力和艺术水平做了专题讲座,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讲授了当前统计执法的形势与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程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介绍了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诉讼知识。

  培训班结束时,全体学员参加了考试。省统计局将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统计行政执法检查证。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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