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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对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六个要求(图)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7-12-2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12月20—21日,湖南省统计局在长沙召开了全省普查系统工作会议。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连到会并作讲话。

    会上,李新连对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要组建机构,落实经费;三是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确保数据质量;四是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五是要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搞好宣传动员;六是要认真做好今年的基本单位年报工作,搞好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从目前各市州汇报的情况看,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相关准备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地方的普查经费已经基本落实。与会代表还对如何组织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普查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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