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统计局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工作
近日,株洲市统计局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印发了《株洲市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工作规范》,从八个方面对乡镇(街道)统计业务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一网两库”建设。要建立健全基层统计网络。乡镇(街道)统计站要建立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数据库,并适时维护更新。
二是要在乡镇(街道)实施区域统计。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将相关专业统计下移,在乡镇(街道)实施区域统计,在乡镇(街道)一级实行经济核算,形成乡镇(街道)统计数据成果。
三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要制定包括统计站职责、统计人员岗位职责和统计报表、资料搜集、数据审核与提供、数据质量检查、统计台帐、微机管理、档案与资料交接等工作制度,并实现制度上墙。
四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计资料搜集工作。乡镇(街道)统计站要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定期搜集基层单位的普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统计资料,对缺报单位及时催报。
五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评估上报。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要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及时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进行录入、汇总上报。对统计报表数据变动异常的情况应及时查询,核实后更正。统计报表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填写规范、完整。严格按照“帐表一致、表表一致、表机一致”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在报表报出之前,须送有关领导审核签字并附注有关统计评估报告。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所辖范围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六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和统计服务。要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当地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有份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重要信息资料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各乡镇(街道)统计站要每季编发《统计资料汇编》,向当地党政领导报送。
七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计档案管理。要将所有相关统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编号,实行档案化管理。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调用、交接和保管制度,防止统计资料丢失和损毁,确保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八是各乡镇(街道)要完善统计台帐。要按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历史和进度统计台帐。台帐数字应当与相应的原始记录及统计报表相衔接,统计台帐的设置和管理应当规范。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责编: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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