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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听取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图)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05-2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5月24日,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听取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省人大财经委主任葛汉栋,财经委副主任、预算工委主任朱新民,预算工委副主任文富桓,财经委委员姚茂椿出席了汇报会。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世平作了专题汇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宗荣等参加了汇报。

葛汉栋(右)出席汇报会;张世平(左)作专题汇报

  张世平对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一直以来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就当前普遍关注的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及全省在贯彻“一法一条例”上所做的主要工作作了汇报。张世平说,新《统计法》出台后,省统计局从统一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联合行文贯彻、精心组织培训、筹办大型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法律制度、积极推行统计代理等多个层面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宣传贯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统计工作既面临很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统计工作存在着统计机构不健全不稳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不专业、统计工作环境欠优、干预数据质量的现象比较严重、统计代理推行难度大等问题。张世平恳请省人大出面督促,切实健全和稳定统计机构,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快推行统计代理制。

  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通报了在衡阳和岳阳开展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情况,并就省统计局反映的问题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利用这次执法调研,重点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问题,在此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对于已经设立独立统计机构的地方,要确保稳定,不撤不并不变;对于尚未设立独立统计机构的地方,要依法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不得挂靠在其他部门,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对于乡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专干;要解决统计执法机构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和编办抓紧研究,尽快成立统计稽查大队,并配备足够的执法专干;要解决统计代理制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政策上和资金上对统计代理予以大力支持。二是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三是要加大统计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统计的关注度,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供稿:政策法规处]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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