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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政府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11-24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近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部门统计。要建立部门为责任主体,政府统计为业务指导的部门统计工作制度。要健全统计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制定专门科(股)室负责统计业务工作,配备1至2名专职统计人员。要规范部门统计任务,加强部门间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及有关业务数据,发挥部门统计作用。

  《通知》明确,要夯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要成立统计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要明确2—3名专职统计员。要落实统计任务,负责组织辖区内“四上”企业申报并参加联网直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户名录库的管理、及时更新维护。要规范统计制度,建立联系企业访户制度、原始台账,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分析,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规范,对乡镇(街道)进行分类和指导,提高基层一线统计工作水平。

  《通知》要求,要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建立统计人员入口必考制度,所有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在职统计人员的培训,统计部门每年要对在岗统计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培训。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下级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要征求上级统计主管部门的意见。加大统计干部交流力度,提高统计干部的工作能力。

  《通知》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将部门、乡镇(街道)基层基础统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统计汇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各项措施顺利实施。要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统计事务顺利完成。要把统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要加强工作督查,各级政府要把贯彻落实部门统计和乡镇基层基础统计工作作为一项常年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全市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供稿:岳阳市统计局]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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